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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颁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一贯方针,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土地管理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决定》从我国现实国情出发,针对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深化改革、严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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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房地产》2006,(9):86-8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调控。2004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在严格土地执法,加强规划管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集约用地、健全责任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措施,积极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当前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问题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严把土地“闸门”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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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2006,(11):I0012-I00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调控。2004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128号),在严格土地执法、加强规划管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集约用地、健全责任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措施,积极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当前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问题,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严把土地“闸门”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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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1年开始,我国每年的6月25日都要围绕“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个基本国策,确定不同的主题,开展纪念活动。今年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这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将土地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时刻,确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宣传主题。2004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严格土地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其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结合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进一步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走节约、集约的资源可持续利用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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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时期,我们迎来了第15个全国“土地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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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土地管理中出现的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等问题,8月3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继2004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之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重要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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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2006,(10):4-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调控。2004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在严格土地执法、加强规划管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集约用地、健全责任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措施,积极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当前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问题,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严把土地“闸门”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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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第17个“土地日”到来之际,市房地资源局和市土地学会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国土地日主题研讨会,这充分说明了市局和市学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探索守住耕地红线的一项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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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2007,(3):I0002-I00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土地调控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现就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