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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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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酝酿已久的以房养老指导意见终于出台,并将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进行试点。但据媒体报道,保险机构对这一业务普遍持谨慎态度,参与积极性并不高。所谓以房养老,它的"学名"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说白了就是老年人将属于自己的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等商业机构,过世后则将住房交由保险机构处理。这样,老人可以解决  相似文献   

2.
正保监会2014年6月23日公布指导意见,指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至此,此前讨论广泛的"以房养老"试点政策正式落地。尽管"以房养老"这个概念自提出以来争议颇多,尤其是部分城市此前试点不太成功,人们对"以房养老"一直质疑不断。不过,坦率地说,  相似文献   

3.
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今天,"以房养老"作为一项综合型金融创新,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通过对我国各地"以房养老"试点效果的研究发现,文化传统和思维理念、土地制度、居民住房模式、房地产市场、金融保险市场等制约着我国"以房养老"模式的推行。综合考虑我国社会、经济及政策现实,本文提出基于政府担保的两种"以房养老"模式,即基于政府担保的有赎回权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模式和基于政府担保的"以租换养"模式,以期为我国"以房养老"的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随着中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养老问题日益严峻,传统的养老方式无法满足需要,因此对于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研究备受关注。通过对中国以房养老的现状、存在疑惑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做好老年人的养老工作,实现老有所养是养老工作中重要又亟须解决的问题。我国“以房养老”业务开展具有广阔的前景,现有“以房养老”模式——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在发展中面临一定的困境。因此,在“以房养老”实现路径的研究中,可尝试采用以居住权为基础,以设立居住权的“以房养老”模式来推动老年人“以房养老”业务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自2007年起,国家就开始试点以房养老,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更是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但多年以来,社会对以房养老的试点,反应普遍消极。过程中显现出了相关法律及制度不完善、房地产价值评估机构公信力不足、缺乏责任明确的公权管理机构等诸多问题。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以解决我国"以房养老"发展的困难,推动我国养老保障的多样化。  相似文献   

7.
徐敏 《经济改革》2013,(9):86-86
9月14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从明年起全国将试点“以房养老”政策。该《意见》即刻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以房养老”概念起始于美国上世纪80年代推出的“倒按揭”业务,  相似文献   

8.
张俊玲 《资本市场》2011,(12):80-83
<正>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首次提出"以房养老"的概念,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这一创新养老模式的出现,其背景是:中国人口老龄化加剧为养老产业带来巨大市场空间。此前,已经有众多资本进军养老产业,如民营养老机构、地产商、保险公司等。8月份,联想控股成立北京安信颐和控股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养老地产,联想控  相似文献   

9.
张冉  范子文 《技术经济》2009,28(9):88-94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一种新型的住房金融产品,也是实现以房养老的金融工具。本文基于北京市的调查数据,通过建立多元选择模型,分析了影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需求的因素及其原因。研究结果表明:影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需求的直接因素主要有房主的实际年龄、性别、学历、收入、支出水平;间接因素主要有社会传统习惯和观念、养老方式等;另外,征收遗产税对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有正向促进作用,且税率越高,其影响就越大。  相似文献   

10.
《经济师》2015,(11)
今年上半年各地陆续出台"以房养老"具体方案,争议多年的"以房养老"有了实质性进展。但此前在北京、上海、杭州等地进行的"以房养老"试点,均未取得预期效果。文章以"租房养老"、"换房养老"、"售房预支养老"等多种形式的广义"以房养老"为研究对象,选取杭州市最早开展"以房养老"试点的上城区为调研地点,调查居民对"以房养老"政策的认知水平,"以房养老"的选择意愿及对"以房养老"的需求倾向。通过实证分析,探寻"以房养老"模式推进中存在的障碍及影响因素,为"以房养老"今后的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正以房养老是一种金融创新产品,是一种新生事物,是一种保险与养老相结合的制度创新。我们应该以宽容的态度看待新生事物、包容新生事物,让实践来检验新生事物。一方面,以房养老可以拓宽养老保障资金来源,提高老年人消费能力。通过签署以房养老合同,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在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的同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  相似文献   

12.
随着“以房养老”理念的重视,反抵押贷款的研究与实践操作,引起广泛关注。本文从未来稳定现金流的风险和抵押房产质量两方面,对反抵押贷款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适用性进行了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13.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从理论上来讲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养老手段。中国现行制度和政策条件下实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虽不可行,但从长远发展来讲,应从制度和政策环境上创造条件,将其纳入中国养老保障体系之中。  相似文献   

14.
正[本刊讯]6月23日,保监会发布指导意见,决定从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座城市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为期两年。在保险业的范畴下,保监会规定四地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可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老人可以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权等,并按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房产处置权。上海市民  相似文献   

15.
长期以来,资金短缺与资源匮乏是制约农村养老保障水平提升的主要障碍。最近几年,国家大力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和土地流转模式创新,对于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意义重大,同时也为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农村老人可供养老的最大资源是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通过开发土地养老信托、土地养老银行、土地使用权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盘活农村老人的土地资本,加速土地流转,将土地权益变现为养老的经济资源和服务资源,对于构建多层次、可持续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6.
张宇 《经济研究导刊》2014,(27):148-150
基于中国40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和人口组成两大指标,对影响"以房养老"的四个因素(经济状况、养老设施、受教育度和老龄化水平)进行主成分分析,得出"以房养老"的试点应在北京和上海率先开展。并使用聚类分析将40个城市分为五类,给出"以房养老"试点城市的顺序,得出"以房养老"在需求上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传统观念和养老基础设施对"以房养老"的开展有重要意义等结论。最后,提出政府介入、完善基础设施、改变传统观念和渐进按步骤推广等四点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出"未富先老"、速度快等特征,再加上家庭结构的变化,使我国面临严峻的养老问题,给现有的养老保障体系提出了挑战,"以房养老"被认为是现有养老保障体系的有益补充而被提出。然而,自2005年起部分地区开始尝试的不同做法基本以失败告终。"以房养老"在我国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在我国发展"以房养老"首先要解决一些关键问题。本文分析了业务主办机构的主动性问题、参与人的积极性问题、"以房养老"资金缺口等诸多问题,这是我国要开展"以房养老"必须要破解的难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创新融资方式等破解之道。  相似文献   

18.
快速和高度的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社会养老带来沉重的压力。以房养老是一种很好补充手段,但相关工作多年没有实质性进展。开发切合实际的金融产品品种,增强可操作性,才能突破尴尬局面。在充分权衡各方利益、考虑各种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新的以房养老金融产品——决算式住房反抵押贷款,并对其年金计算、决算与结算等具体操作和运行进行了设计和探讨。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我国迅速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保险面临巨大压力。针对这一问题,以房养老模式成了众多专家学者探讨和研究的一条新的养老途径。文章通过分析表明:在中国现行制度和政策下,以房养老并不能代替提供基本养老保障的公共服务,它只能被定位于一种养老补充品种。我国只有加快推进包括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商业性养老保险、社会化养老服务以及家庭内子女孝敬赡养老人的多元养老保障体系,才能从容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  相似文献   

20.
2007年,一个被称为“养老房屋银行”的业务在北京推出。这一项目,是北京寿山福海国际养老服务中心和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作的“成果”。根据其“养老房屋银行”协议,60岁以上的老人只要向养老机构提出养老需求,便可入住北京寿山福海国际养老服务中心,原有房屋则委托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对外出租,租金用于抵扣老人在养老中心产生的相关费用。起源于荷兰,发展成熟于美国的“以房养老”在中国悄然兴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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