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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人眼里,注册商标是企业为了生产、经营商品才会做的事情。但随着我国新的《商标法》实施后,一些投资者从中发现了商机,开始申请注册商标,他们注册商标并不是为了投入使用,而是先花钱注册或抢注某个商标,待条件成熟时“有偿转让”给企业或他人,以期得到好的转让收益。这样一来,“职业注标人”应用而生,投资商标从中获利也成为一些“嗅觉”灵敏人士的投资新方向。所谓“职业注标人”,顾名思义,就是以利用注册商标来赢利为职业的人。随着人们商标意识的提高,吃这碗饭的人越来越多,这已成为21世纪的一种新型职业。“职业注标人”把注册、买卖商标当成了一种投资方式。他们每天登陆商标网查询, 互相讨论,碰到好创意立刻申请注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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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首歌”遭抢注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而是当前的商标抢注热的一个缩影。虽然商标注册人抢注“同一首歌”的行为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并未侵犯他人的法定权利,但违反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对这种行为应给予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相关国家机关在保护注册商标时,应充分考虑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商标的状况,决不能让商标抢注者有利可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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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只念到小学五午级的辍学少午,一个昔日小裁缝,一个贩过米.卖过布、揽过工程的“倒爷”,如今却是中国声名赫赫的“电话大王”。一路走来,他的背后会有多少不为人知的辛酸故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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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连续使用"要求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黎运智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2)
使用注册商标是商标法对商标权人规定的义务,商标权人连续不使用商标超过一定期限,将受到撤销其注册商标的后果.商标管理部门撤销长期未连续使用商标的行政管理职能与商标权的私权属性并不完全排斥,商标行政管理体现了对市场竞争秩序和环境的维护.商标使用要求与商品生产的瑕疵行为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应当独立考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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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商务》2005,(5)
注册商标被他人冒用怎么办李律师: 我公司于2001年7月经国家工商局核准注册“力之源”商标。该商标由中文横排楷书简体“力之源”三字与一菱形图案构成,核准使用于运动饮料、矿泉水。2002 年1月,某饮料公司开始在其生产的运动饮料瓶上使用与我公司注册的“力之源”相同的字样作为商品的名称,其字体排列与我公司的注册商标相同。我公司立即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我公司的损失。但是,该公司却称:全国有10多个厂家生产的饮料都使用“力之源”名称,因此,“力之源”为商品通用名称。将“力之源”字样用于其饮料包装上并不构成侵权。请问该食品饮料公司是否构成侵权? 河北石家庄李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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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如果被告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原告注册商标并被受理,法院是否应中止诉讼成为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由于我国的注册商标都进行了实质审查,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因而若被告在诉讼中对原告注册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撤销并被受理,人民法院一般不应中止诉讼,但也有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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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可训 《上海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3):55-55
本案原告的两项诉请依据的是两项权利主张,一是主张在第36类的(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专用权,二是主张在第9类、第41类上的“彭博资讯”注册商标专用权。分析该两项权利的存在与否或存在状况,厘清商标保护的合理边界,便成为裁断是非的基本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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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商标法律体系得到了很大的改进和完善,但要符合TRIPS的最低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不同注册商标之间的商标专用权的争执,即商标争议时有发生。该文试就商标争议的司法救济问题,从司法审查的主体、标准、范围、管辖及与行政救济的衔接等方面进行论述,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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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焦学亮,新乡市封丘县农民。从2000年开始,他就专门盯住有开发价值的商标不放,截至目前,他先后花去15万元.注册了50多个商标。“这些商标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珍贵,但是养到一定时候还是要为它们找对象的,一旦‘联姻’成功,我将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百万富翁。”焦学亮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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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北京一些“家政公司”开始加速疯抢服务楼盘,圈地的原因是一个年轻人开拓出了一种叫做“小管家”的新家政商业模式。凭借新模式,这位创业者在北京,仅一个社区就年收入170万元。面对我国汹涌而来的社区经济,“小管家”铺就的是一条“沃尔玛”式的道路,一扇虚掩的财富大门正在徐徐打开……
张松江,出生于1978年,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如今是新理念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公司注册商标为“小管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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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寿仁 《科技创业(上海)》2005,(9):53-53
商标注册申请分法定申请和自愿申请,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等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才能在市场销售,其它商品按照“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提出注册申请,两个以上申请人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和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即“申请在先”原则,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和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即“使用在先”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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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红 《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19(3):27-32
加工方接受境外委托将商标贴附在产品上的行为属于商标的使用行为,如果贴附商标与我国境内他人注册商标相同就构成侵权.虽然涉外贴牌加工中生产的商品不在国内销售,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我国消费者跨境消费的增多,有可能混淆境内外相同或相似商标.另外,境外商品有可能返销境内也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这会给商标权人造成损害,应予以制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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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运智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5(6):90-91
我国商标法没有对商标注册申请设定任何条件限制,然而这种宽松的注册制度却导致了大量商标抢注案件的发生。是否有必要对商标注册申请设置一定的条件,如申请人的资格以及商标预先使用要求,从我国商标法的发展以及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来看,不能在这些方面设定条件,但是有必要对我国商标法做出一定的修改以应对商标抢注、任意注册商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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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感和价值观的正确和相同是保证企业发展的首要条件。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用一个字表达就是“人”。其实,这里的“人”可以分为三大类。即创办人、经营者和领袖人。这三类人归根结底就是四个字——起心动念,它决定了一个企业能否做快,做久.做强.做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