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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在传统观念中,物业管理是一个朝阳行业,是一个风险很小的行业。但近几年来,因在物业辖区内发生刑事犯罪导致业主人身财产损害而将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的案件日益增多,稍有不慎就会招来金额巨大的赔偿风险。高额的经济赔款使原本微利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堪重负,有些规模较小的公司甚至因此而破产。所以,如何规避此类风险已成为行业的当务之急,因此,笔者将就物业管理企业的保安责任等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2.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规定,由于义务人未能全面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给权利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害的,即产生了相应的法律风险和赔偿的法律责任。物业管理服务的风险中,由公共设施设备所引起的风险占据非常大的比例;另外,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因物业共用部位、  相似文献   

3.
近日,苏州某小区白日遭窃,小偷撬开三户业主的车库,偷走一辆电瓶车和两辆自行车,此事被苏州某电视台以“连过三道门,小偷白日行窃”作了报道。案发后,三户业主一致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失窃造成的损失,而物业管理公司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对此事的责任,拒绝赔偿。双方各执一词,闹得很不愉快。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到底该不该赔偿呢?笔者认为,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即不能认为只要小区里发生了业主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物业管理企业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很多业主认为,既然物业管理企业收了业主的物业管理费,而在物业服务合同里又有一项保安义务,那么小…  相似文献   

4.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具有“安全防范义务”。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予以配合。由于物业管理企业疏于管理,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安全防范义务,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非业主责任造成的业主房屋被盗、业主人身遭到伤害等恶性事件,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物业管理企业有义务保…  相似文献   

5.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委员会可以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最近物业交接纠纷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被辞退的物业管理公司与新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原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就物业管理交接事项频繁发生纠纷,不仅影响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也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企业形象产生很大负面效应,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写字楼物业是商业物业的重要部分。近几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写字楼物业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在对写字楼实施管理服务的过程中,技术含量不断提高、管理范围不断扩大、客户需求不断升级,企业内部或外部的多种不确定因素而造成的物业管理公司财产、人身伤害等损失的可能性不断增加,物业管理服务面临的风险是无时不在和无处不在。对于物业管理这个微利行业,风险的承担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所以风险的识别和防范成为写字楼物业管理服务的头等大事。下面本人就结合自己工作实践的一些体会,与各位同仁作一个交流,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一直以来,新旧物业管理公司在某个物业项目中的交接是物业管理行业中的“棘手”问题。《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后,随着业主自治权利意识的增强,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管理公司,而解聘原来由开发商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情形不断增多,由此新旧物业管理公司  相似文献   

8.
新旧物业管理交接难体现在公共设施移交难、物业资料移交难和欠费处理难等方面.面对业主对自主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张,以及业主委员会在选择物业管理公司时可能发生的诸多物业管理交接纠纷的现状,需要从政府、企业、业主委员会三个角度来开展工作,规避纠纷,顺利实施此项物业管理市场化行为.其中,加强政府的监督、企业的风险规避意识和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操作是实现成功新旧物业交接的关键.  相似文献   

9.
刘永兴 《河北企业》2013,(11):12-13
<正>一物业管理市场的现状2002年后,随着房地产产业发展和房地产市场发育不断地完善,在物业主管部门和广大物业管理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人们观念、意识开始有了转变,物业公司的经营理念也随之发生改变。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物业管理公司逐步在如何管理小区、如何服务业主、如何赢得市场、如何解决物业纠纷等方面下功夫,物业管理开始由最初保安、环境保洁的单一模式发展到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维护、绿化养护、居民生活服务等众多服务领域,成为社区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这一规定的出台在物业管理行业内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业内人士纷纷分析业主自管这种管理模式对行业未来发展的影响,有人对这种管理模式感到恐惧,认为这将使许多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失去市场、丢掉饭碗;有人对这种管理模式嗤之以鼻,认为随着物业管理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一般业主根本无法胜任专业的物业管理工作。那么,业主自主管理物业究竟会给行业的发展带来什么影响?本刊记者试图通过对青岛市市北区宁夏路街道镇江路44号院成功实施自主管理物业这一典型案例的分析来找到答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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