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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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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志红 《中国外资》2008,(4):125-126
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而这类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本文从民营企业的现状以及如何进行所得税扶持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2.
邱东 《中国外资》2013,(14):147-147
本文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政策环境这一话题,简要的分析了小型微利企业在成长中出现的困扰,阐述了小型微利企业在新旧企业所得税下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量化的一些对比,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方向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陈文芳 《会计师》2012,(8):68-69
新《企业所得税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与原税法相比,新税法实行了两税合并,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目的在于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由于电网企业都是内资企业,发电企业绝大部分也都是内资企业,所以对电力行业来说,新税法的实施将显著降低整个行业的实际所得税税负。  相似文献   

4.
成飞 《税收征纳》2012,(9):47-48
现对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注意事项进行梳理,以便于帮助广大小型微利企业了解、掌握和利用这些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化:一、《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5.
正我公司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认定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请问我公司能否适用20%的税率?(江西省王文娟)在线专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将核定征收小微企业纳入享受所得税优惠征税范围。所以,贵公司适用20%的税率。  相似文献   

6.
新《企业所得税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买施,与原税法相比,新税法实行了两税合并,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目的在于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由于电网企业都是内资企业,发电企业绝大部分也都是内资企业,所以对电力行业来说,新税法的实施将显著降低整个行业的实际所得税税负.  相似文献   

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对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了明确规定。本文从非居民企业的概念及纳税义务、小型微利企业需符合的条件、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征收方式等四方面对我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待遇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8.
《财会学习》2014,(5):7-7
正政策背景为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给予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其所得减按50%计人应纳税  相似文献   

9.
本文基于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比较,对新《企业所得税法》所规定的纳税人认定标准及范围等,以及居民企业税率、非居民企业税率、分支机构税率、小型微利企业税率、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五种税率进行分析解读,以期对企业税收筹划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0.
《税收征纳》2023,(4):37-38
<正>为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一、制发《公告》的背景是什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优化。  相似文献   

11.
《中国工会财会》2014,(7):62-62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12.
《会计师》2014,(6X):80-80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为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下简称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4〕3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相似文献   

13.
《会计师》2014,(12)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为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下简称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4〕3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相似文献   

14.
正财税[2014]34号2014年4月8日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相似文献   

15.
《会计师》2014,(10)
<正>财税〔2014〕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6.
《会计师》2014,(5X):80-80
<正>财税〔2014〕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0,(5):28-29
1、核定征收企业能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相似文献   

18.
李晶  李文明  韩庆岩 《税务研究》2023,(10):113-119
近年来,我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优惠面不断扩大,优惠幅度逐步增大,实际税率逐步降低,但未对微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予以特别考量,并且,当前对于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缺乏持续性。为了促进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发展,发挥小微企业对于就业的吸纳作用,既要对微型微利企业给予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也要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保持一定的持续性,以增加投资者对于未来预期的确定性,激发其生产经营积极性,确保就业稳定和经济的持续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20.
诚卉 《税收征纳》2014,(6):37-38
财税[2014]34号、财税[2013]52号对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作了特别规定,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后会计上应该如何处理,本文略作分析说明。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会计处理(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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