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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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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办理土地抵押权登记时,关于土地抵押期限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答:在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时,土地登记中请扣和土地登记审批表上有抵押期限一栏,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上有存续期限一栏需要填写。  相似文献   

2.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的一种主要类型,抵押期限则是抵押登记权属审核的主要内容。一些地方基层国土部门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往往将抵押登记期限设定为一年,或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不设定期限。对于设定期限的,到期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到国土部门办理续期抵押登记,换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对于该种做法,抵押人、抵押权人反映很大,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也提出异议,在实际操作中也确实给抵押登记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相似文献   

3.
问:土地抵押期限届满,土地登记机构能否主动注销抵押登记? 答:土地抵押期限届满,土地登记机构不能主动注销抵押登记。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4.
《房屋登记办法》颁布实施后,关于银行与抵押人原贷款的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抵押展期登记业务应如何办理的问题,说法不一。对抵押展期登记的办理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相似文献   

5.
问:能否办理“土地的分割抵押”登记? 答:实践中,不少地方出现了所谓的“土地的分割抵押”,即只抵押一宗地的一部分面积。具体做法如企业将其土地的一部分抵押给一家银行,将其中的另外一部分抵押给另外一家银行。有的地方土地登记机构按照抵押的面积为当事人办理了土地抵押登记。  相似文献   

6.
问:因公司合并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如何办理登记? 答:因公司合并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但当事人具体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土地登记机构应当如何办理等.由于合并的情形比较复杂,《土地登记办法》没有作出详细的规定。笔者建议土地登记机构在办理此类登记时注意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7.
对于同一房屋上记载有先后设立的两个抵押权,在先的抵押权办理了债权数额减少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时间晚于在后的抵押权,是否意味着其为后顺位?答案是否定的。  相似文献   

8.
《中国房地产》2005,(2):39-40
67、房地产抵押的约定期限届满,是否需要办理延期登记?如要办,应当如何办理?如果当事人不来办理延期登记,登记机关有否责任?  相似文献   

9.
在日常土地抵押登记工作中。大多数抵押人以土地使用权做为资产,经过土地评估机构评估后,作担保标的申请贷款,签订“XX银行抵押合同”.而后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关于反担保土地抵押登记并不多见。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种类型的担保公司应运而生,反担保土地抵押登记问题也就出现了。本文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谈谈对反担保土地抵押登记的看法。  相似文献   

10.
抵押期限,又叫抵押期间(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是指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有效期间。如何正确理解抵押期限,合法履行登记职能,本文试从约定抵押期限的效力、正确填写他项权利证和所有权证的“约定期限”栏、抵押登记续期的必要性、抵押房地产的转让等方面谈些看法。[第一段]  相似文献   

11.
浮动抵押权登记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浮动抵押权是《物权法》规定的一种新类型担保工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其法定登记机构,但《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并未对浮动抵押权的登记做出特别规定,登记实践中各地的把握标准不一。浮动抵押权设立登记时只需对抵押财产进行概括性描述,无需详列抵押财产清单;在抵押财产发生变更时,无须办理浮动抵押权变更登记;在确定事由出现后,应当办理确定登记,将浮动抵押登记转为固定抵押登记,列明浮动抵押权确定时抵押权所及的标的物的范围。  相似文献   

12.
某市登记机构询问,有一企业向银行贷款,以该企业在同一地点的5幢房屋作抵押。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我们认为:现在登记要按基本单元进行,5幢房屋就要分作5个基本单元,因此,应把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分为5起分别申请。但是该单位认为他们只有一个贷款合同,一个抵押合同,为什么要分为5起来申请?因此有了异议。这类问题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3.
在房地产估价实践中,常常会遇到房地产在建工程的抵押评估,其原因:一是由于开发项目投资数额较大,要完成整个开发项目,开发商资金不足,需通过金融机构融资方式解决;二是企业扩大投资经营规模,流动资金不足,造成技改项目或新的投资项目资金不足,需要通过贷款加以解决。按现行的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抵押人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必须提供“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由于在建工程抵押评估时,委托方提供的不是房屋所有权证等具有公信力的房屋合法凭证,而是提供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这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均有待估价人员深入的核实和准确的把握,因此,房地产在建工程的抵押评估有其复杂性。本根据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对以下几方面的问题提出探讨。  相似文献   

14.
在房地产估价中,常常会遇到房地产在建工程的抵押评估,其原因是由于开发商资金不足,需通过金融机构融资方式解决。按现行的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抵押人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必须提供“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由于在建工程抵押评估时,委托方提供的不是房屋所有权证等具有公信力的房屋合法凭证,而是提供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这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均有待估价人员深入的核实和准确的把握。为此,笔者根据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就房地产在建工程的抵押评估,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15.
《中国房地产》2007,(1):42-43
江西省某县房产权属登记机构一位负责人提问:有一处房屋,系原产权人多年前购买,当时已经进行权属登记并领取了权属证书。现产权人要将房产分一半给儿子,在到我处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我们认为这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但当事人提出:他们这种情况属于分家析产,不是所有权的转让,因而不愿意交纳契税。问:“析产”和“分割”有什么区别?“析产”应当办理转移登记还是变更登记?产权分割是否要交纳契税?  相似文献   

16.
当前,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对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管理采用的是分管体制,即土地使用权的管理职权由政府国土管理部门行使,房产的管理职权由政府房管部门行使,造成当事人单独以房产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是仅需在房管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还是在房管部门办理房产登记、在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不仅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迷惑不清,两职能部门之间亦争执不  相似文献   

17.
某市登记机构询问:在现房买卖时,如果当事人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预告登记,是否可以凭预告登记证明办理抵押的预告登记?如果可以,那么当事人如果签订了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后,先办理所有权转移的预告登记,再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骗取贷款,岂不让银行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对此,登记机构是否应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8.
《中国房地产》2006,(6):57-58
山东某市登记机构一位负责人提出:某一单位向信用社贷款,将房产抵押给信用社,并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信用社贷款到期以后,该单位无力还款。但是信用社在时隔数年以后仍然未行使抵押权。而后,该单位又因借款将同一房产抵押给了一个自然人,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没有办理抵押权登记。  相似文献   

19.
《中国房地产》2005,(6):35-36
80、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设定了抵押以后,在该土地上开始建造房屋,房屋建成后当事人申请权属登记,但此时土地使用权尚在抵押状态。问:该房屋在办理权属登记时是否要注明限制转移?如该房屋所有权人将此房屋设定抵押,但他项权利人不同意应怎样处理?  相似文献   

20.
一、南京房地产抵押登记网上办理系统简介 南京房地产抵押登记网上办理系统是为更好地提高抵押登记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利用现有权属登记系统和网上房地产系统的科学组合,而增加的与以往实物资料申请抵押登记并存的网上申报模式。主要内容包括: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网上申报、城市房地产抵押网上申报及其注销网上申报、商品房按揭网上申报及其注销网上申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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