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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改革开放30年,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中国物业管理行业也快速发展:1981年,中国第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成立,中国物业管理行业由此起步;1994年3月23日,“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以建设部第33号部长令颁发,于4月1日起施行,其作为物业管理第一个行政规章,推进了我国物业管理法制化进程;2000年10月,  相似文献   

2.
《中国物业管理》2005,(11):12-15
2005年11月11日,为期两天的第四届《中国物业管理》杂志协办委员会会议暨物业管理经理论坛在南国城市桂林落下帷幕。本次会议和论坛得到了建设部有关领导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指导、支持,建设部总经济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俊达到会,与来自全国的近百家物业管理企业的经理,就当前物业管理行业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相似文献   

3.
2005年9月15日、16日,上海市物业管理协会主办的“2005年上海市物业管理展示会”在上海图书馆举行,以“推进和发展物业管理市场”为主题,吸引了全市55家中外优秀物业管理企业参加。  相似文献   

4.
微力量     
《住宅与房地产》2013,(8):54-54
中国物业管理之窗 【南京:小区筹建管委会代替业委会】今年5月1日,江苏新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其中新增了一项规定,在小区业主大会难以成立的情况下,所在街道、社区及业主代表等,可以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及业委会的职责。该条例实施已一个多月,天润城第二街区将出现“临时管委会”。这在江苏省还是首例。  相似文献   

5.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012年11月29日经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最新修订案,并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相比2003年版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版(以下简称新条例)是《物权法》颁布后的首次修订。增加了许多创新性条款,从原先的7章48条扩充到了8章93条。对物业管理实践中纠纷发生较多、争议较大、与业主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诸多问题有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使得新条例内容更加务实且亮点突出。本刊特组织“突破与创新——《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解读与借鉴”专题,邀请多名业界人士对新条例撰稿。 本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是明确规定,除了业主大会外的业主共同决定的另一种形式,可以是“业主代表大会”。  相似文献   

6.
【事件】 1993年6月30日,全国第一个物业管理协会——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此后上海、广州、海南、青岛、常州等地也相继成立了物业管理协会。据不完全统计,迄今为止,全国各级物业管理协会组织已近百家。  相似文献   

7.
2005年11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关于强制执行、以及物业管理合同纠纷问题法院建议的说明,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人民法院专门对某一个行业的问题举行研讨会和新闻发布会,并不多见,在物业管理行业更是首次。因而,此次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对此,本刊记者对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相关物业管理公司和本建议中涉及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采访。  相似文献   

8.
2005年7月15日上午,在北京市物业管理协会举办了“加强物业管理、共筑和谐社区”专题报告会,大会由北京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王守一主持,邀请物业管理公司、业委会、居委会代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针对“共筑和谐社区的具体做法、体会及如何发挥作用”发表了意见。  相似文献   

9.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指出,伴随着物业管理的发展,一大批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肩负着带领团队开拓创业、直至达到成功的重任,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正逐步成为行业的中坚力量。 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为我国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特别是今年10月28日举办的首届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和相关培训、考试及即将进行的注册等工作,将对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期专题在2006年11月25日海南三亚市物业管理经理人论坛稿件基础上,又邀请到了部分参加考试的人员、业界企业领导、业内专家,围绕物业管理师制度、企业用人制度、行业资格准入制度,以及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与构建和谐社会等话题,畅谈行业发展,展望行业未来。[编者按]  相似文献   

10.
2011年12月8日,第十届《中国物业管理》杂志协办年会暨中国物业管理年度论坛在海滨城市厦门召开。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任景全、杨民召、许建华、罗小钢,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王海,厦门市建设和管理局副局长许勇铁,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高级顾问、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李加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柴勇、  相似文献   

11.
<正>"有为才有位"这句话在物业管理行业得到了最好的印证。自1997年第一个安居小区建成至今,拉萨市的物业管理从无到有,已经走过14年。2003年拉萨市第一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它的成立标志着拉萨市物业管理走向合法化道路。2006年5月1日拉萨市物业管理协会成立,物业管理总体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物业管理从一个新生事物发展成了贴近千家万户的行业。  相似文献   

12.
建设部总经济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指出,全面提高物业管理经理人的政策水平和处理问题能力,造就一支事业心强、懂经营、善管理、通技术、精业务的优秀人才队伍,是物业管理行业队伍建设的急迫任务,造就一支称职经理人队伍的任务已经迫在眉睫。 2006年12月25日,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培训中心主办的“2006物业管理企业人才峰会暨全国物业管理企业与高等学校人才合作交流洽谈会”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徐俊达、副会长陈庆芳、翁国强和云南省建设厅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物业管理企业代表、高等教育界代表就如何加强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物业管理人才以及高校后勤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本刊特辟专栏刊发有关稿件,供大家学习借鉴。[编者按]  相似文献   

13.
北京先行     
2010年4月20日,北京市长郭金龙签署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颁布《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并拟于2010年10月1日开始施行,这为中国物业管理行业注入一股久违的新鲜空气。  相似文献   

14.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物业管理行业之间的相互了解,搭建三方合作沟通的桥梁,由《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社主办,广东华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市金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办的“香港——澳门——内地”物业管理论坛,于2005年12月16日在广州举行。广州市国士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香港房屋经理学会、澳门物业管理商会的有关领导,以及广州、武汉、南京、汕头等地物业管理企业代表40多人参加了本次论坛,探讨了当前香港、澳门、内地物业管理的热点、难点话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  相似文献   

15.
2006年10月28日,全国第一次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将届时举行,这是我国物业管理行业20多年来的又一件大事,是我国物业管理行业不断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要求和结果。为更好地推进物业管理师制度的落实和全国首批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开展,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于9月15日至19日举办了全国首期物业管理师师资培训班。缘此,有关物业管理师及涵盖内容更广泛的物业管理人才问题成为当前行业的热点问题。本刊2006年第9期杂志特组织专题,邀请物业管理业内人士、政府主管部门、专家和学者,特别是参加全国首期物业管理师师资培训的老师们,就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和物业管理人才培养、培训、使用及考评等方面内容进行讨论,期待能为全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同行们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16.
2006年11月25日,《中国物业管理》第五届协办委员会会议暨物业管理经理人论坛在我国最南端的城市——三亚举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徐俊达、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物业管理处处长王玉平、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翁国强、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董贤钧《、中国物业管理》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 《物业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5月28日国务院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8.
邓喆 《中国物业管理》2005,(6):i005-i006
深圳——物业管理行业的发源地和实践地,这里诞生了中国内地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成立了国内第一个物业管理协会,颁布了第一部物业管理地方性法规,造就了第一批全国知名品牌物业管理公司……深圳——物业管理行业的每一次创新、飞跃和变革都由此而生。在承载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兴起、规范、垄断、角逐,一种新的物业管理模式再次引起震惊……  相似文献   

19.
<正>本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是明确规定,除了业主大会外的业主共同决定的另一种形式,可以是"业主代表大会"。笔者有幸参加了2012年6月5日江苏省法制办公室举办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改草案)》立法听证会,并以业主身份第一个陈述。综观本次《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12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有不少与时俱进的亮点,也有些许的不足。认清街道办事处职责"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  相似文献   

20.
谁来维护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业管理条例》于2003年5月28日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本条例对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权利、义务规定相对较详细,但该条例没有对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在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时违约,造成物业管理企业的经济损失由谁来承担,如何进行承担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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