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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海关继续低调:没有大张旗鼓的宣传,没有动人心魄的猛料;2006年,中国海关继续辉煌:税收连续攀升,缉毒屡战屡胜,区域通关顺利起步;2006年,中国海关感动不断:温家宝视察海关寄予厚望,保护知识产权成就获国际肯定,关员周正一身正气忠诚卫国;2006年,中国海关新作不断:延伸服务支持西部开发,准军事化塑造纪律海关,法制宣传深入企业。回首2006年,中国海关的故事并非一波三折,然而一种淡淡的激情宛然可见。透过2006年,中国海关2007年新的辉煌已隐约可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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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美国向WTO起诉中国的理由是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责任门槛”过高,中国海关处理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物品的规则违反了WTO关于违规物品应置于市场之外的原则,对在等待审查的音像制品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等。可以说,这是自我国2001年加入WTO以来,美国首次就知识产权问题对我国的诉讼,故被舆论称之为“中美IP(知识产权)/WTO诉讼案”或第一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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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接受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总担保的公告》(2006年第31号),规定自2006年7月1日开始,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中实行总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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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海关》2008,(5):12-19
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2007年4月,海关总署制定并发布了《关于依法拍卖海关没收的侵权货物的公告》,规定海关拍卖没收的侵权货物时,应完全清除有关货物以及包装上的侵权特征,包括清除侵权商标以及侵犯著作权、侵犯专利权、侵犯其他知识产权的特征。对不能完全清除侵权特征的货物,应当予以销毁,一律不得拍卖。同时,海关拍卖侵权货物前应当征求有关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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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至23日,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在华盛顿举行。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作为中方代表之一参加了此次对话,并代表中国海关与美国海关签署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合作的备忘录》,这是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本刊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牟新生署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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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国务院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了保证《条例》的有效实施,增加《条例》的可操作性,海关总署于2004年4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作为实施细则,对《条例》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进行解释和细化,《实施办法》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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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海关除在进出口环节继续对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予以严密监控外,还在侵权活动比较集中的邮递和快件领域开展了集中执法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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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博物馆广州分馆2007年12月28日在广州开馆。坐落在珠江北岸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粤海关“大钟楼”成为人们了解海关的好去处。当日上午10时15分,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和广东省副省长佟星一起为中国海关博物馆广州分馆揭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