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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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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修正案》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徙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修正案》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完善我国的刑事立法无疑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一、单位受贿罪客观方面概述 (一)我国单位受贿罪的规定 我国刑法关于单位受贿罪的规定,最早见于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6条.1997年修订刑法时,吸收了该条的内容,并对其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即1997年刑法第387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似文献   

3.
徐彦梅 《活力》2005,(10):110-110
罚金刑的数额直接标示着罚金刑的轻重,体现国家对犯罪行为人惩罚的强度,有关罚金的数额“1979刑法”在总则和分则中对其均未作规定,采取无限额罚金制。修订后的刑法,总则中仍没有对数额作出规定,分则中对多数可适用罚金刑的罪名也未作规定,但是对有的犯罪采用了限额罚金制(如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倍比罚金罪(如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虽然“1997刑法”已作出上述一些规定,但司法实践中确定罚金的数额却“问题百出”。  相似文献   

4.
不论是国营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在企业运营中,最多的就是签订合同,但是又经常遇到合同纠纷或合同诈骗,作为企业营销人员应正确理解把握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区别。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i(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  相似文献   

5.
刑法第264条根据盗窃罪的不同数额和情节,规定了四个档次的量刑幅度:(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相似文献   

6.
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刑罚力度,删除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的“拘役”.并取消了罚金的数额上限。还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相似文献   

7.
文摘集粹     
根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第一条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是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内容之一,这类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中的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的一般解释,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因此,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能否作力隐匿或故意销毁合计资料罪的犯罪主体问题上,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产生了分歧。公安机关认为其受理的隐匿或故意销毁合计资料罪的犯罪主体只限于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能否接收此类案件,还要请示上级部门;检察机关则认为涉嫌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案件不属于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应由公安机关受理。因为该类案件的管辖权不明,公安、检察机关均认为  相似文献   

8.
释疑解惑     
《山东审计》2003,(7):28-28
问:当前审计中发现的“骗取国家出口退税”问题比较多,如何使用法规进行处理?答:目前,处理“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法规依据主要有三个:一是《税收征管法》。该法第66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刑法》。该法第204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相似文献   

9.
栾广焰  刘思霞 《活力》2009,(9):87-87
刑法第264条根据盗窃罪的不同数额和情节,规定了四个档次的量刑幅度:(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似文献   

10.
李育芹 《中外企业家》2012,(9X):124-125
《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提出,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危险驾驶罪",即"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笔者以为,虽然拘役仅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是我国自由刑中刑期最短的刑罚,但从整个法律体系以及实际效果考虑,醉驾、飙车行为不宜入刑。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9条规定,凡是以不法手段侵犯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不法手段主要指下列行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相似文献   

12.
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对泄露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者作出了严格的处罚规定,其中情节严重的,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中明确指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发行、证券与期货交易或者其它对证券与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消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以有期徒刑和罚款。《刑法》修正案对泄露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者作出处罚规定  相似文献   

13.
2011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对现行刑法作了许多修改.其中,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设了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次修改是本次修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类危险驾驶的行为进行了规制和正式法律化.本文通过对危险驾驶罪增设的必要性和认定等角度进行了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4.
广集博采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针对有些债务人有能力还债而赖账不还,甚至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仍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严重妨碍司法秩序、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现象,应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对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作出法律解释,明确法律条文的含义。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胡康生介绍,法律解释草案规定,下列情形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  相似文献   

15.
王有林 《企业导报》2010,(10):167-168
罚金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是司法实践中使用频率最高的附加刑。修订之后的刑法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并提高了罚金刑的惩罚力度,这无疑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但司法实务中存在的应罚不判、判而不缴、数额失衡等问题,导致了司法有失公正、法律判决有损法律权威的后果。就从罚金刑的数额标准,罚金的并罚,罚金刑的执行方法等方面有关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6.
罚金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是司法实践中使用频率最高的附加刑。修订之后的刑法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并提高了罚金刑的惩罚力度,这无疑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但司法实务中存在的应罚不判、判而不缴、数额失衡等问题,导致了司法有失公正、法律判决有损法律权威的后果。就从罚金刑的数额标准,罚金的并罚,罚金刑的执行方法等方面有关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7.
《审计月刊》2005,(12):52-52
《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日前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针对有些单位不能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问题,《条例》规定: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提供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审计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相似文献   

18.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以销售为目的制造计量器具,或者对社会开展经营性修理计量器具业务,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或者“修理许可证”)。  相似文献   

19.
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刑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自5月15日起施行。●故意传播“非典”最高可判死刑《司法解释》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条、115条第1款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司法解释》还规定,…  相似文献   

20.
赵树斌  常征 《活力》2004,(9):106-106
1997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学术界将单位犯罪的概念界定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犯罪。显然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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