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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公司股东的更替现象时有发生,股权转让次数不受限制,曾经做过股东的“原股东”更是不计其数。如果原股东纷纷要求行使知情权,向公司主张原股东的权益,那么一物一主、一股一权的原则将如何维持?公司如何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缺乏对股东知情权的详尽规定,如股东知情权的行使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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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作为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代表股东行使管理公司的广泛权利,承担着一系列特定的义务,同时对于自己的违法和不作为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笔者通过分析董事权利义务体系,结合新《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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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将召集程序、决议方式等有关股东大会决议的程序作为其重要内容加以详细规定,目的是防止因程序不当而给股东利益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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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项重大的制度建设,我国上市公司实行了类别股东表决制度,让流通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在最近出台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方案中,这项制度得到了充分运用。据悉,在《公司法》的修改稿中,也将引入类别股东表决制度。但笔者以为,类别股东表决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但结果可能不仅难以保护小股东的利益,而且使上市公司陷入不必要的麻烦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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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独立董事受大股东的控制,没有主动监督大股东及其代理人的动力。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落实中小股东的监督权。实行股权分类表决制度,取消大股东对独立董事有关事项的表决权,将该表决权完全交给中小股东,可以保证独立董事脱离大股东的控制,回归到中小股东的利益立场。文章最后还构建了一个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后的新公司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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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的"市场结构"类型与股东治理行为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5
公司股东的治理行为与公司股权结构的类型密切相关。已有的文献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没有在合理界定公司股权结构类型的基础上分析股东治理行为与作用。鉴于此,本文借用产业组织学中的“市场结构”的概念,结合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结构特征,对公司股权“市场结构”的类型加以界定;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公司股东治理行为的分析框架,并分析了不同公司股权“市场结构”下的股东治理行为;最后,本文就我国上市公司应选择何种类型的股权“市场结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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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核集团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的不断加快,作为投资控股型国有特大型企业,根据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选择合理的派出董事监事管理模式,促进成员企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成效,对于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保护集团公司出资人权益,促进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快速、持续、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笔者根据公司治理结构要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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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公司治理有其特殊性,了解美国历史上的银行股东的双倍有限责任制度、银行董事与高管的更高勤勉义务标准制度,将有助于分析当前高管持股的中国银行业公司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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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J. Mauboussin 《董事会》2009,(12):97-97
今年10月,南方保健公司(Healthsouth)通过一项条例,如果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战胜公司提名的候选人成功入主董事会,那么股东可以申请对其竞选费用中的合理部分予以报销。南方保健这一做法成为股东权力在董事选举领域的最新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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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制度,曾被作为"救济"中小股东利益、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一剂灵丹妙药引入中国境内资本市场。但我国内地正式实行该制度十年以来,良好的初衷并未完全实现。中小股东利益遭受大股东或管理层滥权侵害的现象屡见不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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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扬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7,(8):69-69
《公司法》施行10余年来,公司法律制度在鼓励股东投资、创造社会财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中,也有不少人以“有限责任”为幌子,暗箱操作,侵害了广大债权入的合法权益。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引入“揭开公司面纱”理论是本次修订的重要内容。在新的法律制度下,妥善运用“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将成为电力企业防范电费风险的有力武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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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果立法上没有一套具体而可操作的"董事责任索赔"救济机制,实务上没有一位董事因决策过失而承担倾家荡产的赔偿责任,哪会有公司或董事去购买"董事责任险"呢?为什么董责险在我国的保险市场难以启动?人们对董责险保护作用的错误观点,和目前不完善的董事民事责任制度、民事赔偿制度以及诉讼费用制度,是造成董责险无发展空间的主要原因。其实,可将董事责任险与董事的激励机制结合起来,将董事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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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事离任义务,笔者认为法律的修改方向应该是:在《公司法》中明确规定董事在其离任后均应承担一定义务,并对这些义务进行具体化、类型化。同时鼓励公司以契约的方法在公司章程中列举董事的离任义务,赋予公司、董事自主约定的权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