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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信息发布的合谋效应与反垄断政策——对联合利华散布涨价信息案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廉价讨论”博弈模型的分析,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寡头企业事前发布涨价信息的行为确实是一种便利价格合谋的行为。判定事前公布涨价信息行为是否是合谋行为的要件是:高集中度市场结构、信息发布的内容和频率、信息的约束力、是否导致集体一致行动的结果。据此分析发现,联合利华事前发布涨价信息的行为是明显的寡头企业价格合谋行为,应该按照《反垄断法》加以严厉处罚。联合利华案的查处显示中国反垄断执法还有很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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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G年11月某日.宁波海关工作人员在对当日报关信息进行重点风险分析时忽然发现:宁波某进出口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3票报关单,货名均为液体皂,出口国别为阿联酋。这3票相似的报关单立即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因为它们存在重大的风险点:一是联合利华公司反映有假冒其品牌的香皂、洗发液经由宁波口岸出口:二是据反映,中东地区对假冒名牌的香皂、洗发液需求很大:第三,根据联合利华公司的线索,该公司有重大侵权嫌疑。于是,海关对这3票报关单下达了查验指令。经查验,发现3票报关单对应货物均为假冒联合利华有限公司“DOVE”商标的洗发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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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多次“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上海市物价局对其作出了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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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联合利华(Unilever)公司成立于1929年,由英国Lever公司与荷兰Margarine Unie公司联合组建。经过82年发展,联合利华公司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日用消费品公司之一,在全球10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63000名雇员、264个生产基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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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利华被物价部门处以200万元罚款后,发表了_一份耐人寻味的声明:“联合利华作为一家对中国有长远承诺的跨国公司,我们充分了解中国国情,尊重国家发改委及上海市物价局的决定。作为负责任的跨国公司,联合利华一贯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联合利华全球商业准则。我公司本着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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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2,(2):7
近期,广东省物价局组织了对高端白酒经销商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珠海港华侨实业公司等经销商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茅台酒价格的违法行为。为维护价格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震慑哄抬价格行为,广东省物价局已依法对珠海港华侨实业公司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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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创建于1885年的英国“利华兄弟公司”(Lever Brothers)与成立于1920年的荷兰“玛格瑞乃公司”(Margarine Unie)强强联手,组合成“英荷联合利华公司”在大踏步挺进世界食品和饮料市场的同时,征战全球洗涤品,洁肤品,护发品领域,凸现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霸气,但1996年,“英荷联合利华公司”面临衰落,裴聚禄(Niall Fitzgerald)只身冒险地走上了“英荷联合利华公司”CEO位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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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di Jiang 《中国广告》2010,(4):39-40
作为很早进入二、三级市场的快消品大腕,联合利华的研究调查较多数策略公司更深入、更早,体系也更完美。对于分散、复杂的二、三级市场,联合利华有着更有效、更实际的应对之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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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实施的国家发改委15号令《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是受理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案件的最新最重要的规范性文件。为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行使举报价格违法行为的权利.规范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违祛行为举报的处理,我们基层从事价格举报工作的同志,都应认真学习国家发改委的15号令.并从实际工作出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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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英荷联合利华公司”(Unilever),知晓其为何种企业的国人不会太多,更不用说它那曾一度拥有多达2000种的品牌了。不过,一说起中华牙膏、力士香皂、和路雪冰淇凌、力顿红茶等名牌日用消费品,国人或多或少都使用过或品尝过。而这些妇孺皆“用”的日常生活必需品,无一不是“英荷联合利华公司”旗下的知名品牌。要不,“英荷联合利华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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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价格监督检查》2014,(2)
正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电信行业价格检查的精神,笔者参加了对三大电信公司地(市)级运营商的价格执法检查。通过对中国移动某市公司、中国联通某市公司的检查,查证了两公司在同一时间节点出台的电信资费套餐细节和中国移动某市公司涉嫌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一、案例的真实演变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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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是市场最活跃的因素,也是政府重点监管的市场要素.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所反映出的价格问题有所不同.近年来,我国市场上的价格违法行为日益突出并呈现出几个较为明显的特点:一是价格违法的行为主体较多是在市场上具有较强优势地位的大型企业,具有较大的市场支配力;二是价格违法行为大多系市场上早巳存在,且已经为法律明确禁止的一般性不正当价格行为,并未产生新的违法形式;三是违法行为产生的市场影响较大,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社会反响强烈.从法律规制的视角看,价格违法事件的存在,既有法律规制本身存在的强制力不足的原因,也有市场监管中监管交叉与监管真空造成监管不得力的原因.为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法制环境,应在不断完善我国现有价格法律法规体系的同时,重视市场监管机制建设,实现监管主体的多元化与监管手段的多样化,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等市场监管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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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对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研究。本文首先通过对涉及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总结,探讨了哄抬价格行为的法律概念和构成要件;进而将之与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价格欺诈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法上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比较分析,最后提出进一步完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法律规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