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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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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4月,全国首部营业执照"自助登记打照一体机"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平潭正式启动商事主体自助登记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自助登记打印,在商事主体登记制度改革市场准入方面迈出了关键性步伐.  相似文献   

2.
营业执照既是确立商事主体法律地位的法定依据,也是商事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许可凭证,承载着公示、约束、承诺等多项功能,对于商事主体身份和经营资格的确认具有权威性。现行登记注册中,由于营业执照规格、样式、内容等不尽统一.给投资者办理登记注册、登记机关打印发放、  相似文献   

3.
企业作为一种基本的商行为主体.在我国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越来越显示出重要作用。从设立到存续再到注销。竞争、风险和优胜劣汰法则始终考验着企业的生存能力.而与之相伴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商事登记。商事登记是商主体的筹办人或商主体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资格而依照法律规定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并被核准登记公告的法律行为.是商主体获得主体资格和营业资格的必经之道.凡未经商事登记者不得以商主体资格从事经营活动。从我国的相关立法来考察.一方面法律以语焉不详、态度暧昧的表述将商事资格区分为主体资格和营业资格.另一方面又通过相互抵触、歧义互现的规定以营业执照的颁发和吊销为着眼点.赋予了其以双重表征的功能.形成一种商事主体资格功能蜕化而营业资格功能膨胀的异化状态。这不仅造成自身制度构建上的缺漏.在与其他制度的衔接上也蕴藏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相似文献   

4.
现行商事登记法律体系规定的是商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统一于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具体操作模式为"先证后照"。在这种登记制度下,工商核准登记的功能模糊不清,营业执照的功能却无限膨胀,由此客观上提高了商主体资格取得的门槛,并造成工商部门和其他前置许可部门之间权责不清。商事登记改革的立法方向是实行商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分离的登记制度,操作模式为"先照后证",工商部门先发照确认商主体的主体资格,再由其他许可部门发证赋予商主体的相关经营资格,如此才能彻底明确"核准登记"和"营业执照"的各自功能,真正降低商主体资格的取得门槛,厘清工商部门和其他许可部门的监管职责划分。  相似文献   

5.
根据国务院部署,2014年全国各地探索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2015年将实现“一照一号”登记.按照目前顶层设计,我国将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作为江苏省企业并联审批改革试点市,宿迁市早在2013年9月就启动“三证合一”改革.目前,该市再次启动基于“一企一码”基础上的“多码合一”改革,力求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号等整合为一个独立的18位登记证号,所有商事与非商事主体以一号对外使用,达到主体与监管部门“双减负”,并成为各类主体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唯一标识. 笔者作为设计者之一,系统梳理了国内外商事与非商事主体主要编码依据及方法,并对宿迁市“多码合一”赋码规则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6.
本文充分肯定了我国工商登记制度在过去30多年的历史贡献,同时对现行工商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改革的目标和路径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商事登记制度,实现主体登记与营业登记相分离.主体登记单纯地体现为商事主体资格的取得与变动登记,排除了政府对商事主体营业行为的干预;营业登记则赋予工商机关通过信息披露对商事主体的市场经营活动实施监管的功能.文章还对商事登记的范围及其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讨论.  相似文献   

7.
网络经营主体,指以营利或宣传为目的,借助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实施经营或广告行为并因此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实体。网络经营主体准入登记是指工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网络经营主体办理准入登记,核发纸质和电子两种营业执照,并利用电子营业执照对相关网站或网页上办理身份认证手续,粘贴红盾标志和显示登记信息。全面开展网络经营主体准入登记是工商职能之要求,是时代发展之需要。工商部门开展网络经营主体准入登记,将会极大的促进网络经济的诚信建设,有利于网络经济的规范发展。[第一段]  相似文献   

8.
现代商事登记以公司登记为主体,同时还包括个体商人、合伙等其他商事主体的登记。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商事登记制度产生于19世纪中后期的欧洲,主要是伴随公司制度的变革而最终确立的。但是,作为一种商业主体的活动,商事登记行为源远流长,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商人行会登记。现代商事登记制度从最初起源到最终确立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相似文献   

9.
建立统一商事登记法律的制度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现代商法的发展趋势及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分析了现行商事登记制度的体制性环境和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从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商事主体准入制度出发,商事登记立法的重点应着眼于商事登记的范围、登记事项、公告与年检、商事主体退出制度等的规制和创新。  相似文献   

10.
商事登记是由两方实施但牵涉多方利益的法律行为。因此,商事登记制度具有双重目标,既要保障私权,又要实现公法控制,需要平衡国家、登记申请人、第三人等多方主体的利益诉求。本文将商事登记的制度价值和法律功能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赋予商事活动当事人以商事主体的身份和资格,肯定其法律地位;二是公示商事主体经营状况和能力,确立和维持其商业信誉;三是降低交易成本,增进交易安全,提高效率;四是便利国家对商事主体的管理,建立和维持商事经营秩序。  相似文献   

11.
增强率先意识,深化改革,释放群众创新创业潜能 率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社会创新活力.以"宽进"激发创业活力,对创业者"松绑".先后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放宽企业经营范围、"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电子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等10多项商事改革举措."一照一码"和电子营业执照数以及市场主体户数与注册资本总额均居福州市首位.  相似文献   

12.
邓玉敬 《企业导报》2014,(22):151-151
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重要的商事法律制度之一。商事登记,也称商业登记,是指商事主体或商业主体的筹办人,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将登记事项向登记机关提出,并经登记机关核准的法律行为。在越南,商事登记是指为了保护交易安全,按照法定程序,把与交易相关的商主体的有关重要事项进行公示的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3.
商事主体登记,一般也叫商事登记、工商登记,或者叫市场主体登记。商事登记是商事主体获得经营资格、经营能力发生变化的标志性结果,是商行为内容以及商行为产生效力的结果,也是创设和确立商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我国商事登记的事项主要有商号、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负责)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本、(企业、法人)从业人员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所有权人、财产责任等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  相似文献   

14.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工商登记制度,将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并在工商营业执照的版式和记载内容方面发生了重大变革,这将对严重依赖工商登记前置的税务登记产生巨大冲击,也必将对税收征管如税源监管、信息管税、企业所得税管户界定、税种核定、发票核定、实地核查等产生影响.提出从界定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加大信息管税力度、取消税种核定、改革发票管理模式、强化税法遵从、推行身份认别、取消审批事项以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等八项推进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的措施.  相似文献   

15.
明溪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夯实监管基础,强化监管手段,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与监管职能相对应的工作体系,为促进明溪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做实服务发展工作,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深化“一照一码”改革.统筹考虑、同步进行“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发和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宣传工作,落实窗口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存量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发和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工作.加快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完善电子营业执照的社会功能,指导企业用好电子营业执照,开展以电子营业执照为载体的电子化网上年报.  相似文献   

16.
正2013年11月15日,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实施方案》,从而揭开了清远市全面推行商事登记改革的序幕。2014年5月5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印发清远市商事登记保留前置审批事项和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等四个目录的通知》,随后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广东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对商事主体涉及许可经营的  相似文献   

17.
论文对我国目前实行的商事登记制度——市场主体工商注册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在对广东、福建等地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探索实践情况进行总结、比较的基础上,从商事登记立法、商事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关系、商事登记审查原则、个体经营登记范围、商事主体监管方式等方面提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内容的构想。  相似文献   

18.
商事主体登记后的监管一直是工商部门的“软肋”.由于长期形成的登记管理思路陈旧、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手段极其有限、商事主体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和危害性不断增强.“重登记轻监管”的局面并未得到根本改善。《商事登记法》立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将商事主体监管工作系统化、  相似文献   

19.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商事登记机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登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事主体的登记事项,若与客观事实存在实质性差别,可能涉嫌商业欺诈,如何运用行政手段加强对登记事项的审查和监督,切实维护商事登记公信力,  相似文献   

20.
探析商事登记公告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事登记法旨在使政府和公众掌握商主体的有关信息,一方面加强政府的监管,另一方面实现交易的安全、便捷,维护社会经济关系的稳定。商事登记公告以公开告知的方式,有效地实现商事登记法的这一宗旨,成为商事登记的必经程序。然而,对于商事登记公告的法律效力,随着我国台湾现行的《商业登记法》19条明确将“公告”字样删除,仅以登记为准①,出现了重登记轻公告的立法例,形成了与以德国商法为代表的重公告立法例相并存的局面。这使我国今后在制定商事登记法时,就有必要仔细思考我国商事登记公告应借鉴何种立法例。因此,下文就商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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