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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区参与”走向“社区增权”——西方“旅游增权”理论研究述评 总被引:37,自引:5,他引:32
增权是目的地获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缺乏关于政治和权力关系的分析,仅将社区参与作为一个经济和技术过程而不是政治过程,是当前社区参与旅游发展在实践中不能取得真正进步的原因.本文对西方增权理论以及旅游研究中有关增权的研究成果进行了介绍和分析,认为旅游增权这一新兴理论的提出必将对未来发展中国家的旅游实践产生深刻的影响.文章剖析了西方旅游研究者仅仅关注于社区增权模式的局限性,提出个人增权先于社区增权的观点,并指出在把增权理论应用于中国的旅游实践时,除了西方学者倡导的信息增权和教育增权外,还需要将增权的范围扩展到"个人权利"的增进和制度增权,通过国家政治制度的建设保障个人权利和社区增权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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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郞德苗寨是我国民族村寨旅游的典范,其社区主导、全民参与、以工分制为典型特征的运行模式和分配制度,被称为"郎德模式"。在国内外学者积极倡导社区参与旅游发展赋予社区权力的呼声中,郎德人20多年来一直在实践这种理念并取得丰厚的物质、制度和精神成果,这为研究旅游地社区增权模式和路径提供了一个理想的"试验场"。文章在文献研究和多次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通过介绍郎德苗寨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组织演进与制度建构过程,认为郎德苗寨社区组织演进与制度构建使当地社区在旅游发展背景下实现了经济增权、社会增权、心理增权和政治增权。郎德苗寨社区增权实践表明:旅游发展背景下农民组织化是社区增权的有效路径,制度构建为社区增权提供了有效保障,社区精英作用的有效发挥是社区增权的助推器,政府的有限介入有利于扩大社区增权的边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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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内生动力、推进乡村振兴,关系着民族复兴的进展和成效。为了探讨民族地区社区增权对居民旅游参与意愿的影响关系,文章从增权理论视角出发,引入社区增权、旅游支持态度等变量来构建居民旅游参与意愿的形成机理模型,选择了湖南凤凰、湖北恩施和重庆云阳等旅游目的地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第一,社区增权是驱动居民旅游参与意愿的关键因素;第二,心理增权对社区增权的影响效果最为显著,社会增权和政治增权次之;第三,社区增权能强化居民旅游支持态度,但旅游支持态度和参与意愿之间并没有直接和必然的联系。管理者应重视社区增权在民族旅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居民的主人翁精神,使其积极参与当地旅游开发,实现民族地区旅游健康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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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分析,世界各国旅游立法有不同的模式,关注点不尽相同.与其他各国旅游立法相比,我国旅游立法的最大亮点,体现在以人为本,将公民的福祉放在首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
第一,《旅游法(草案)》的立法宗旨,宣示了对旅游者权益的保护;在章节构架、内容布局等方面,充分体现了旅游法坚持以人为本,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作为贯穿始终的主线;对旅游者权利的规定无论在内容和保护力度上与其他国家明显不同,体现了国家对富裕起来的人民渴望过上美好生活愿望的充分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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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实证方法研究社区旅游参与,表明我国社区旅游参与并不仅仅是理论上的倡导,或仅为咨询式参与、伪参与,而是已存在的地方实践活动。四川省甘孜州盐源县泸沽湖镇博树村、云南梅里雪山雨崩社区和云南丽江市古城区拉市乡海北村恩宗三社3个旅游社区,通过全体村民共同参与制定规则,确立了社区旅游参与的自发机制。这种规则,从法律形式来讲可归入村规民约范畴。同时,旅游社区还利用合同协调内部及外部的旅游竞争关系或协作关系。克服村规民约有限性的办法就是制定国家法律,确立社区旅游参与的立法,要求政府及开发商必须在尊重社区利益,保证社区有效参与旅游的情况下进行旅游开发,赋予社区旅游参与权,保障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区与旅游业的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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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增权:社区参与旅游发展之土地权利变革 总被引:13,自引:1,他引:12
社区参与旅游发展失败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权利失败、机会缺失与能力匮乏。对于后两者,研究者们已经开展了广泛的研究。而针对社区居民"无权"和"去权"的权利失败状况,学术界至今缺乏应有的关注。文章以马克思地租理论为起点,结合现代产权理论,通过对典型案例的研究,剖析了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状态及其决定的旅游开发增值收益分配在理论上和现实中的矛盾性,提出了"吸引物权"这一新型的产权权利,并指出我国农村社区参与权利失败的制度性根源在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受限制支配、所有权主体"虚位"和吸引物权"缺位",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推动中国农村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土地权利变革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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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旅游立法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与我国旅游业的迅速发展趋势相比,同发达国家的旅游立法实践相比,甚至与我国其他经济领域的法治进展相比,我国的旅游法治尤其旅游立法还相当滞后,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旅游立法模式不明、立法的宗旨太乱、旅游市场监管模式定性欠准、法律法规缺乏统一和协调以及市场准入制度有待调整等五个方面.笔者在分析前述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或立法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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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旅游权是基本人权的重要延伸,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可分为基础性旅游权和消费性旅游权两大类,旅游保障权、旅游自由权、旅游平等权、旅游资源共享权、旅游发展共享权、旅游消费权和出入境旅游权等七项权利。在我国旅游发展与旅游者权益保护亟待加强的情况下,建议通过相关制度设计构建全面广泛的公民旅游权保障体系,完善我国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在保险制度方面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借助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提供公民旅游休闲保障,完善保险制度安排,加强旅游资源保护,进行保险创新,保障公民旅游自由权,加强保险国际合作保障,公民出入境旅游权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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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初级阶段弱权利意识型古村落社区增权研究——以浙江省楠溪江芙蓉村为例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近年来,社区增权引起国内旅游研究者关注,从当前的理论和实践情况看,需要探寻不同类型旅游目的地的本土化增权理论和建议。文章以浙江省永嘉县境内的楠溪江古村落群为例,对旅游发展初级阶段弱权利意识型古村落社区展开了研究。基于田野调查,文章提出了一个综合性的社区去权考察方法,指出了此类旅游地的去权根源及增权途径,其中,增权途径的探讨是在实证研究基础上的适度延伸,它为实践提供了可试错但试错成本又较小的方案。文章还澄清了心理权力激发型增权和制度供给型增权的前提,对于当前不讨论前提的心理增权优先与制度增权优先之争,这种澄清前提、划定界限的学术活动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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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我国旅游法制建设开始起步并快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在短时间内初步形成旅游法体系,但目前旅游法规立法层次偏低,法律法规的效力受限.针对这一情况,不少业界专家认为应尽快制定旅游基本法以推动旅游法制建设,然而至今旅游基本法的立法前景仍不明朗.笔者认为,从立法传统上讲,我国的旅游基本法不可能是日本的<观光立国推进基本法>和美国的<美国全国旅游政策法>式的政策昭示类型的法律,如果没有比较成熟的基本理论研究结论支撑,旅游基本法很难出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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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居民参与旅游开发的轮流制模式及社区增权效能研究——云南香格里拉雨崩社区个案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本文以香格里拉梅里雪山周边雨崩藏族村的旅游开发为研究背景,分析了该区村民参与旅游开发的轮流制模式,认为这是一个社区主动参与旅游发展,基本实现了经济增权、政治增权、心理增权和社会增权的典型案例。轮流制模式一方面妥善协调与巧妙解决了村民参与旅游开发利益分配的不均衡,控制了外来投资,同时避免了由于无序竞争引起的经济利益过于集中现象,对构建雨崩村社会和谐起着非常大的积极作用。值得注意的是,雨崩村民的增权有一个重要的假设条件,即村民绝对拥有在村境内的住宿、餐饮、租马等经营权。本质上雨崩村的旅游增权是个人增权,一旦有外来旅游企业进入,原来取得的利益均衡和分配制度将会被破坏。从此角度讲,制度增权的缺失又对提高民族地区旅游目的地新农村建设构成了阻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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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村寨社区参与旅游开发的利益保障机制 总被引:30,自引:1,他引:30
民族村寨作为一类特殊社区,是我国乡村旅游开发的重要区域.社区参与是民族村寨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而社区旅游利益的保障是社区有效参与的决定性因素.本文从旅游利益分配现状及其原因出发,基于开发的基本理念和目标提出了民族村寨社区参与旅游的利益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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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旅游权利法案及旅游者法典》的误读造成了对旅游权利理解的诸多混乱.文章从应然的角度分析,旅游权利根据义务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个人针对经营者享有的旅游民事权利,个人针对国家享有的公民旅游权利.前者系私法权利,包括法定权利、约定权利,这一类权利甚少争议.后者属公法权利,包括前往旅游目的地的自由、旅游资源享用权,这一类权利从基本概念到具体内涵都十分混乱,比如错误地将休息、休假权、旅行自由等权利视为旅游权利.上述两类权利中,公民旅游权利在当前制度环境下存在救济的困难,但这并不影响旅游权利整体的现实价值,它可以成为旅游法的价值支撑,并作为统一旅游法律体系的核心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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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旅游参与视角下民族村寨旅游地居民地方感生成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居民地方感领域的研究在深化“人-地”关系认识、旅游目的地地方性塑造、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以及旅游规划等方面具有特殊意义。已有研究主要探讨人口统计学特征、物理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影响因素,缺乏对旅游世界中人与场的积极互动而产生的地方感等问题的讨论。本研究从社区旅游参与视角,通过田野调查的方法收集郎德上寨村民主诉的旅游参与实践,对民族旅游村寨居民地方感的生成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发现:郎德上寨村民的社区旅游参与主要表现为“合作激励型”“自我激励型”“机械被动型”和“利益激励型”4种类型;在社区旅游参与过程中,村民获得了强烈的地方感,并由自然地理和人文物理环境、社会文化特性、经济制度、乡土认同、血缘认同、文化认同、房屋归属感和生活便利性等内容体现。本研究还发现,居民地方感在不同的社区旅游参与形态中表现出差异性;社区旅游参与和地方感之间是双向、交互式的影响关系,其中,旅游效益感知因素在二者的关系中起着重要的中介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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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30多年的实践摸索与理论探讨,《旅游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我国在旅游立法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到目前为止,世界上除法国《旅游法典》之外,很少有其他国家制定类似体系的旅游法.然而,旅游业涉及众多的领域和行业部门,如何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协调不同性质、不同部门的法律规范,制定一部整体可行的综合性法律,不仅是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健全旅游法律制度的一项基本建设,利在当今,利及将来.这正是我国立法部门与旅游主管部门确立的努力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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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旅游服务贸易的蓬勃发展,涉外旅游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成为我国国际私法领域中需加以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文章通过比较中外法律适用规则的立法技术,从立法目的如何实现的角度指出我国现有规则的局限;同时,以涉外旅游合同的特殊性为基点,分析现有规则的契合性,得出我国已有涉外消费者合同法律适用规则不足以解决涉外旅游合同争议的结论.研究认为,应专门立法,采用惯常意义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发挥经常居住所法的正向价值并吸收最密切联系原则补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