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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红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0,(6)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公布的食用植物油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表明,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食用植物油整体质量尚可,但散装油问题较多,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全是散装油。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浙江、辽宁等 5个省、直辖市 34家企业的 41种产品,合格 37种,抽样合格率为 90.2%。 抽查结果表明,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品牌知名度较高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在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连续两次所抽产品均为合格的企业有:黄海粮油工业 (山东 )有限公司、大连日清制油有限公司、北京统益油脂有限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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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问:食用植物油的酸价、过氧化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食用植物油的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散装的四级油上,普遍存在以次充好和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等问题。其他级别的个别食用植物油也可能出现问题。但总的来说,一般不会出现重金属超标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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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7,(2):42-42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食用植物油行业的健康发展,切实从源头加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食用植物油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湖南、上海、江苏、安徽、广东、广西、河南、山东等11个省、直辖市127家企业生产的14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6%。自2002年开始实施食用植物油市场准入制度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加强了对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的监管,食用植物油的产品质量比2002年提高了14.4个百分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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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3,(4)
抽查范围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广东、陕西、青海、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80家企业生产的180种食用植物油产品.
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等标准的要求,对食用植物油产品的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游离棉酚(仅检棉籽油)、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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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质检机构对本市生产领域的食用植物油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产品15批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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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华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2):34
抽查范围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陕西、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40家企业生产的240种食用植物油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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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范围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81家企业生产的300种食用植物油产品。抽查的品种包括:大豆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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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天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0,(5):34-34
抽查范围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81家企业生产的300种食用植物油产品。抽查的品种包括:大豆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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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组织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4家企业生产的2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包括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油、芝麻油、食用调和油、胡麻油、棕榈油、米糠油、亚麻仁油、色拉油、茶籽油等14类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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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京京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9,(6)
抽查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组织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4家企业生产的2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包括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油、芝麻油、食用调和油、胡麻油、棕榈油、米糠油、亚麻仁油、色拉油、茶籽油等14类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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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植物油有多少种我国食用植物油主要品种是大豆油、菜子油、花生油、棉子油、葵花子油、茶子油、棕榈油以及一些小品种如香油等。目前在国际上流行的红花油、橄榄油、玉米油等在国内市场上也渐成食用时尚。食用植物油等级分类食用植物油的生产工艺近20年来发生了很大变化,目前我国的植物油生产不仅有石磨制油,也有机榨法制油,还有浸出法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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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油脂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加剧,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促进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的提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第4季度对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在抽查的北京、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湖北、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38家企业的47种产品中,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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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植物油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须品,它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国家标准GB-1536-86中明确规定,食用植物油中不允许掺入非食用油。近年来,一些不法商贩在食用油中掺入一些非食用油(如桐油、青油、蓖麻油、巴豆油、矿物油等),出售牟取非法暴利,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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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2001,(1)
问:最近媒体揭露市场上造假分子出售掺油有毒大米,什么油有毒不能食用?答:我们常说的油可分为矿物油、动物油和植物油。 矿物油是分馏石油或干馏页岩等矿物所得到的油质产品的统称,如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等。 动物油是指从动物体内取得的油脂,如牛油、猪油、鲸油等。 植物油是从植物种子或果实里压榨或提炼出来的油。有的植物油可供食用,如芝麻油、花生油、菜油、豆油等;有的不能食用,只能做为工业用油,是制造润滑油、油漆等工业产品的重要原料,如蓖麻油、桐油等。其中,桐油是从油桐的果实里榨出来的油,是很好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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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世光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2,(1)
俗话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一样也不能少。可见,米、油、酱、醋在老百姓的生活中缺一不可,它们的质量状况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最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产品质量进行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和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基本条件专项调查。 据了解,本次全国范围内涉及有关小麦粉等5类产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抽查及专项调查是为了摸清本行政区域内5类产品质量及其生产企业的情况,为下一步实施对不同企业和不同产品进行分类监管,开展对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