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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招标大课堂     
《中国招标》2012,(50):40
问:某项目评标后,按着投标价格选出了中标人。但招标人与中标人又举行了合同谈判,重新确定了中标价格,并依据重新谈判的价格签订了合同,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答:不按照中标价格签订合同即是改变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  相似文献   

2.
电力研究院生产科研工作的一个典型流程是购入设备.研究开发新技术.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其中在购入设备.研究开发新技术阶段可能发生招标.在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阶段可能发生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盅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件订立书面合同.由此可以看出.电力研究院的合同种类主要包括购入设备的买卖合同.涉及研究开发新技术和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的承揽合同以及技术合同等。  相似文献   

3.
郑旸 《中国招标》2022,(8):17-21
<正>《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1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例相关当事人对该条款的解释和适用存在差异。本文拟从该条款文本出发,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厘清本条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4.
李严波 《中国招标》2012,(47):19-20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第六十二条规定:"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十三条规定:"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  相似文献   

5.
金勇 《中国招标》2014,(44):23-25
在工程项目建设日常活动中,当项目完工后进入结算程序时,常常出现因施工合同与项目招标文件对结算约定条款不一致而引发纠纷的情况,究竟是以施工合同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为准,各参建单位对此意见很难统一。一、招标文件是否具有约束力争议的第一个焦点是招标文件是否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约束力。部分人认为应当以施工合同执行结算办理,其理由之一是建筑工程招标文件属要约邀请,投标文件属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招标文件不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范围内,不具  相似文献   

6.
《中国招标》2009,(31):16-17
案例:某项目招标结束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去了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媒体上公示。就在当天,采购人找到了中标供应商,与之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但在合同签订后的第6天,某未中标供应商向监管部门提起了投诉,认为:财政部18号令第六十三条规定了“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但是采购代理机构却未等到“质疑有效期”结束就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了合同,使得法定的“质疑有效期”形同虚设,更不要提“投诉有效期”是否能够实现了。  相似文献   

7.
叶苓 《中国招标》2022,(6):111-11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合同没有签订时中标通知书的效力,学界有三种观点。法院普遍倾向于把中标通知书为认定为承诺,招投标双方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招投标合同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未按照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或违约赔偿责任,两者可按照行为发生时间来区分。  相似文献   

8.
中标通知书法律效力的认定,直接关系到招标人、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到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其违反约定义务时的法律责任的认定。因此,关于中标通知书法律效力的认定就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成为了一个实践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阐述。  相似文献   

9.
前言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合同签约的两方主体,这一命题的成立无疑。《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然而由于在实践中存在"招标人未必是签约人"的做法,从而使中标人作为签约主体也可作"变通"处理。我们可以通过以  相似文献   

10.
财政部18号令第62条规定,“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63条规定,“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相似文献   

11.
张松伟 《中国招标》2022,(10):56-59+55
<正>问题:一个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被举报存在业绩造假,经纪检核查,业绩造假属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此时,投标有效期已过,请问,招标人还能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向第二中标人发中标通知?还是只能重新招标?如果可以向第二中标人发中标通知,是否需要第二中标人顺延投标有效期?  相似文献   

12.
招标大课堂     
《中国招标》2012,(39):18
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发现投标人财务报表造假,而且直接影响中标结果。面对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答:《招标投标法》及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均规定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其中标无效。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如果仅发出中标通知书,还在投标有效期或者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之内时,可以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相似文献   

13.
李金升 《中国招标》2013,(24):18-21
案例甲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为了满足扩大再生产,自筹资金建设厂房的需要,决定对优秀施工企业进行公开招标。乙公司等5家企业参加了投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乙公司最终中标。甲公司在法定时间内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当乙公司要求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日期签订施工合同时,甲公司却改  相似文献   

14.
案例某园林绿化项目于2010年10月22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A供应商为中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于10月29日向中标单位发出了中标通知书。2011年2月25日,采购办收到该项目采购人的申请,指出因中标供应商A放弃中标合同,要求变更中标供应商,并对A供应商进行处罚。采购办  相似文献   

15.
案例 某县于8月18日完成了一项概算为400万元的建设工程评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向采购人提交了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名单顺序表,其中标顺序依次为:第一中标人为A公司,投标价378万元;第二中标人为B公司,投标价为397万元;第三中标人为c公司,投标价为404万元,同时还推荐由A公司中标。对此,采购人于8月20日根据评标报告及中标商推荐表确定了中标商为A公司,并于8月22日向A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同时要求其在一个月内前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还一并向其他几个没有中标的投标人通报了招标结果。  相似文献   

16.
卢明威 《特区经济》2006,(11):311-313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合同的性质有3种不同看法,从立法本意上看,招投标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形式只是招投标合同的确认书,招标方有关行政监督机关报告也只是行政机关要求的监督行为。为减少交易成本提高招投标行为的严肃性,应当确认中标通知书只要发出合同即成立生效。  相似文献   

17.
《中国招标》2024,(1):1-2
<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于2023年5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9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解释》第四条规定,采取招标方式订立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成立后,  相似文献   

18.
案情介绍同力公司起诉称:2012年10月,同力公司参加了世纪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并交纳了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最终同力公司以1762000元的价格中标,世纪公司于2012年11月2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同力公司要求与世纪公司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但是世纪公司一直推脱,也不退还同力公司保证金。故诉至法院,要求世纪公司立即与其签订买卖合同并履行该合同,返还保证金5万元,承担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19.
上期,本刊就"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方案招标"("海之贝"方案中标后被弃标)事件,刊发了读者的分析文章《评标定标应当有法必依》。本期,我们将继续刊发读者来稿,北京辽海律师事务所陈晓云律师的文章《中标通知发出后还能废标吗?——兼议"海之贝"方案被废是否违法》。与"绝大多数律师都仅援引《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改变中标结果,从而认定该废标是违法的"观点不同,本文作者认为"将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与中标过程彻底割裂开来","不管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来看,显然都不够全面,甚至有断章取义之嫌"。您对此有何看法和见解?欢迎来稿参与讨论,也请广大读者能继续关注、探讨本事件。  相似文献   

20.
评标何时了财政部18号令第62条规定,“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63条规定,“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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