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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南京市为调查对象,分析了土地征用补偿偏低的主要原因,并对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确定进行了分析和比较,提出土地征用补偿应以转用后的用途按照市场要求进行评价,同时指出土地征用补偿的实质是土地总收益如何在国家、建设单位、农民集体及农民个人之间分配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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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以征地补偿政策为切入点,选取并构建土地征收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指标,测度土地征收的社会效率。研究方法:问卷调查法,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比较分析方法。研究结果:根据超效率DEA方法测度得到的结果说明2011年开始执行的264号文的土地征收社会效率最高,达到2.457,1996—2000年阶段的土地征收社会效率最低,为1.006。研究结论:1996年以来,南京市不同征地补偿政策的社会效率整体呈现不断提高的趋势,一定程度上说明征地补偿政策调整符合社会发展和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诉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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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相当不合理,城市中心区大多被工业、政府机关、学校等占据,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适宜在城市中心区发展的行业,却往往难以获得相应区位的土地。因此,如何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并使产业结构得以优化,最终促进经济发展,已经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产业结构相关理论产业结构变化研究中最著名的学说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发现、英国经济学家科林·克拉克提出的“配第—克拉克定理”,即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劳动力首先从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移动。库兹涅茨则在“配第—克拉克定理”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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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中农民土地权益受损程度研究——以江苏省为例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当前,土地征用中农民土地权益受损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因而,合理测算土地征用中农民权益受损程度将为我国未来征地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采用理论模型分析法、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分析土地征用中农民土地权益受损程度问题.研究结果表明,由于政府垄断、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以及市场失灵的存在,扭曲了土地收益分配格局,使得土地征用中农民土地权益受损严重.实证研究结果显示,消除上述各因素影响之后,农民分享土地收益的比例大幅度提升,由原来的6.7%增加到59.5%.因此,要有效保护土地征用中农民土地权益,必须在现有征地补偿的基础上,修正因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导致农民利益损失的部分,显现农地的社会保障价值和生态价值,并考虑结束单一的土地征用制度,打破政府价格垄断,推动城乡统一土地市场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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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水平是一个国家文明的标志。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农民是城镇化进程的最终实施主体。为了解农民市民化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该文在对溧阳市南渡镇实证调查得到的数据分析基础上,发现当地农民市民化意愿并不强烈,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收入以及职业等农民自身层面的因素对于市民化意愿影响并不显著,而医疗制度、保险制度和惠农政策等制度层面的因素对市民化意愿影响较为显著。针对制度层面的因素提出了解决措施,以消除农民市民化的后顾之忧,加快市民化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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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会公正为视阈,当前我国城市化建设中的土地征收,实施以"保障"为基点的"社会补偿"政策,既不能合理分配土地增值资源,实现社会资源"分配的正义",又不能切实保障被征收土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达到社会资源"持有的正义"。因此,我国土地征收社会公正化,应在社会主义社会公正观指导下,实施以"保护"为基点的"社会赔偿"政策,使得城市化建设中的土地征收既"化地"又"化人"。社会赔偿区别于国家赔偿、民事赔偿,是基于社会发展需要而对承担社会发展代价一方给予的符合社会公正的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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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从词意上讲是花费、消耗。它在内涵上是一种补偿,表现为受社会公共机构规制的服务等无形产品的补偿价格,同时又表现为补充国家财力的继补税。而在我国土地费是指根据政府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用地者在办理用地手续或土地登记和变更登记时应缴纳的各种费用。土地收费现状《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的土地费有:耕地开垦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土地闲置费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收取的土地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国家测绘局于1990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规定收取的土地登记费(包括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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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江苏省水资源生态系统为例,探究GEP的核算方法,得出江苏省水资源生态系统2013年的GEP核算值为5688.88亿元,比其纳入GDP核算的部分多出1704.99亿元。研究认为,GEP能有效评估生态系统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和贡献,也可作为检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当前我国尚未形成标准的GEP核算体系,统计数据缺失、定价方法模糊等问题影响了GEP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说服力,必须加强对生态系统产品与服务的监测和研究,完善各项指标功能的定价方法,以建立一套完整的GEP核算框架和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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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用地"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是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如何破解土地执法中的"三难"?是各地国土资源部门都必须思考和探索的课题。江苏省东台市国土资源局针对违法用地的关键节点,制定出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对村级国土信息员实施有效管理完善村级土地管理责任制。东台市国土局提请市委、市政府,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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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研究——以江苏省为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开发区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关系到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开发区土地利用扩展程度和扩展方式.通过利用江苏省18个开发区调查资料,选取14个指标,构建开发区土地产出驱动力模型.从开发区的角度上来看,土地资源是开发区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土地闲置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提高的首要限制性因素,开发区的区位很大程度上影响其土地集约程度,也说明苏南地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高于苏中和苏北地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区域差异较为明显.在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提高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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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土地生态补偿——以“两型社会”试验区为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以"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例,综合运用生态服务价值和生态足迹的理论和方法,来解决跨区域的生态补偿问题。根据正负值来界定应该支付或获得生态补偿,若EC_i0,则该地区应获得生态补偿,反之该地区应支付生态补偿。结果表明:武汉经济圈应支付126671.776万元,长株潭经济圈应支付59639.16万元的生态补偿,同时也表明两试验区在经济发展中消耗其他区域资源,因此应提倡走集约化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源消耗,这也正是"两型社会"建设目的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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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优势理论与区域土地资源配置——以江苏省为例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本文应用比较优势理论研究区域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理论推导表明,按照区域土地利用的比较优势来配置土地资源能够提高土地利用的总福利水平。本文以江苏省为例,研究了区域土地利用的比较优势。研究结果表明,江苏省苏南地区在建设用地的利用上具有比较优势,而苏北地区在农地利用上具有比较优势。江苏省目前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并没有完全发挥其比较优势。按照比较优势分配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补充耕地指标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将是江苏省协调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矛盾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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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7,(3)
农民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关键环节。在宿州市这样的欠发达地区,由于受产业支撑不足、农民难以割舍附着在土地上的权益、市民化成本改革机制滞后、城市老市民对新市民的排斥、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偏低等因素的制约,农民市民化尚处于困境之中。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欠发达地区要加快农民市民化的发展,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多措并举,全方位化解农民市民化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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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基于公共地的悲剧模型,构建经营性土地出让中各供给主体在个体理性支配下同整体理性进行博弈的模型框架,并以此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析。研究方法: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多个供给主体在个体理性支配下的博弈行为会导致土地供给趋于饱和并且会进一步导致土地供应过量。研究结论:提出建立以促进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完善以土地储备为基础的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政策措施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