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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价改革与农民承受能力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阐述我国农业水价改革的现状,分析水价改革后灌区运行情况,以河南省新乡市人民胜利渠农业水价改革为例,对北方灌区农业水价改革以后的运行情况以及农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进行了研究,对农业水价改革中有关供水成本的确定、农民承受能力、补偿办法提出了建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水价改革,确定供水的合理成本,充分考虑农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确定合理的农业水价补偿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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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垦经济》2020,(9)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旨在运用价格杠杆调节水资源需求,促进农业节水增效,保障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然而,农业属于弱质行业,农民属于弱势群体,农业水价改革必须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文章以江苏省苏北灌区为例,设计单边界两分式CVM问卷对水稻种植户进行调查,研究其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支持态度和支付意愿。研究发现,多数农户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支持态度,而农户的市场经济意识、对政府的信任度以及灌溉供水稳定性能显著提升支持度;灌区农户对农业水价的支付意愿介于49.1~57.7元/亩之间,农户虽具有一定的支付意愿,但各灌区改革后的执行水价要明显高于农户的心理承受能力,也接近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的上限。据此,政府应协同推进水价提高、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措施,避免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同于提高水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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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价改革是促进节水农业发展的动力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文章在阐述我国农业水价历史沿革及现状基础上,分析了现行水价政策对灌区的影响和水价不能按成本收费原因,提出了水价改革建议:加强宣传和教育,充分认识水资源危机紧迫性,为水价改革奠定舆论基础;准确估计农民的可承受能力;认真地剖析现行水价政策的利弊,制订科学的水价办法;制定合理的水价目标,分步实施;将用户作为主体参与水价的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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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用水户水价承受能力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针对目前农业用水户水价承受能力尚未有统一标准的现实,计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新疆)南疆、北疆及全疆(全部新疆的简称)粮食作物及经济作物的收益和农业生产成本,分析农业用水户水价承受能力,结果表明,新疆种植粮食作物的农业用水户的水价承受能力为570元/hm2,种植经济作物的农业用水户的水价承受能力为1155元/hm2,全疆农业用水户水价综合承受能力为870元/hm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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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利用水资源,发挥水价的价格杠杆作用,分析了水价对南京市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的影响,以及南京市居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提出了适应南京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的水价管理建议:建立农业用水的激励和补偿机制;加强对工业自备水源企业的监管;加大公共供水企业成本约束;审慎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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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研究南京市水价的合理性,从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3个方面分析水价构成,结合供水成本、居民对于水价的承受能力和支付意愿、相关产业的外部性等因素,借鉴国外水价制定的先进经验,考察南京市水价的形成体制。结果表明,目前南京市水价相对偏低,没有体现以供水成本为基础的水价形成机制,水价有一定的上升空间,低收入阶层对于水价的可承受能力比较脆弱。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