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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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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注销,库存存货的进项税额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一直困扰着基层的执法人员,在征税与不征税的问题上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相似文献   

2.
杨鹰彪 《上海会计》1995,(12):27-27
浅议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浙江财经学院杨鹰彪增值税实施后,根据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帐户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和“进项税额转出”五个专栏进行核算。其中“进项税额转...  相似文献   

3.
实务咨询     
《财会学习》2011,(5):45-50
增值税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在账务上是如何设置和核算的?(河北省张芳芳)在线专家:一、增值税科目的设置一般纳税人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应设置九项专栏,即: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的  相似文献   

4.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3,(9):26-27
●一般纳税人办理注销迁移后。其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答:根据《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件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  相似文献   

5.
目前有很多一般纳税人在从事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同时,还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对于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一般纳税人,如果存在无法准确划分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那么就应当提前进行纳税筹划,力求少转出有关进项税额、多抵扣有关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6.
蒋春燕 《税收征纳》2001,(10):26-27
现行增值税制实行环环抵扣原则,既避免了重复征税,又符合国际惯例。为保持增值税链条的连续性,必须保证每个环节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都准确无误。若少计进项税额,则会加重企业税负;若多提进项税额或不计少计销项税额,则将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因此,加强增值税相关账户及明细账的检查至关重要。为了确保增值税的及时足额入库及企业的合法权益,税务部门在纳税检查中应仔细核对企业的“待处理财产损溢”、“材料采购”、“应付账款”、“固定资产”、“原材料”、“应付利润”、“产成品”、“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账户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专栏以及“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从而可以发现企业多提或少提进项税额(或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及多计少计销项税额等多交税事项或偷逃税的行为。  相似文献   

7.
《会计师》2012,(3):78
<正>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地点迁移后仍继续经营,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否可以继续保留以及尚未抵扣进项税额是否允许继续抵扣问题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二、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实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  相似文献   

8.
《会计师》2016,(7)
本文通过举例分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关系,即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可分为两类: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且没有抵扣进项税额,无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却已抵扣进项税额,则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相似文献   

9.
《税收征纳》2012,(4):42-43
为解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因客观原因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问题,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10.
A公司在某县设立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分公司经营情况不佳,公司决定将该分公司予以撤销,分公司原有存货等资产、债权、债务以及劳动力一并转入总公司。对分公司注销,分公司存货移送总公司是否应当视同销售?分公司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应当如何处理?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分公司撤销,相应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  相似文献   

11.
程辉 《税收征纳》2013,(8):14-16
注销税务登记是税务登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纳税人申请中止纳税义务的必须程序,同时也是税务部门行使征税权的最后环节。目前,企业注销清算的操作不规范,清算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对企业的注销行为进行规范,而加强企业注销清算税务管理,完善税务注销登记管理制度成  相似文献   

12.
我部在2016年12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 22号,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发布以来,受到广泛关注,为便于理解,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关于待认证进项税额的结转 根据《规定》第二(一)2项,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后,根据有关“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及“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先转入“进项税额”专栏,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转出时,记入“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相似文献   

13.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1,(3):23-24
●我公司应补缴税款是否可用留抵进项税额抵减?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6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  相似文献   

14.
为了加强增值税的管理,特别是为了加强税金的核算,在税制改革初期,财政部就发布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税务机关明确要求增值税纳税人特别是一般纳税人应设置“应激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账,在“应缴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缴税金”,“销项税额”,“已缴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各专栏也都规定了详细的核算内容,为了能清楚反映企业欠缴增值税款和待抵扣增值税税款的情况,财政部又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做了补充规定,保证了企业能提供准确的进销项和应纳税额的核算信息,规范了一般纳税人的税金核算。然而经过这几年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检查情况看,其税金核算仍存在着不少问题,有些一般纳税人企业根本未设置“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明细账,有些企业的财务人员甚至仍在“产品(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增值税,也有些企业财务人员根本不晓和“应缴增值税”明细账各栏次的用途,如有些企业当月上缴本月增值税时,在“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已缴税金)”科目核算,最后造成“应缴税金”科目余额借,贷方余额不实,使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应缴税金或留抵税额不符,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相似文献   

15.
徐勇 《税收征纳》2014,(12):38-39
一、增值税纳税检查税务调整的会计账户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缴的增值税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该科目下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同时设"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企业当月未缴或多缴的增值税。会计制度对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未作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6.
一、选择购货对象的纳税筹划总体思路税法规定:增值税纳税人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类型。一般纳税人按17%或13%的税率计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购进扣税法;而小规模纳税人采用按征收率4%或6%简易征收的办法,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相似文献   

17.
新的增值税税制改革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其相应的会计处理办法有脱节现象。笔者试就所见,略述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如下。一、增值税会计处理中存在问题(一)新的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即产品销售收人(营业收人)中不包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采购的原辅材料成本从理论上讲也应该不含增值税。但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当企业购入货物取得普通发票(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因企业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发票联"或"抵扣联")等原因,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时,采购的原辅材料成本就包含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这违反了会…  相似文献   

18.
笔者在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发现,企业的财会人员在存货盘亏、报废、毁损的会计处理时,不计算相关的原材料进项税额转出。经向当地税务机关询证,答复是:存货的盘亏等损失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不能抵扣的是指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经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相似文献   

19.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启动后,差额纳税情形下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近期,上海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差额征税会计处理的通知(试行)》(沪财会[2012]8号),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两种情形,对该市部分企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作了明确。  相似文献   

20.
章建良 《财会学习》2009,(12):52-54
一直以来企业清算业务所得税处理存在税收法规不完善的问题。现行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都仅规定纳税人注销时注销登记的义务,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也仅有清算所得的概念,而没有具体的政策规定,给企业清算的具体操作带来了困难,也给纳税人留下了空子,造成企业在注销环节清算业务所得税的大量流失。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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