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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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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2年第3期《是伪造许可证还是无证》一文提供的案情,笔者认为第三种意见比较符合法律的规定。理由如下: 生产许可证标志不是质量标志。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是指在产品、标签、包装上,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方式非法制作、编造、捏造或非法标注质量标志以及擅自使用未获批准的质量标志的行为。“质量标志”包括我国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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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针对手机生产、销售者伪造、冒用手机进网许可标志的行为,质监部门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即把手机进网许可标志认定为质量标志,将伪造、冒用手机进网许可标志的行为认定为《产品质量法》中的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其依据是信息产业部令第11号《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生产企业应当在其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  相似文献   

3.
最近,我们经常接到诸如此类的查询:电话终端设备(含移动电话)伪造冒用进网许可证是否可以按《产品质量法》以“伪造冒用质量标志”查处?工业产品伪造冒用生产许可证是否可以按“伪造冒用质量标志”定性论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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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3期《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刊登的《伪造许可证还是无证》一文,对某水泥厂经销部销售标注过期生产许可证标志的水泥违法行为一案,提出了三种不同的处理意见:一是定性为伪造质量标志,按照《产品质量法》关于伪造质量标志的处罚规定处理;二是定性为标识标注不规范,按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三是定性为销售无证产品,按照《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处理。笔者认为,本案定性为销售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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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3期《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刊登的《伪造许可证还是无证》一文,对某水泥厂经销部销售标注过期生产许可证标志的水泥违法行为一案,提出了三种不同的处理意见:一是定性为伪造质量标志,按照《产品质量法》关于伪造质量标志的处罚规定处理;二是定性为标识标注不规范,按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三是定性为销售无证产品,按照《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处理。笔者认为,本案定性为销售无证产品是正确的。对于本案行政相对人是否是同时构成伪造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6.
近来随着我们质量监督行政执法能力的逐步加强,工作的不断深入,执法人员经常碰到这样的案件:生产、销售或使用的产品取得了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即煤安MA标志)或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或广播设备准用许可等资格,但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依照国务院颁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或《认证认可条例》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此有关当事人颇有意见。这里以煤安标志为例将行业许可制度与生产许可证制度、3C认证制度做个比较。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是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及职工作业安全与健康的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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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该法第21条第一款则规定:“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  相似文献   

8.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3年第6期刊登的《这种“质量标识”是伪造的吗》一文,反映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方面的两个问题:一是未经批准在服装产品上标注“中国名牌”或“中国名牌服饰”文字,是否属于伪造质量标志;二是对租赁场地经营或者以联营方式经营,如何确定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现结合本案,谈谈笔者对这两个问题的认识。  相似文献   

9.
刊登在《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年第12期“抛砖引玉”栏目中的《对该食品厂应如何施罚》一案。叙述了这样一个案例:某食品厂无证生产“山西陈醋”。同时伪造注册商标、名牌标志、免检标志、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合同及本厂生产许可证。对于这样一个并不复杂的案例。在执法人员中竟然产生了6种不同的处理意见……  相似文献   

10.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2年第3期刊登的“是伪造许可证还是无证”一文,由于其案例涉及到了《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查处无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严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多种法规,各地质量技术监督执法部门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也大相径庭。我们现  相似文献   

11.
笔者在对山东平阴县的32家食品加工厂和26家白酒生产厂家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其产品合格率分别为81.25%和73.1%,而所有受检企业都在其产品上或其包装上附有合格证明,其中只有一家食品加工厂和两家白酒生产厂家建有化验室,具有检验产品是否合格的能力,能出示产品检验合格的证明。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而质量标志是指表明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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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2年第3期刊登的“是伪造许可证还是无证”一文,由于其案例涉及到了《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查处无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严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多种法规,各地质量技术监督执法部门对该案的处理意见也大相径庭。我们现将这些观点摘登出来,同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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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2年3月4日,L县质监局接到林某某的举报信,称他本人于2012年2月24日在某超市购买的L县D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佐餐三宝"食品(塑料袋装,100克/袋)包装袋上标注的"本企业已通过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字样的行为,违反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利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服务通过认证",属伪造认证标志,要求质监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确认D食品有限公司违法并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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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的证据机能。本罪的伪造包括有形伪造和无形伪造两种形式,伪造和变造的区别在于是否改变了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的本质内容。本罪的主观方面应作“以行使为目的”的主观目的限定。  相似文献   

15.
本刊2001年第6期刊登了《能否认定这批产品伪造产地》一文,许多读者都来函参与讨论,现摘登如下: 河北高邑县质量技监局李文娟、河北承德县质量技监局陈继兴、河北容城县质量技监局赵新峰、山东莱西市质量技监局全华认为:第四种意见是正确的。无论委托方是否在中国境内,电器厂的生产行为必须受《产品质量法》的约束。如果委托方是日本企业(或经日本企业授权的企业),电器厂的生产行为按《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不能定性为伪造产地;如果委托方不是日本企业(或未经日本企业授权),则应定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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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南》2002年第22期《案例会诊》栏目刊登的“伪造食品生产日期行政处罚案”,从案情介绍看,有两个违法事实:一是伪造产品的生产日期,因为产品的生产日期属产品标识的一部分,所以此行为应定性为伪造产品标识;此违法行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之行为。二是伪造出厂检验报告,因为检验报告是证明产品质量的主要证据,所以此行为应定性为伪造质量证明文件。该案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省条例》)第八条第六项规定,构成伪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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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10年,通过这些年的工作感受,我认为<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应当修改. 该法第三章关于"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中没有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没有规定不得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产品.但是,该法在第五十三条中却规定了具体的罚则,即只要是"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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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中国质量技术监督》第10期刊登了“‘长城’认证标志能否这样使用”一文,各地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同仁纷纷来函,发表看法,现摘登如下—— 按《标准化法》第22条,《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36条处理 福建省漳州市质量技监局吴振祥、许淑敏、湖北省大冶市质量技监局吴隆鑫、河北省围场质量技监局徐晓辉认为:《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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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技术监督》2008,(7):24-25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8年第5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这起“合格白酒”案该怎样处理》一案,介绍了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一窝点发现大量标注着某白酒厂厂名、厂址及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的假冒白酒,且该窝点未获得白酒生产许可证,显然是在从事造假,但这批白酒经质检机构检验却符合国家标准。对于如何处理本案,在执法人员中出现了三种意见:  相似文献   

20.
按国家规定,下列12类商品属伪劣商品:1.失效、变质的商品;2.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合的商品;3.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商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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