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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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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共用部位特指由多个产权人共同拥有,其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和共用面积所构成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和走廊通道等;房屋的共用设施设备主要指所有权人共同拥有,并由其共用的房屋设施设备.  相似文献   

2.
<正>房屋共用部位特指由多个产权人共同拥有,其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和共用面积所构成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和走廊通道等;房屋的共用设施设备主要指所有权人共同拥有,并由其共用的房屋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热源系统、防雷系统、消防系统、绿地、道路、小品景观、沟渠、池、非经营性车场或公益性文体设施等。  相似文献   

3.
国务院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归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二000年四月十一日中央国家机关公有住房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归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号)精神,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央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下同)及事业、企业单位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是单位公有住房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出售后,由售房单位按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的和购房人按规定向售房单位一次性缴纳的专项用于...  相似文献   

4.
聂喜玲 《企业导报》2012,(17):39-40
<正>改革开放以来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了住房商品化、社会化,传统的住房维修管理体制正悄然退出,新的住房维修管理体制正在摸索前行,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问题已成为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不断进行管理创新,尽快研究建立与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相适应的社会化、专业  相似文献   

5.
《北京房地产》2005,(9):66-67
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其中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楼房内或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同所有且使用的房屋的有关部位及设施设备。共用部分的维修工程是指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工程。日前,北京市建委推出了《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050714讨论稿)》,就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的相关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市小区办付平同志。  相似文献   

6.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督。业主大会设立后,物业服务企业购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由业主大会决定。”  相似文献   

7.
建住房〔1998〕213号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房地局、财政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我们制定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相似文献   

8.
正一、水电公摊费用纠纷的成因1.水电公摊费用界限"模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是一个过于笼统的概念,如共用部位,一般是指承重结构部位、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室外停车场、各类球场等。以上所列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有的平时  相似文献   

9.
一、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以1998年建设部与财政部印发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为依据建立的。武汉市于2000年出台了《武汉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并于2002年开始归集维修资金。  相似文献   

10.
为了加强十堰市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切实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建住房(1998)213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和湖北省财政厅、建设厅鄂建(1999)136号《湖北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规定,我们成立了机构,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1.
住宅维修基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解决产权多元化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问题所设定的一项新制度。做好维修基金管理工作。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具有极为最要的意义。但是,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管理难度大。加之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还不健全,政府和业主组织缺乏监督管理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出现了不少问题,引起了社会和政府的关注。现实正呼唤我们对以往的工作进行反思。对住宅维修基金管理模式进行创新。  相似文献   

12.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由业主交存,业主所有,共同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是解决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防患于未然,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可靠的重大资金来源保障。如何管好用好维修资金,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事关政府执政为民,取信于民的行政能力,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多年来,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已初步建立,由于全国没有统一的管理模式,资金管理也面临一些较为严峻的问题,因此,各级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管制度,切实履行行政监管职能。  相似文献   

13.
按照阿尔钦的定义,"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实施的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产权是用来界定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如何收益、如何受损,以及他们之间如何进行补偿的规则.住宅作为价值巨大的财产,其产权的完整性与人们的利益密切相关,当前随着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逐渐增多、不断完善,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围绕小区共用物业的产权归属的矛盾与冲突也不断涌现,亟需相应的法律制度予以协调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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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房地产》2005,(2):49-5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城市居住用房所有权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如何建立与房屋产权多元化相适应的房屋维修管理体制,理顺房屋维修工作中政府主管部门、售房单位及购房人的关系,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工作的顺利实施,成为社会各界和居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我局自2001年,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就建立房屋共用部位、  相似文献   

15.
《北京房地产》2004,(4):79-87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释解]本条是关于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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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正>1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出台《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出台了《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由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绿化养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办公费用、管理费分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组成。  相似文献   

17.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即“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是指由法律规定由业主交纳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相似文献   

18.
2008年2月1目建设部、财政部共同制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开始实施。该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均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据专业人士测算,这部分共用财产的价值是业主住宅专有部分价值的3倍。为了保证物业小区的长治久安,必须及时地对小区的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和修理。实质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物业小区的“养老金”和“保命钱”。  相似文献   

19.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全体业主依法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是物业公司的主要工作内容,小区和大厦公共设施、共用设备管理以及维护所潜存的隐患也是物业管理风险的主要方面。为防范上述风险,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20.
谭群  彭晖 《上海房地》2006,(6):54-56
建立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制度.是为了解决保修期满后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经费问题,从而确保小区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安全。经过努力,截至2005年底.我市已归集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总量超过了150多亿元.基本上保障了近7000多个商品住宅小区.250多万套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经费来源。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上世纪90年代初建造的商品住宅已逐渐进入了正常的维修期.维修资金的使用日趋频繁。最近,通过对一些已动用过维修资金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体上是规范的。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维修资金的使用在一些小区出现了超出使用范围,使用程序不规范,等等。因此,加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监管,不仅必要.而且迫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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