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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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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曹一杭 《大经贸》2007,(9):68-69
UCP600,即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2007 Revision),国际商会(ICC)第600号出版物,已于2006年10月25日在巴黎举行的ICC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2006年秋季例会上,经71个国家和地区ICC委员会以105票赞成通过,并已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这是“UCP”自1933年问世后的第六次修订版。  相似文献   

2.
浅谈UCP600下保险单据的缮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7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UCP600)。本文通过对中国人民保除公司的货物运输保险单据缮制方法的探讨,提出在UCP600下缮制保险单据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是指导信用证业务操作的一套国际规则,自1933年首次颁布以来已进行了6次修订,新修订本(UCP600)于2007年7月1日生效。本文详细分析了UCP600较之UCP500在结构、条款、措辞和内容上的改进之处,同时探讨了UCP600尚存的问题,以期为有关各方学习和掌握UCP600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UCP600)将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本文对该惯例修订与目前使用版本UCP500进行了详细比较,同时对部分关键性条款修改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外贸企业选择信用证时应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本文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版》(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简称UCP600)对信用证当事人的影响为切入点,在分别论述其对受益人、开证申请人、银行的影响中,贯穿了UCP600与UCP500的比较研究,并针对UCP600作出的修订对信用证当事人的行为提出具体对策和应该注意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作者论述了UCP600的不足之处,包括定义、议付、收费、转让、修改通知等几个方面,并对这几个问题提出了UCP600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6.
戴恩潮 《华商》2008,(11):97-98
信用证是银行应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凭证。银行的信用证业务从上世纪20年代左右开始兴盛。国际商会(以下简称ICC)制定了《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统一各国对跟单信用证条款的解释和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该惯例先后共经过五次修订,并于1974年修订时改名为《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惯例》在名称上表面它的"惯例"性质,只有当事人同意才得以适用。i在UCP600出台之前银行界一直适用的UCP500因为是ICC的第500号出版物而得名。  相似文献   

7.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已于2007年7月1日实施,使出口商采用信用证结算的风险降低。本文通过分析UCP600条款,并与UCP500比较,提出出口商缮制单据和交单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简称UCP600)已于2007年7月1日生效,成为国际银行业从事信用证业务的核心原则,发挥提纲挈领的重要作用.本文仅对UCP600下的其中一个定义"被指定银行"进行简要分析,并在作者理解的基础上对实务操作提出一些见解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随着UCP600于2007年7月1日的正式实施,这一新惯例对各方当事人的影响也将日益显现。本文主要从信用证开证银行的角度出发,通过对比UCP500和UCP600的相关条款,探讨UCP600对开证行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风险,以及开证行应如何运用UCP600的解释规避自身风险,从而更好地为国际贸易服务。  相似文献   

10.
2005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参照UCP500(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填补了我国信用证立法的空白。然而,于2007年7月1日实施的UCP600(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  相似文献   

11.
本文分析了UCP500和UCP600的主要区别,UCP600对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影响,明确UCP600较旧惯例更加的明确,清晰和精确,更加的易于操作,并提出相关当事人在新惯例下应该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基于UCP600的进口商信用证风险防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7年7月1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即《UCP600》开始执行。新惯例进一步规范了开证行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保护了出口商的权益。但进口商仍面临欺诈风险、信用证修改风险、开证行不审核单据风险,要防范上述风险,进口商要选择资信良好的出口商作为贸易伙伴,合理明确地订立信用证条款,进口时注意核实提单的真实性,合理使用“欺诈例外”原则,选择资信良好的开证行。  相似文献   

13.
2006年10月,在巴黎召开的国际商会年会上全票通过了最新版本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UCP600。UCP600的前身UCP500已经在国际结算中发挥了13年的作用。2007年8月1日,UCP600取代UCP500正式生效。  相似文献   

14.
2007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涉及了重要的结构调整和实质变动条款,相比较于应用了13年UCP500,UCP600将更大程度影响到全球加工生产中心的中国外贸业务。UCP600中议付定义条款、融资许可条款、拒付后单据处理条款、单据处理天数条款和转让信用证条款等实质变动问题,对于贸易主体的安全收汇和顺利履约具有重要影响。同时也将影响到国际金融及结算其他领域的调整。  相似文献   

15.
2007年7月1日,国际商会制定的信用证新规则——UCP600正式实施,UCP600与原有UCP500相比有许多不同。本文介绍了UCP600的产生背景及过程,分析了UCP600给信用证业务带来的新变化。  相似文献   

16.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号自2007年7月正式使用后,进口业务部门反映在开立信用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新修订的UCP600中一些条款的重大变化没有深入理解和掌握,特别是实施UCP600对进口业务的开证申请人有哪些影响以及如何应对?本文从财务如何为业务提供支持服务的角度作出阐述。  相似文献   

17.
本文通过案例谨对UCP600相对UCP500进行的单据处理条款做出重要变动加以分析,以期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运用UCP600惯例的条款处理信用证单据业务。  相似文献   

18.
2006年10月26日,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通过跟单信用证的新规则——UCP600,并将于2007年7月1日生效。  相似文献   

19.
于2007年实施的UCP600对信用证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一个国家旧的信用证法律提出了挑战。于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我国目前唯一的一部信用证法律,由于它是参照UCP500制定的,因此,它的有些规定值得商榷。从UCP600的角度就《规定》单证的审查标准和开证行对不符点的处理进行分析,并具体提出了笔者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0.
目前实施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称UCP500),不论是其条款的全面性、实务的针对性,还是其内容与如今现实发展的不同步性,乃至近年来有关跟单信用证的诉讼案激增,都说明UCP500的落伍。为此,国际商会(ICC)决定由UCP600替代UCP500。UCP600改变了UCP500分类不科学,次序排列不足,语言繁杂欠精练等不足,将极大地丰富和影响今后跟单信用证业务的实务操作和审核单据的标准。UCP600于2007年7月1日正式生效,这无疑对我国进出口企业、银行、法律、司法、船运以及保险界都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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