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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加入CPTPP是中国对接高标准国际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的重要路径。数字贸易规则是中国申请加入CPTPP需要关注的关键内容,其中涉及数据跨境流动、数字产品的非歧视待遇和源代码等核心规则将是后续谈判的难点。和RCEP相比,CPTPP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对中国国内规制提出更高要求,中国应主动运用好自贸区等制度创新载体,探索跨境数据流动监管模式,有效防范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等风险。CPTPP中数字产品的非歧视待遇超出了RCEP规则范畴,由于对数字产品本身的规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要合理设计开放的范畴,做好风险兜底。在源代码方面,中国国内规制与CPTPP的规制方向一致,但仍需在谈判时考虑对国家安全和网络安全的影响。一方面,应不断完善国内规制以有效对接CPTPP,继续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推进数字领域的制度型开放;另一方面,应妥善利用CPTPP例外条款争取更大的国内规制政策空间。  相似文献   

2.
数字平台垄断问题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全新挑战,需对垄断现象和反垄断规制进行再认识.数字平台垄断隐含诸多风险行为,包括涉及公民隐私的个人风险行为、涉及自有资本金不足的金融风险行为以及涉及企业暴利的社会风险行为.本文试图揭示导致数字化垄断遵循的新经济学规律与现象,尝试对三类风险行为进行分析与思考,探讨风险行为的缘起、特征和经济学规律,提出解决相关风险的实践思路.对数字税收视角下的全球数字经济垄断问题进行分析,指出应关注数字税对我国数字平台产业国际地位的影响,鼓励积极参与并主导包括数字税在内的全球税制改革以及全球反垄断规则的制定.  相似文献   

3.
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以网约车市场为代表的平台领域呈现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市场资源加速向头部平台集中等趋势,"赢家通吃"效应显著,竞争无序后果堪忧.网约车市场资本无序扩张也为市场监管者、经营者招致如监管套利、数据采集侵犯隐私、算法歧视和大数据杀熟、平台数据垄断等质疑和指责,网约车市场规制体制亟须重塑.政策制定者应重新审视数字经济中的平台监管和竞争问题,现行法律低估定价和跨行业整合可能导致的反竞争风险这一问题已凸显出来.网约车市场规制应以反垄断法为抓手,强化算法透明度要求,加大竞争倡导和更新反垄断分析工具,以规范平台行为,促进市场依法规范发展,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衍生了垄断、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等一系列问题。基于美国与法国数字税之争的研究表明,互联网平台数字税征管的实质在于国际税收利益之争、民族资本与垄断资本之争,以及税收规则主导权之争。互联网平台数字税征管具有促进税收制度与数字经济的适配、维护公平竞争和促进经济发展,以及防控数据风险和保障国家安全等额外价值。中国应基于对互联网平台数字税征管的实质与额外价值的准确认识,及时调整国内互联网平台税收制度,积极参与国际数字税税制探讨,持续完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大型平台企业不断收购中小型科技初创企业,并且在收购之后将其关闭,这种行为被称为"杀手并购".数字市场中的行业主导力量逐渐形成,平台行业正逐渐呈现寡头垄断的发展格局.在平台市场中出现的杀手并购,以消灭未来竞争者为手段、以数据垄断为目标,并且大型平台企业通过构建"杀伤区",干预市场投资和创新进程.杀手并购对市场竞争和创新有极大的负面影响,比如降低消费者福利、压缩中小型初创企业的生存空间.杀手并购又因其标的企业相对较年轻、相关市场难以定义、并购大多非横向等特征而难以被各国反垄断机构识别和监管.要想保护市场竞争和创新环境,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调整合并监管门槛、重视审查内部文档、运用动态的反事实场景、建立数字市场部门、加强国际合作等方式来加强对平台企业杀手并购的规制,保护消费者福利和创新,构建健康有序的数字市场竞争环境.  相似文献   

6.
数字金融时代,金融科技的创新离不开金融数据的跨境流动,并由此产生通过国际贸易法规制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的问题。金融数据的跨境流动很早就受国际贸易法的规制,并在近年逐渐凸显。当前,国际社会对于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贸易法规制形成了多种发展模式,如欧盟的隐私保护优先的限制性流动模式、美国的经济利益优先的自由流动模式以及中国的主权和安全优先的谨慎适用模式,但发展模式的不同并没有妨碍国家或地区间的自由贸易协定通过日常经营活动下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的自由条款、例外条款以及数据存储本地化条款等对金融数据的跨境流动进行规制。在此背景下,为推动金融数据多边贸易规则的形成,我国可在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国际贸易法规制发展模式方面求同存异,在制定金融数据跨境流动贸易条款时吸收并纳入国际规则,并加强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国际贸易法规制的国际合作。  相似文献   

7.
本文在研究数字货币历史联系、运行机理的基础上,探讨务实推进货币体系改革思路.一是货币演变,反映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形成货币文化.二是各种货币形态,不论是传统货币,还是数字货币,都只是货币的躯壳,货币生命力和灵魂是它的流通情况、价值意义和购买力.三是因技术先进而产生的数字货币替代,并没有改变信用货币的内涵,数字货币替代必须遵循货币运行机理,确保实物市场和货币市场均衡.四是数字货币影响是复杂的,将改变货币形态结构,但不大可能改变全球货币体系和国际经济格局.五是建立数字经济市场秩序,既要防范过于集中垄断产生的风险,也要防范"去中心化"产生的风险.六是全球面临"多元需求多重巧合"挑战和机遇,需要妥善处理五大关系,探讨"球本位"交易媒介.将人类社会"信任、信心、信用"与全球发展、全球规划、全球资源内在价值联系并为依托,研究"球本位"货币体系,为后"金本位""银本位"和"国家地区信用货币"体系做准备.  相似文献   

8.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建立了以安全评估为主要手段的数据出境管理机制,成为我国数据治理的最新标准。继RCEP之后,DEPA的出现为我国深度融入国际数字市场提供了崭新的理念依据与路径选择。未来我国顺利加入DEPA后,该《办法》将对我国与DEPA其他成员国的数字贸易自由度与流畅度产生实质性影响。通过解读二者的数字贸易规则,考察该《办法》与DEPA在理念与制度方面的具体差异,挖掘二者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的制度衔接路径,有利于明晰我国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的发展前景,在对外数字贸易中贯彻落实我国安全与自由兼顾的数据跨境流动理念,最终在国际数字贸易治理领域中走出中国道路。  相似文献   

9.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同时强调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由商品要素流动型开放转向制度型开放是我国当前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核心要义,制度型开放主要是指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实质性提升开放水平,参与、引领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制度型开放通过创造开放的国际环境,提升配置全球资源的能力,有效联通国内外市场,促进国内市场一体化发展等机制,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因此,有必要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快先行先试和复制推广,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压力测试,以服务业为重点稳妥有序加大开放力度,借助“一带一路”倡议、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等平台积极参与和引领国际经贸规则制定。  相似文献   

10.
数字经济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一种生产力变革方式,使得既有的国内外税收征管规则在适应经济数字化、高效化、隐匿化的发展过程中,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基于数字经济的内容与特点,结合现阶段税收征管具体实践,阐释管辖权、纳税主体、征税范围、涉税信息等维度的不足,并从扩大对"常设机构"的解释、推进数字税收制度建设、促进数字化税务信息协同治理、强化数字化税务征管思维等层面予以完善,以期创新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收征管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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