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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8 毫秒
1.
正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作出了新规定,同时对矿业用地也产生了重大影响。矿业用地根据矿业开发的性质一般分为勘查用地和采矿用地:(1)勘查用地。《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不需要转变土地权属,不用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用地期满恢复农业用途,通过土地复垦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临时用地土地补偿要求与土地权人达成一致,实践中虽然存在协商补偿难现象,但总体上用地矛盾不大。  相似文献   

2.
谨防临时用地不"临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临时使用土地期满,土地使用者应当退还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三条中增加了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需要搭建临时建筑的,可以申请临时用地的规定。由此可见,临时用地是为了解…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下发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的政策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宏观调控政策.但是,一些地方仍存在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批准建设用地等问题,并且有蔓延上升之势.为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现刊登如下:  相似文献   

4.
管住高速公路临时用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包括临时使用建筑或者其他设施使用的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相似文献   

5.
社会     
《中国改革》2004,(8):4-5
土地申请超标严重地方投资冲动仍强烈国土资源部最新统计显示,各地土地使用申请严重超标。目前各地上报的2004年土地供应计划建议中,仅需省以上批准的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就超过了全年用地计划指标。目前中国投资规模仍偏大,一些地方继续以占用土地为代价搞  相似文献   

6.
法律对临时用地作了较明确的界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但由于使用临时用地费用较低,有些人为了逃避交纳较高的租金,便打着临时用地的幌子,随意修建各类永久性建筑,导致大量耕地和土地资产流失。   笔者认为,一些基层土地管理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些部门怕麻烦,对临时用地的管理流于每年收取临时用地费用,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跟踪管…  相似文献   

7.
实际工作中,有不少单位和个人以临时用地的名义,改变土地用途,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延长土地使用期限,从事与临时用地不相干的生产经营活动。这不仅违背了《土地管理法》规定临时用地保障建设的初衷,而且扰乱了土地市场,损害了国土部门的执法权威。管理临时用地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把关”。决不能以临时观念管理临时用地,要把临时用地的管理和建设用地的征、拨、用等放在同等位置。临时用地审批一定要严格按照条件、程序,坚持做到现场勘察,深入调查,尤其对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征地制度》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使用土地无论是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还是范围以外的土地,凡涉及农用地,  相似文献   

9.
要闻快递     
国办通知要求坚决遏制乱占农用地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通知指出,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只能折抵用于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不得折抵为建设用地指标,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相似文献   

10.
新《土地管理法》确立了一种全新的用地审批方式———以“批发零售”取代了“逐级限额”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在新的用地审批方式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非法批准农用地转用是伴随着用地审批方式的改变而出现的一种新型违法行为,如何正确判断其构成与认定这一行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农用地转用”是指现状的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注:2001年8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255号文,对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概念及分类作了更详细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为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变土地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浙江省诸暨市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农村集体土地非农业建设用地(包括农户宅基地,“两户一体”即种植养殖专业户、个体工商户、经济联合体用地,乡镇、村集体企事业生产经营性用地等)作出缴纳土地使用费的规定。诸暨市人民政府还批转了市土地管理局《诸暨市非农业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暂行办法》。这些规定和办法下发后,使农村非农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管理与核算,逐步实现规范化。现结合有关规定,介绍会计核  相似文献   

12.
目前,乡镇企业使用土地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多,比如企业较小,布局分散,用地面积大,土地利用率不高,浪费土地和占用耕地现象严重等。因此,应对乡镇企业用地严格控制。请问新《土地管理法》关于乡镇企业用地审批有何规定?湖南读者金昌吉金昌吉同志:依照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本集体所有土地办企业,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批准的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乡镇企业的用地标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兴办企业的,只有农村集体经…  相似文献   

13.
最近,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有的地方政府将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指标擅自挪作他用。比如:2003年某省政府批准某市农用地转用30亩,该宗地块位于A地,规定用途为学校(教育)用地。2004年,该学校因故未被批准建设,于是市政府便占用这30亩农用地转用指标,批准在B地建设住宅小区,其理由是总用地指标并不突破省批准的面积。这种做法真的合法吗?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是地方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对所转用和征收土地的性质、地类、面积、地理位置等,通过科学技术手段确定的。从用地单位提出申请开始,到现场勘测定界、制作图纸,以及对被征地所在地区…  相似文献   

14.
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时下,流行一种“农地直接入市”的观点,认为流转就是农地可以不经过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程序,就可直接进行非农建设开发。这种观点混淆了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地的概念,违反了现行严禁农用地擅自转为非农用地的法律规定,是十分有害的。●当前,基层国土部门的同志认为,从便于组织管理的角度出发,应适当上收集体土地所有权,将集体土地所有者界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作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须严格执行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是农民,政府不再具有产权代表身份,而只是流转活动的管理者和服务者,政府不能再行使土地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双重职能,而只行使社会管理者一种职能。  相似文献   

15.
土地发展权是对土地在利用上进行再发展的权利。农村土地发展权是特指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土地一级市场而获取收益的权利。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土地发展权,但国家实际行使土地发展权,这不利于农村未来的发展,更不利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农村土地发展权应归属农民和农村集体。  相似文献   

16.
土地发展权是对土地在利用上进行再发展的权利.农村土地发展权是特指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土地一级市场而获取收益的权利.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土地发展权,但国家实际行使土地发展权.这不利于农村未来的发展,更不利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农村土地发展权应归属农民和农村集体.  相似文献   

17.
实行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加大依法保护耕地力度,海门市从1999年1月起,对全市范围内一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建设用地,城乡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和各类临时使用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规定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奖惩措施,建立专兼职监察队伍,在全市范围形...  相似文献   

18.
农村土地市场包括农用地市场和非农用地市场。农用地市场即农用土地的使用权流转市场,国家法律已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在2002年颁布、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也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就是一种交易行为即市场行为。非农用地市场是指农村集体土地用于农业以外的建设用途的土地市场。这里主要谈一下农村非农用地市场建设问题。  相似文献   

19.
正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  相似文献   

20.
决策参考     
原国土局1998年土地管理工作要点一、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要以用途管制为核心,加强土地利用的管理。一是加强对非农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二是加强对农用地的保护工作,严格控制农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三是确保未利用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加大对土地开发的投入力度。四是要做好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在国家出台新的规定之前,继续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促使建设用地走内涵挖潜的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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