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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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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体非农用地进入市场两个基本问题之我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进入市场的集体非农用地转为国有有利于发挥土地对国民经济的调控作用,有利于农村经济迅速健康地发展,也符台现行的法规政策。集体土地所有权应当受到国家管理权的限制,没有集体非农业用地的土地市场仍然是完整的土地市场,转权具有政治上的可接受性,因此,进入市场的集体非农用地宜先转为国有。集体非农用地转为国有应按市价进行补偿,因为现在的征地补偿标准太低,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相似文献   

2.
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的政策思考与措施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正处于一个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时期 ,即进行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变以往无偿无期限无流动的使用方式为有偿有期限有流动的使用制度。现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 ,其资产价值日益显化 ,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大门却尚未完全打开。一、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 ,如果单位和个人使用建设用地就得依法申请 ,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则需采取征用方式将集体用地转为国有后方可使用。国家的土地征用制度即国家为了社会公共或公益事业发展需要 ,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制度。1982年 ,《国家建设征用…  相似文献   

3.
<正>集体土地入市现在是一个流行的口号。但是,集体土地有农地、宅基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公益用地,都入城市房地产的市显然不可能也不应该。况且城市国有土地也是分为不同用途的,国有工业用地等也不能入房地产的市。因此,泛泛地讲集体土地入市就不对了,而是要不同的地入不同的市。即使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即乡镇企业用地  相似文献   

4.
以土地信托制度促进农村建设用地合理流转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建设用地必须转为国有以后才能进入二级市场流转”,是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根据这个法律规定,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农民不再需要使用的宅基地,都不能进入土地二级市场进行使用权的流转,农村集体和农民也不能以土地投入建设,不能获得土地开发建设的合法收益。在土地没有转为国有之前,  相似文献   

5.
<正>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充分发挥政府在公共设施配套和招商引资上的优势,探索建立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整备制度(以下简称"集体土地整备制度"),为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供了新的经验和启示。集体土地整备制度产生的背景集体建设用地的现状矛盾。目前,南海区通过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两条轨道同时推行工业化和城镇化,让农民集体充分分享到城镇化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然而,由于南海区存在2000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农村集体经营  相似文献   

6.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困境与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研究目的:分析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困境,探索从困境中解脱的出路,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收革提供政策建议。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定性分析方法、研究结果: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关键在于是否赋予集体完全的处分权和收益权,集体土地所有者是否具有土地发展权,土地收益在三级所有者之间以及集体和农民之间能否实现合理分配,集体土地资产能否合理管理等。研究结论:通过编制集体才地利用综合开发规划赋予农村集体用地自主权;改革上地税费制度,上地收益在不同利益主体间合理分配;在规划管控、用途管制机制下推进和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管理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7.
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时下,流行一种“农地直接入市”的观点,认为流转就是农地可以不经过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程序,就可直接进行非农建设开发。这种观点混淆了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地的概念,违反了现行严禁农用地擅自转为非农用地的法律规定,是十分有害的。●当前,基层国土部门的同志认为,从便于组织管理的角度出发,应适当上收集体土地所有权,将集体土地所有者界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作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须严格执行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是农民,政府不再具有产权代表身份,而只是流转活动的管理者和服务者,政府不能再行使土地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双重职能,而只行使社会管理者一种职能。  相似文献   

8.
设立征地撤销制度的必要性和依据我国实行国家、集体两种土地所有权制度,且土地所有权性质的改变只能是集体土地经依法征收后转为国有。但从现实状况来看,有的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并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利用,有的只使用了很少的一部分而将大部分土地闲置,有的甚至将征来的土地全部打入冷宫,最后变成荒地。与此同时,被征地集体可能因兴办乡镇企业、农民建房、建设公共设施等多种原因而需要使用建设用地。  相似文献   

9.
研究目的:分析当前农村宅基地流转的现实约束,通过构建集体建设用地住宅用途入市的市场交易和收益分配机制,赋能宅基地制度改革。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允许闲置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路径。目前受到宅基地流转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用途的限制,试点地区的改革探索整体上是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延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闲置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从商业和工业用途拓展到住宅用途入市,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公开交易,城乡居民均可成为使用权主体,入市收益缴纳相关税费后由农民和集体共同分享。研究结论: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城乡住宅用地具有平等的财产权能,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10.
从上海市H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实践看,阻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进一步发展的原因主要有: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清、流转收益分配不合理、集体组织税收负担过重等.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就要以明确农民集体产权为前提,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解决目前农村集体组织面临的问题,从而提高我国农民的财产性收益,为农民建立长效收益机制.  相似文献   

11.
<正>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主要的模式转权让利。即将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先转为国有,并补办国有土地出让或租赁手续,收取的土地收益大部分返还集体经济组织。浙江宁波、温州,山东威海,江苏常州、昆山等地采取了这种模式。其核心内容是"同种产权、同一市场",不管规划区内还是规划区外都严禁集体建设用地不经过征用直接入市流转,不再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强调政府在土地出让市场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2.
90年代以来,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的现象已随处可见,而且有不断加速发展的势头。农村集体土地入市,除通过国家征用形式转化为国有土地进入市场的以外,目前大体上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农村集体的农地不改变用途,通过使用权转让、转包等形式进入市场;第二种是农业用地通过兴办二、三产业转为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第三种是农村集体非农土地进入市场流转。 怎样认识、评价上述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的经济现象呢?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第一  相似文献   

13.
现阶段,农村集体土地在经营管理中存在产权不明晰、征地利益分配不公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推进。为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农村集体土地的一部分,此举不仅是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开端,也为农村土地改革的实施注入新活力。本文通过分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相关措施,研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城镇化进程的影响。这不仅能提高农村土地的资源配置效率,同时能弥补现阶段征地制度存在的内在缺陷,维护农民自身利益。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农村土地改革的前端,也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必要手段。与此同时,政府和市场也要注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之后可能面临的挑战与风险,以确保城镇化建设的发展与落实。  相似文献   

14.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尤其是城市近郊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其中包括农民宅基地,市场隐性流转量逐年增大,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自身的价值利益的驱动,集体建设用地面临的大调整、再配置格局和我国当前对集体土地权利的政策倾向等,是集体建设用地隐性流转的主要成因。●隐性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土地市场秩序受到严重干扰,集体土地资产和国家土地收益严重流失,农民集体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应构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新机制,引导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进入规范化轨道。  相似文献   

15.
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民集体现行的三级所有制造成农村土地权属混乱,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主体虚位。本文从促进农村土地市场发展同时兼顾保障农民集体所有权权益的视角出发,分别对三级农民集体是否适宜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展开论证,认为村级农民集体是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合理选择,村民小组虽不宜作为产权主体但仍需保留并作相应改进。本文的研究为合理选择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主体提供了有益的研究依据。  相似文献   

16.
正国有划拨留用地是一种特殊的征地安置方式,在国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按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建设用地。目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集体建设用地面积约250.7平方公里,占全区建设用地的46.7%。其中,留用地约11.3平方公里。为了推动国有划拨留用地的流转,南海区大胆尝试,积极创设国有划拨留用地经营权。笔者拟从理论、实践两个层  相似文献   

17.
西安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思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已成为推进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集体土地市场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对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十分重要。本文从管理的角度,结合陕西省西安市具体实践,提出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应加快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建设,尽快确定集体建设用地等级及价格标准,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和政府应得收益,以及加强用途管制制度,作好各项制度的衔接等观点。  相似文献   

18.
近几年,集体土地市场比较活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逐年增多。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既显化了集体土地的资产价值,也使农村集体和农民从中获取了一定的收益。本文通过对山东省淄博市集体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和分析,对目前集体土地流转的效益及其今后发展前景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不清,确权工作滞后。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但由于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主体和执行主体虚化,导致有些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混乱,给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带来困难。  相似文献   

20.
随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市场化配置集体建设用地的进程也在提速.然而,集体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在特定的区域内,集体土地市场上的供应者往往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家,价格形成机制和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空间相对有限.从市场效率来观察,集体土地市场还处于培育的初级阶段,只有形成了具有合理效率的市场结构,才能实现集体土地市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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