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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对股改前上市公司的研究表明,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不相关或相关度不高。通过对比股权分置改革前后高管薪酬的情况,本文实证分析了股权分置改革对高管激励机制的影响。我们发现,与股改前相比,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与业绩的敏感性显著提高;与未股改公司相比,股改公司高管薪酬与业绩的敏感性更高。本文论证了股权流通性改善对于完善高管薪酬激励制度的积极意义,为全面评估股权分置改革与理解高管薪酬的制度约束提供了经验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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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6,(6)
本文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考察管理层股权激励薪酬契约机制对公司风险承担的影响,并利用股改提供的"自然实验"条件,检验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如何影响管理层股权激励的治理效果。研究发现,管理层股权激励对公司的风险承担水平产生了重要影响,授予管理层的股权激励越强,公司的风险承担水平越低。股权分置改革显著地减弱了管理层股权激励对公司风险承担的负面效应,二者的关系在股改完成后不再显著。上述结果表明,基于股权的薪酬契约强化了管理者个人财富对公司业绩的敏感性,风险厌恶的管理者倾向于降低公司的风险承担以化解个人财富的分散化风险,而大股东治理机制的改善有助于约束管理者的卸责行为,降低股权激励对公司风险承担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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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变革,其目的是逐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进而不断优化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文章从实证角度以2005年9月公布的全面股改首批40家和第二批32家共计72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多元线性回归来分析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以期从中发现规律,为股权分置改革的纵深推进提供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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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股权分置改革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市场运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股改后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的侵害现象仍然存在。对股改后的中小投资者的现状进行了分析,从控制权市场和加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角度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建立控制权市场机制以及一系列中小股东自我保护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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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与上市公司业绩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股市存在着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的“股权分置”问题,导致上市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公司经营绩效低下。截止2007年1月4日,沪深市已经有1137家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文章选取2005年底前完成股改的328家上市公司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却表明样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并没有在股改后有显著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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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机构投资者的发展面临一个转折点。在全流通时代,机构投资者作为流通股的主要持有者,在参与上市治理方面更加具有动力和能力。本文基于股改完成的大背景,在解决互为因果内生性问题后,实证检验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绩效影响。结果表明,机构投资者持股深度与公司治理绩效之间显著正相关,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治理绩效产生显著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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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的短期市场效应与长期公司绩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在分析股权分置改革影响的基础上,从短期市场效应和长期公司绩效两个方面建立了中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效应的理论模型,在剔除掉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后,综合衡量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影响。首先,运用事件研究方法,以全面股改前40批939家公司作为有效样本,以个股日超常收益率等指标作为度量指标,探讨了股改的短期市场效应。其次,利用股改前后的四期公司绩效数据,借助平均绩效等指标,运用配对样本T检验方法,分析了股改带来的长期公司绩效。结果表明:虽然短期内市场存在波动,但总体上,改革对证券市场产生了积极影响;分离长期经济周期影响后,上市公司绩效有着明显的改善且有逐渐上升的趋势,并且这种改善来自主营业务。随着环境的改善,股改的积极效应将会逐渐显现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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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透明度改进与股权分置的有效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透明度是资本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条件,并构成一个经济体的基本信息环境。股改作为上市公司的基础性制度变迁,将对公司治理结构与资本市场运行的信息环境产生重大影响。本文旨在从透明度改进角度,探讨股权分置改革的有效性。研究结果表明,作为基本信息环境透明度的指标,无论是盈余激进度、盈余平滑度还是其综合透明指数,其平均值在2003-2006年间,都呈现出逐年降低趋势,尤其是股改后各不透明度指数下降幅度更大。股改有效地降低盈余激进度和盈余平滑度,从而改进公司透明度,提升资本市场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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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的激励效应:基于公司价值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人股股东具有最强的积极性权益激励去改善公司绩效和提升公司价值,流通股股东具有最弱或最消极的权益激励和治理权力,国家股股东的权益激励介于两者之间(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在缺乏有效投资者保护机制的环境下,分散化股权结构不能成为有效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国家股并非是最无效率的制度安排;较之分散化的流通股,它具有一定的制度优势。另外,同为非流通股的国家股和法人股之间的显著激励差异表明:股权的非流通性并不是影响公司价值及其成长性的根本性问题,股权持有人的性质和身份才是影响股东治理激励的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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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造成了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股改实施后资本利得的可实现将使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趋同、减少代理成本,文章对股改前后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股利决策进行了对比,发现股改后上市公司的股利决策对自由现金流的依赖降低了,对大股东持股比例的依赖反而增加了,据此推断由于目前大量非流通股还处于限售阶段,控股股东加大了利益输送的力度以获取短期利益,公司治理状况并没有因为股改而得到提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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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惠 《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09,24(4):64-68
作为公司财务理论三大支柱之一的股利政策,一直是一个难解之谜。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它解决了长期以来因“同股不同权”而带来的公司治理方面的诸多问题。国际上对股权结构主要从股权流通性、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等方面进行探究,而我国关于股权结构与股利政策关系的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股权流通性上,研究表明:我国非流通股偏好现金股利,而流通股偏好股票股利。国外研究表明:股权集中度与股利支付水平负相关,而我国则相反。至于股权制衡度,欧洲与亚洲亦得出相反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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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股权分置制度变迁的角度研究公司治理效应及其内在机理。运用chow检验方法,以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为结构断点,发现公司治理效应的回归方程在2003—2009年全样本期间发生了显著的结构性变化,股权分置改革显著改善了控股股东和管理层股权激励的治理效应。进一步研究表明,股改显著改善了非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机制,而对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机制的改善有限。研究发现,对从制度层面研究公司治理机制提供了一个新的重要视角,也为制度变迁影响经济绩效提供了经验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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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2005年4月29日,我国开始推行股权分置改革(以下简称“股改”)。随着第三批的武钢股份、新钢钒、新兴铸管和北方国际等国际公司纷纷亮相,拉开了中央企业全面股改的序幕;10月份,含B股的上海永久和深万科进入股改程序标志着含B股公司的股权分置工作开始启动,股改向前迈出了极其慎重而重要的一步;11月7日,进入股改的深振业在股改方案中首家推出了认沽权利,中海发展则成为沪市第一家含H股的股改公司。截至目前,共有223家公司已完成或正在进行股改,虽然相对沪深两市1400余家上市公司而言尚属少数,但根据对试点及全面股改后前几批公司的总结,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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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通纠正终极控制者利益取向的有效性——来自中国家族上市公司的证据 总被引:19,自引:1,他引:18
本文利用中国家族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后的季度时间数据,实证研究股份全流通纠正终极控制者利益取向的有效性,进而对股改的公司治理效果做出判断。股权分置带来的弊端是持有非流通股的公司控制者利益取向与公司市场价值的背离,产生严重的代理成本并阻碍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全流通之后股权定价基础的一致,是否带来了终极控制者利益取向有所回归于上市公司价值?本文的研究表明:股权分置改革的确导致了大部分家族终极控制权的下降,不过一些家族终极控制者通过收购股权、定向增发等形式来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股改之后家族终极控制者掏空上市公司的程度呈显著下降;进一步研究发现,股改之后家族终极控制者的掏空动机发生了显著改善。全流通确实有效地纠正了上市公司终极控制者的利益取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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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构建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以截至2006年7月31日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以下简称股改)的890家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考察了在股改对价的确定过程中,流通股东是否考虑了公司治理水平的因素。研究结果发现:公司治理水平高的公司,流通股股东会要求较低的对价水平;同时,对于大股东和机构投资者降低对价水平,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合谋"行为,公司治理水平高的公司能够显著地降低这种"合谋"带给中小投资者的不利影响。本研究的结论和文献一致,公司治理能够降低对中小股东的剥削,投资者能够对公司治理进行适当的定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