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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4 毫秒
1.
近年来,随着土地资产价值的日益显化,土地权属争议呈现出逐渐增多的趋势。当前,做好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完善争议调处机制是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去年《,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大力推进,土地资源价值不断显现,集体土地征收和旧城改造拆迁引发大量的土地权属争议,甚至还出现了一些群体性事件,给地方维稳带来巨大压力.本文在总结归纳徐州市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的基础上,阐述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工作经验和面临的困境,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正>不动产登记的前提之一是权利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如果不动产权属存在争议,争议不解决就无法进行登记,故权属争议的调处已成为影响不动产登记进度的瓶颈。因此,在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同时,应当同时构建与完善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制度。现行调处制度存在的问题现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制度,目前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法律位阶较低。现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的程序性规定多为部门规章,不动产统一登记  相似文献   

4.
明晰土地产权,查清土地权属情况,是第二次土地大调查的重要工作内容.而在土地权属调查中,土地权属争议是经常碰到的棘手问题.如何根据新形势下土地管理工作的特点与要求,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据政策做好农村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是顺利完成第二次大调查必须面对的课题.  相似文献   

5.
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初步研究——山林权属争议研究之一   总被引:8,自引:1,他引:8  
山林权属争议是林区生产建设中的老大难问题。作者通过对浙江省山林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分析,系统总结了山林权属争议的种类,详细分析了产生山林权属争议的原因,并积极探索在形势下调处山林权属争议的途径和措施,以期减少和及时调处山林权属争议,保障林区正常生产建设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6.
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安定团结的一项重要工作。土地权属争议一般牵涉方方面面的复杂关系,且纠纷持续的时间一般较长。因此,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处理难,是很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面临的共同问题。如何做好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本人在多年的实践工作中体会到,必须重视以下两项工作。重视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方法》第十九条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作了规定:“土地权属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各自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及时向负责调查处理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但是,在…  相似文献   

7.
随着土地确权进入最后阶段,因情况复杂而长期未能解决的土地权属争议逐渐显现。通过深入分析山西省近六年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裁决书发现,土地权属纠纷频繁出现。行政机关在处理这类纠纷时通常表现出相对消极的态度,过分强调行政裁判而忽略民事救济途径,妨碍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得到合理解决。法院、行政机构、村委会三者之间互相制约,使得争议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此背景下,从法院、行政机构、村委会三个方面探讨了我国农村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路径。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土地权利的经济价值不断显化,人们对土地的权益意识越来越强。土地使用者在维护土地权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土地权属争议。当前,土地权属争议发生频繁、主体多样,处理难度大。切实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有利于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保证正常的城市建设和政府依法行政。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中的常见难题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为了调解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调处效果并不象社会各界所期望的那样理想。当前,国土部门在处理这个问题上遇到的困…  相似文献   

9.
山林权属争议多发原因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江西省乐安县是典型的农业山区县,县域总面积2413平方公里,居抚州市各县(区)之首,其中山林面积占总面积的78%。历年来,县内所发生的权属争议,绝大多数是山林权属争议。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来,全县共发生山林权属争议97起,已立案调处66起,其中协议解决20起,裁定结案14起,正在解决中的31起。遗留和新出现的山林权属争议,每年都是人代会人大代表们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热点问题,尤其重要的是如果由于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滞后,将成为群众性纠纷械斗的隐患,进而严重地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约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黑龙江省农林用地确权和争议调处问题调查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研究黑龙江省农地与林地确权及权属纠纷案件的解决办法,为国家有关部门和黑龙江省政府决策提供客观依据。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实证分析法和理论研究法。研究结论:调整林区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关系;林地作为不动产其物权应实行集中统一确权登记;细化现行的地权管理政策及措施;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土地权属管理的职能,增加地权争议特别是农林矛盾调处工作力量。  相似文献   

11.
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架构与路径分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土地流转是实现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切实保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配套制度建设,准确定位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的角色与职责,推动土地流转形式多样化、流转程序规范化、流转交易市场化、流转经营规模化和流转纠纷调处手段多元化等流转机制建设,为土地流转打造可靠的制度平台.  相似文献   

12.
"三权分置"是农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为提升农业经营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农业经营的实践形态显示,土地经营权的设立并未提升资本化耕种的农业经营收益,也难以提升村集体范围内农地产权正式转移的水平。农业经营体制在"统"的层面缺乏可操作性的产权制度方案,阻碍了农地产权设置在"分"的层面发挥出高效的制度效能。切实回应农地利用中实际耕者的地权诉求,解决农地细碎化、村集体内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过高、土地经营权配置不充分、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社会纠纷等问题,需要围绕农地高效利用,在"三权分置"下充分发挥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管理权能,以集体土地所有权统合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13.
被征地农民安置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重构被征地农民安置的基本理论和制度要素,以期能促进征地安置的进一步改革,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久生计。研究方法:归纳法,演绎法。研究结果:重新界定了被征地农民安置的目的、本质、功能、主体、范围、原则、方式、标准和纠纷调处。研究结论:加快制定土地征收法,对补偿和安置制度进行更为详尽的规范;由民政部门牵头,建立征地安置联动机制;构建以“社保+就业”为主体的、充分考虑农民选择权和参与权的多元化组合安置体系;对征地补偿纠纷和征地安置纠纷进行区别化调处。  相似文献   

14.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难点和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笔者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难点二方面进行探讨,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与完善市场流转机制.、慎重对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建议。  相似文献   

15.
研究目的:揭示已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获性不高的现象并解释其原因。研究方法:问卷调查、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研究结果:(1)规模农户和小农户土地抵押贷款可获得性具有差异性;(2)土地产权流转市场较小、土地评估机制不健全、农户承包经营权证不随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尚未完成、信贷风险分摊机制等制度基石尚未完全确立等因素降低了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可获得性。研究结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进一步推广需要提高银行对抵押土地的处置能力,简化规模农户贷款手续,同时完善信贷风险分摊机制。  相似文献   

16.
本文运用理论分析和文献研究法,基于强化农地流转过程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地位,完善农地流转权能设计,优化农地流转运行机制。研究表明,应明确村集体在农地流转中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集体土地所有权享有农地流转的管理与服务权能,农户土地承包权拥有农地流转的决策与收益权能,土地经营权体现为劳动生产和经营收益权能;促进农地流转由农户自发流转向村集体委托-代理流转方式的转化。现阶段应强化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地流转管理与服务权能,在农地流转过程中村集体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错位。  相似文献   

17.
典型国家(地区)农地流转的案例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新时期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政策之一。该文选择了美国、日本、中国台湾和越南作为不同土地制度、资源条件背景下农地流转的典型案例,侧重介绍这些国家(地区)推行农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得到土地流转机制建设的四点启示:(1)土地产权边界清晰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条件;(2)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加速了农村土地的流转;(3)相关配套机制的完善是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保障;(4)专门的中介机构为农村土地充分流转提供了平台。  相似文献   

18.
在简述农地保护发生机制的基础上,客观评价了农地保护政策的绩效,并针对其运行失效的现实,分析了其本身存在的缺陷,进而提出了尊重农民权利、提高农地经营收益;全面评价农地效益、适当补偿农地保护区农民等对策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西方社会将土地产权分为权能和客体两方面,并进行科学精准地界定、重组,以实现土地产权在政府管理层面与个人使用层面的均衡分配。人工不透水层作为承载社会经济发展用地类型的覆被类型,随着西方社会生态保护意识的增强而处于规划和管制当中,具体反映在土地产权主体占有地块内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而土地用途分类和土地覆被分类作为土地产权的实体化反映,则构成以经济价值为维度的土地发展权的尺度性特征,实现了政府宏观管理与个体微观利用的兼容性。对我国土地产权管理的建议:土地管理应由强调土地所有制向构建土地利用管制制度转变;科学界定土地产权,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我国土地管理向民生化、微观化、精准化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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