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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2 毫秒
1.
目前,各地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根据《广告法》施行以来的实际情况,对广告单位已普遍实行《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成为广告监管机关加强广告经营资格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中有关广告经营资格管理的执法措施,主要体现为对其《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的核减、核销上。《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未按要求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可以核减其广告经营项目直至核销其《广告经营许可证》”,同时,领取营业执照的广告经营单位,其经营范围内容应随《广…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我局《关于印发〈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广告经营许可证〉等文书式样的通知》(工商广字犤2004犦第202号)已印发了新版《广告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为做好新版《广告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事业单位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单位换发新版《广告经营许可证》,其他经营广告业务的单位不再换发《广告经营许可证》。二、新版《广告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场所”…  相似文献   

3.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有关规定,药品广告的广告主必须是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药品生产或经营单位。我国医疗机构因不具备上述资格,因此不得从事药品广告宣传活动;在医疗广告中亦不得宣传药品。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从事药品广告宣传或在医疗广告中宣传药品的,应依法予以查处。医疗机构不得在广告中宣传药品  相似文献   

4.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药品广告中出现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是否可以认定为医疗广告的请示》(苏工商11999]3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有关规定,药品广告的广告主必须是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药品生产或经营单位。我国医疗机构因不具备上述资格,因此不得从事药品广告宣传活动;在医疗广告中亦不得宣传药品。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从事药品广告宣传或在医疗广告中宣传药品的,应依法予以查处。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国家工商行政管…  相似文献   

5.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广告监督管理中有关问题的请示》(辽工商犤2001犦第2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第二十六条和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条规定,任何需从事广告经营的单位,都应在依法办理公司或者广告经营许可并进行工商行政管理登记后,方可开展广告经营活动。兼营广告发布业务的事业单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广告经营许可证》。二、关于广告活动主体的称谓。《广告法》中的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即《条例》中的广告…  相似文献   

6.
圈内圈外     
国内广东广告经营出新规从2005年1月1日起,广东省工商局会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部署施行3项新规,分别为《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根据新的规定,对报刊出版等单位不再核准代理同类媒介的广告业务。《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需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范围、广告经营项目或业务类别应  相似文献   

7.
国家工商局于今年3月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局立即记织对辖区内的所有广告经营单位进行广告经营资格集中检查。此次集中检查到1997年6月20日结束,各地可结合广告经营年度专项检查和换发《广告经营许可证》工作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广告经营资质标准实地检验、广告经营各项管理制度、广告服务收费备案、广告经营状况等七项指标。这次检查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规范广告市场主体的有力措施之一,对加强目前的广告经营资格管理,维护广告市场正常秩序有着重要意义。《通知》指出,…  相似文献   

8.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第十五条以及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关于核销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规范广告经营资格管理的一种措施,不属于一种行政处罚。对需要取消广告经营资格的,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消未通过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犤1997犦第200号)规定的程序办理。即:1.对在广告经营资格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广告经营资质条件的和未通过检查者以及故意不接受检查者,广告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据广告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收回其《广告经营许…  相似文献   

9.
在广告市场中,广告活动主体的区分,《广告法》明确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其中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是广告经营活动主体。《广告法》中的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即《广告管理条例》中的广告经营者。依照《广告法》第二十六条和《广告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任何需从事广告经营的单位,都应依法办理公司或者广告经营许可并进行工商行政管理登记后,方可开展广告经营活动。兼营广告发布业务的事业单位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广告经营许可证》。对没有办理广告经营登记或广告经营许可的单位,各级广告监管机关要依法大力…  相似文献   

10.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广告经营主体资格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工商文〔2007〕2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领《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  相似文献   

11.
扩大行政处罚听证范围,是王众孚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上提出来的新课题,笔者试谈一些不成熟的意见。《行政处罚法》在听证范围的规定上,以列举的方式将听证范围限于个别严厉的行政处罚行为,即:“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暂行规则》中,只是对上述三种行政处罚进行了适当的细化,将责令停止广告经营业务、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撤销商标注册、撤销特殊标志登记等纳入听证范围。…  相似文献   

12.
《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第一条为加强广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广告经营审批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告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广告业务的下列单位,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广告经营活动:(一)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二)事业单位;(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单位…  相似文献   

13.
石家友 《广告导报》2004,(27):24-25
我也曾对他人说过:如果哪一天,你所看到《京华时报》的广告,除了“品牌广告之外,再就是房地产和汽车广告,那就不是《京华时报》了。因为,《京华时报》是一份都市报。细分是广告经营必不可少的手段”。  相似文献   

14.
企业(或事业单位)自己承担费用,为传递信息,树立形象,招徕顾额等,利用自有场地及建筑物进行本单位商品或服务的自我宣传,属于广告管理的范围,应按《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店堂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当地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履行广告发布登记手续,不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通过租赁等形式使用他人或单位场地及建筑物发布本企业(或事业单位)商品或服务广告,不属于利用自有场地发布户外广告,即不为企业或事业单位自设广告。对其应按经营性户外广告管理规定予以规范。关于企业或事业单位自设广告管理  相似文献   

15.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依法针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具备的基本条件、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核定其经营广告业务的权项,确认其经营广告的许可范围。《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资质标准及广告经营范围核定用语规范》规定了广告市场准入的基本资质标准、广告经营单位类型、经营权限。申请从事广告经营的,只要其客观资质条件符合规定的标准,均可到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在核准证照时,应按规定使用规范用语,区别不同广告经营单位类型和资质条件,赋予不同的经营权项。对无证照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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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服务收费“合理”、“公开”和“备案”,是贯穿广告服务收费管理的主线。“公开、合理”表明广告经营单位必须对其服务的价格标准增加市场透明度,由被服务者做出符合自己利益的选择;“备案”是政府对广告收费行为实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可消除双重价格标准、制止不正当竞争或禁止牟取暴利。《广告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制定“合理”收费的三项准则、明码标价、实行备案签章和价格劝告制度。广告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履行广告服务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备案手续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停止其广告业务。”在管理实…  相似文献   

17.
《中国广告》2005,(2):162-162
从2005年1月1日起,广东省工商局会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部署施行3项新规.分别为《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根据新的规定.对报刊出版等单位不再核准代理同类媒介的广告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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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官员解读《条例》中国青年报2002年10月16日针对国家新颁布的将在11月15日实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新闻发言人李景和今天向记者进行了“情况说明”。李景和称此条例“是我国互联网管理领域的又一项重要法规,为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的管理提供了较高效力层次的法制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对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造成恶劣影响、或者连续3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李景和说:“解决好未成年人禁入问题,是管理好‘网吧’等营业场…  相似文献   

19.
刘琴  王钧 《广告导报》2006,(10):121-122
在中国现有的8千多种期刊中,文摘期刊就占有200多种,其中尤以综合类文摘期刊居多。然而相对于期刊量的优势,文摘期刊的广告经营发展相当滞后,几近空白,除了《读者》、《青年文摘》、《特别关注》等几家知名品牌有广告收入的存在,绝大部分期刊难觅广告踪影。发行当道,品牌杂志“生产”不出品牌广告是文摘期刊市场不可争辩的事实。巨大的市场反差与空白提供了我们思考、研究的空间,为此,我们将围绕广告经营所涉及的各个利益点:读者、广告主、广告代理商、媒介本身入手。探析文摘期刊(特指综合类文摘)在经营中广告缺失的原因,希冀推动期刊经营回归广告本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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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堂广告,是指利用店堂空间、设施以及在店堂建筑物控制地带发布的各类广告,具体包括发布于店堂内的各类、各种形式的广告,也包括发布于店堂建筑物控制地带的店堂牌匾广告。《店堂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店堂的范围作了十项列举。需要指出的是,店堂广告是与户外广告相对应的概念,其范畴应包括除能够发布户外广告之外场所空间所发布的一切广告。如在各类交通工具内发布广告,应属于店堂广告的管理范围。按规定,店堂管理者经营店堂广告应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发布店堂牌匾广告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店堂牌匾广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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