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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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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北京市土地挂牌出让市场发展过程2002年5月9日,为了规范土地出让市场,国土资源部出台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标志着土地挂牌出让制度正式建立。2002年8月26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65号),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开始由协议出让逐渐转变为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简称招拍挂出让。  相似文献   

2.
2004年8月底,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北京市政府8月份颁布的《关于北京处理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政策界定标准的通知》,公布288个继续可以以协议方式出让的项目名单,并限期相关的开发商到土地出让主管部门缴纳出让金,这三批项目成为北京市经营性土地以协议方式出让的末班车。  相似文献   

3.
2004年1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补充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4号),严格控制协议出让。2月26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就贯彻市政府4号文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程建华就4号令出台背景以及该文件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说,同时就记者关心的话题进行了解答。北京仍有8800万平方米协议出让土地2002年6月30日,北京市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  相似文献   

4.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补充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 4号),进一步扩大了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开出让国有土地的范围。同时,在市国土房管局近期召开的2004年工作会议上,也提出要把"加大经营性土地入市"作为全年的四大任务之一,并进一步明  相似文献   

5.
3月底,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国各地于2004年8月31日前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对8月31日后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要从严查处。该通知将继续全面推行并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立健全具体制度和操作规范,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土地出让中  相似文献   

6.
6月28日,市政府已批转市国土房管局、市计委、市规委、市建委、市监察局《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有关规定》,明确自2002年7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协议出让。今后,经营性项目用地,均在市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取得。这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日前,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工作高度重视。200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件。为加快推进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市政府于2001年5月对原《上海市土地出让办法》(1996年)进行了修改,规定从2001年7月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六类  相似文献   

8.
自2001年以来,本着规范市场、制度先行的原则,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及相关部委接连下发了若干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件,特别是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部11号令)和2003年颁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部21号令),对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又从程序上、技术标准上和可操作性上对原先的两个《规定》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规范。  相似文献   

9.
《北京房地产》2005,(2):123-124
为保证我市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实施城市规划和宏观调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补充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北京市处理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政策界定标准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4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国土局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  相似文献   

10.
《北京房地产》2005,(2):123-124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有关单位:为保证我市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实施城市规划和宏观调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补充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北京市处理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政策界定  相似文献   

11.
全球通     
从今年8月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不得不以协议出让的形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的这项规定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要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在公布的地段  相似文献   

12.
“招拍挂”之前的城市国有土地出让形式是协议转让。2004年,国土部发出通知,规定当年8月31日以后所有经营性用地出让实行瑁拍挂制度,即所谓“8.31”大限,成为招拍挂制度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相似文献   

13.
今年6月30日,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有关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33号文件,以下简称33号文件)。这个文件的出台,明确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利用国有土地进行商业、旅游、娱乐、写字楼及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开发的用地,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停止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手续,需  相似文献   

14.
《审计文汇》2006,(6):31-32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保障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现就全省实施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潇琦 《北京房地产》2006,(10):25-28
2006新一轮宏观调控的土地政策 5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提出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国六条)。在土地方面要求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加强土地使用监管,制止囤积土地行为。 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九部委十五条意见),对“国六条”进一步细化,在土地方面要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及加大时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 7月6日,建设部颁发165号文件《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已明确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居住用地,应当主要用于安排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建设。 7月24日,圆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及其办会室,并向地方派驻九大国家土地督察局。全圆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土地审批利用全部纳入严格监管。 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扣强土地调控工作。会议上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逐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 7月31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宣布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中明确提出“用地预申请制度”。 8同1日,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  相似文献   

16.
彭莹 《企业导报》2005,(8):46-47
开发区管委会无权出让土地、不轻易确认合同无效、协议出让土地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价……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共28条,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的处理;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关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的处理。  相似文献   

17.
付慧 《企业导报》2004,(8):30-33
一、土地 《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71号)国土资源部、监察部通知中要求各地“在2004年8月31日前将历史遗留问题界定并处理完毕”,此后“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短期看土地拍卖让地价上升。但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竞争激烈,面对地价上升开发商要让出一部分利润,这被业内人士认为是地产“洗牌”的开始。此项工作将促进继续全面推行并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持牌出让制度。  相似文献   

18.
多年以来,北京市的土地隐形市场一直比较活跃,特别是近些年来,北京申奥成功和我国入世以后,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对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但十分有限的土地资源日异显露出供需的矛盾,特别是由于在土地供应中缺乏总量控制和计划供地,因此炒项目和“乱圈地”的现象在本市比较突出。对此,土地总量控制和有计划供地势在必行,政府要控制土地以及开发,保证本市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落实。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情况 经营性开发项目停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是供地制度的一  相似文献   

19.
8月3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关于解除38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公告》中称:“北京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隆丰公寓等38宗土地,因受让方未按《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清全部地价款,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第十章第34条的约定,解除该38宗土地的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20.
《北京房地产》2004,(3):113-114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和市监察局等部门制订的《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补充规定》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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