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2 毫秒
1.
2.
3.
4.
<正>(财库〔2015〕64号2015年3月1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委):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等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我们制定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 相似文献
5.
《交通财会》2018,(5)
<正>一、全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18年3月份,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91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18亿元,专项债券592亿元;按用途划分,全部是置换债券。1-3月累计,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19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426亿元,专项债券769亿元;按用途划分,全部是置换债券。二、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18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09974.3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37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6185.08亿元。截至2018年3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6101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104355亿元,专项债务 相似文献
6.
7.
《中国公路.建设市场专刊》2015,(1):48
<正>10月2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即国发43号文。该文件旨在规范管理地方政府债务行为、用途,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约束机制。43号文件不仅关乎地方政府举债、偿债问题,还将影响到上万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展和命运问题。未来融资平台将面临三种选择:完全市场化、市场化同时作为社会资本出资方以PPP形式参与政府项目运作、无法市场化债务政府承接清算退出。这将对未来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产生根本性影响,同时意味着具体实施收费公路政策的地方融资平台将逐步退出。 相似文献
8.
9.
<正>(财预〔2015〕32号2015年3月1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包括为2015年1月1日起新增专项债务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为置换截至2014年12月31日 相似文献
10.
11.
12.
13.
14.
15.
2014年9月2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修明渠、堵暗道,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权限等。根据分析预计,《意见》的出台将对未来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具体实施收费公路政策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收费还贷将向收费还债转型。本文针对《意见》可能对未来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影响进行了初步解析,供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16.
《中国公路.建设市场专刊》2017,(5)
正国家财税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一系列政策陆续出台。2014年9月,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范了政府性债务的举债主体,明确交通运输行政事业单位 相似文献
17.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