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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杨力 《商》2015,(3):177
自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1月16日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及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文件以来,各地陆陆续续进行了"营改增"改革,"营改增"的扩围很快会遍及中国,营业税作为九大税种之一,也将渐渐退出历史舞台。  相似文献   

2.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明确规定,2012年1月1日起,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转型改革正式启动,这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等行业因政策变化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对较为特殊的燃气行业产生了怎样影响?本文结合城市燃气行业特点,分析营改增对燃气企业财税影响,并提出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3.
刘小红 《财经界(学术)》2014,(8):249-249,251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明确规定,2012年1月1日起,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转型改革正式启动,这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等行业因政策变化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对较为特殊的燃气行业产生了怎样影响?本文结合城市燃气行业特点,分析营改增对燃气企业财税影响,并提出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4.
谢飞 《商》2014,(17):123-123
第一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制改革背景和有线电视网络的基本情况一、现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制改革背景2013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并于8月开始实施。在此次下发的财税[2013]37号文件中,在"部分现代服务业"中增加了"广播影视服务"子目,将在全国开展的营改增试点的应税范围扩大为"1+7"个行业。  相似文献   

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53号)和《关于交通引俞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86号),就试点地区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政策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营改增”作为一项复杂的税制改革,其政策从制定到施行,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当“营改增”改革扩展到全国时,由于各个地区的经济结构、财政体制等瞥在:差异,试点结果可能出现很大差异性,不同行业间会出现税负的不同变化。因此带来的一些税收新难题,亟待研究解决和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对外经贸财会》2012,(3):30-31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决定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在上海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扩围试点,"营改增"试点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相似文献   

7.
《国际商务财会》2012,(3):30-31
<正>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决定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在上海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扩围试点,"营改增"试点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有消息称,北京、深圳、江苏、天津、重庆等地已  相似文献   

8.
严舒 《商》2016,(4):128-129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上海市原征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试水。会议表示,为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将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进行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件,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试点,此次  相似文献   

9.
2013年5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同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这两个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的营改增工作已全面展开。作为勘察设计企业,我们有幸成为本次税收改革的参与者。  相似文献   

10.
周永琴 《商》2013,(18):105-105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部分文化创意服务企业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下的“文化创意服务”纳入试点范围。本文通过剖析“营改增”政策的内容,阐述了此次税改时我国文化创意行业的影响,提出一些建议,希望可以达到加速税改效果实现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正>为加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管理,2012年4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12〕38号文件印发《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纳入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初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施核定扣除办法。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  相似文献   

12.
霍敏 《财经界(学术)》2014,(14):251-251,282
2013年5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同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这两个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的营改增工作已全面展开。作为勘察设计企业,我们有幸成为本次税收改革的参与者。  相似文献   

13.
张萌 《商》2014,(39):143-143
国家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在国务院批准之下于2011年联合下发了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该方案于2012年1月1日在上海的现代服务行业以及交通运输行业中的部分部门首次实行,即设立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单位,为税收制度的改革拉开了序幕。李克强总理在2013年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在2014年陆续将铁路运输、邮政服务业、电信业等相关行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目前“营改增”已扩大到全国范围试行。  相似文献   

14.
<正>2012年1月1日是上海市正式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日子。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目前上海市开展试点的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文件公布后,上海税务部门迅速  相似文献   

15.
<正>2011年12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以下简称财税[2011]133号)。  相似文献   

16.
黄继英 《商》2013,(16):153-153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改增”拉开序幕。“营改增”有利于减少营业税的重复征收,有利于完善和延伸第二、三产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利于建立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改善我国的出口环境。本文简要阐述“营改增”改革方案,探讨“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7.
彭超 《现代商业》2012,(30):231-232
当前我国正出处在经济调整的关键时期,我国原有税收制度和税种设计已经和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产生一定的不适应之处。为此,财政部出台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自2012年1月起在上海部分行业开始试点税改,并逐步推广。本文首先结合"营改增"改革的背景和发展情况,重点以设计行业为研究视角,对"营改增"后对设计行业影响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8.
赵洁 《商》2014,(30):182-182
一、“营改增”税改的背景及意义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号)拉开了我国“营改增”的大幕。文件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确立了基本原则:统筹设计、分布实施;规范税制、合理负担;全面协调,平稳过渡。  相似文献   

19.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改增"的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营改增"试点方案的实施,给物流企业带来了生存与发展的危机,税负暂时性出现只增不减的局面。本文通过对物流企业的现状分析,深入研究了税负增加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以期降低物流企业税负,促进物流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0.
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印发的《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明确了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的跨境免税政策,规范了此前已纳入试点的跨境服务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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