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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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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东商业会计》2005,(2):46-48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真实反映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状况,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
《理财》2000,(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 ,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 ,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 ,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工作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 ,是指国有资本的出资人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资料 ,依法对列入考核范围的国家投资企业在一定经营期间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本增值、保值或减值结果进行核实确认 ,并运用规定的方法分析判断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及其所处行业水平 ,为实施企业考核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本 ,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收益 ,以及依法…  相似文献   

3.
2000年 4月 26日财统字〔 2000〕 2号通知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本监督管理,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是指国有资本的出资人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资料,依法对列入考核范围的国家投资企业在一定经营期间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本增值、保值或减值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并运用规定的方法分析判断国有资本运营效果及其所处行业水平,为实施企业考核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本…  相似文献   

4.
财统〔 2001〕 2号 2001年 3月 19日 为加强企业国有资本监督管理,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工作,促进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 2000年 4月联合颁布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确认办法》 (财统字〔 2000〕 2号 ),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的计算与确认方法做了进一步规定和完善。为此,现将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 (以下简称确认 )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财政 (国资 )、经贸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认工作。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逐步…  相似文献   

5.
(2003年10月2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6次主任办公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6.
《理财》2004,(3):61-63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7.
《中国工会财会》2004,(2):54-5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  相似文献   

8.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不断增值,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增加资本积累,发展国有经济,根据《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各种...  相似文献   

9.
财企〔 2001〕 325号 2001年 4月 28日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加强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持有国有资本的各类非金融企业 (以下统称企业 )。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三条 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管的原则,各级主管财政机关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负责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四条…  相似文献   

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企业国有…  相似文献   

11.
《中国工会财会》2005,(12):53-5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企业国有…  相似文献   

12.
《中国工会财会》2004,(7):59-6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了解掌握企业国有资产营运等情况,建立全国国有资本金统计报告工作规范,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统计报告,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根据统一的报告格式和填报要求,编制上报的反映企业年度会计期间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企业国有资产营运基本情况的文件。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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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财会》2004,(4):57-6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的活动适用本办法。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  相似文献   

14.
综合信息     
《中国工会财会》2007,(6):48-49
财政部为金融企业国资保值增值定规日前,财政部发布《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为增强操作性,充分考虑金融行业的特点,《办法》在设定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分析指标时,除选取一般性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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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财会》2012,(7):62-6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及时、真实、动态、全面反映企业产权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管理的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及其分布状况进行登记管理的行为。  相似文献   

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省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8.
《中国工会财会》2006,(4):56-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9.
《财政监督》2006,(11):60-61
第一条为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的固定资产投资、产权收购、长期股权投资活动,应当遵守《办法》和本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20.
当前在国有商业银行和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下.关于国有资产流失和“贱卖”的讨论又屡屡见诸报端。笔者认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提法从理论和实践上都是不科学的,应该更名为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否则,国有资产管理将陷入一个理论上没有依据、实践上无法实施的境地。以下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优化配置与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和优化配置及其二者之间的关系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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