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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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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土地调控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现就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从严格用地审批、开展清欠工作、调整缴库方式以及强化管理监督四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今后.凡是不按规定足额缴交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将不予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手续。  相似文献   

4.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于1999年8月4日制发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其中明确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范围、标准、缴纳环节、分享级次和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但是,对各级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内征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事项不清晰,也未明确提及,各级政府在批次征用此类土地时都认为不是新增的建设用地,不需要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国家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的重要资金,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杰平衡的财力保证。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2002年,国家制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对于抑制建设用地快速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已不尽合理。为保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等别与各地实际情况相适应,决定对部分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为加强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保证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日前,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7.
国土资源部门资金总量较大增幅主要体现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省级只集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等费种方面,同时使用政策也有较大调整变化。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均为涉农资金,在资金投向和安排结构上.  相似文献   

8.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于1999年8月4日制发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 117号],其中明确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范围、标准、缴纳环节、分享级次和使用管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调控。2004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在严格土地执法、加强规划管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集约用地、健全责任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措施,积极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当前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问题,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  相似文献   

10.
《财政监督》2007,(4):36-38
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审批方面存在的问题 (1)农用地转用数量超出国家计划,省级有关部门越权审批。1999年至2005年,国土资源部累计下达某省农用地转用(以下简称农转地)指标99803公顷,其中应由中央审批43893公顷,应由省级审批55910公顷。然而该省在此期间,实际利用农转地达102047.67公顷,不势。[第一段]  相似文献   

11.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让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为了加强和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财务管理,财政部组织部分专员办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这项检查是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12.
2006年11月中旬,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明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作出重大调整。核心变化有三:自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地方分成的新  相似文献   

13.
动态     
国家1曾培炎: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8月13至14日全国土地调控工作座谈会出席上指出,要坚决遏制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曾培炎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坚决予以遏制。二是从体制机制入手,对土地收益分配进行调整。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实行  相似文献   

14.
《金卡工程》2015,(4):37-39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日前,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决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相似文献   

15.
《税收征纳》2007,(7):I0014-I0014
经研究,批复如下: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国家加强土地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引导各类企业合理、节约利用土地,保护土地资源,公平税收负担。各地对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都应严格依照国务院决定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相似文献   

16.
《税收征纳》2007,(3):I0012-I0013
2006年12月31B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83号,以下简称《决定》),对1988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原《条例》)的部分内容作了修改,并重新公布。现将贯彻《决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在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过程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情况被列为六项清理检查内容之一,全国各地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征收和使用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欠缴问题仍较突出、违规减免的情况比较普遍、用地审批和缴款程序不规范、入库和支出使用上存在问题等。为此,山西专员办赴广东检查组在对广东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使用费)的征收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  相似文献   

18.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管理.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引导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9.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湖北专员办对G省1999-2003年收缴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调研。从检查调研情况来看,目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存在的问题较多,既有政策本身的原因,更有政策执行不到位所造成的问题,尤其是从中央到地方、从征收到监督管理还没有真正建立起一套健全完善的征收监督管理机制,这是问题形成的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20.
为加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收缴使用分配制度,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云南省陇川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云南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土地成本清算审核,顺利完成了2012年度土地收益金清算审核划缴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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