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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讯     
《新财经》2005,(10)
政策《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正式出台9月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与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共修改了151处,涉及45条。其中比较重要的有:明确上市公司股改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原则上应当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提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由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份的股东提出;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用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认沽权等具有可行性的股价稳定措施;非流通股股东未完全履行承诺之前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等。  相似文献   

2.
启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其基本目标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的制度性差异。这无疑是解决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问题的又一次难得的机遇。该文提出: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大背景下,国家应当尽快开放证券市场,使流通股与同股同权的非流通股特别是国有股,能有效地按照证券市场的游戏规则,在流通、转让中实现其最大的资本价值。  相似文献   

3.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以来,围绕非流通股股东的对价标准,市场中各种意见几度分歧严重。重大市场分歧的深层次原因把“流通权”和“流动权”两个具有本质区别的权利等同了起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权获得了上市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因此违背了原来对原流通股股权“暂不上市流通”的承诺,为此,经过双方协商和必要的谈判,非流通股股东需要支付一定的对价。这是当前国内股权分置改革的本质,是符合市场总体利益的重大市场基础性制度变革。通过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的股权转让权利由协议转让(《公司法》第138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股市的发展,股权分置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损害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限制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证监会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将解决占上市公司总股本64%的非流通股份流通的问题,而其中国有股份占非流通股股份的74%,因此,国有股在此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充当着重要角色,改革的顺利进行将使一直困扰我国股市的国有股流通问题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5.
李绍光  杨健 《新财经》2005,(7):82-83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虽已正式启动,不过,证监会只给出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原则,具体方案由上市公司股东自主决定。这样的政策显得模棱两可、不负责任。本文试图解释在股权分置引发的四方(流通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场外增量资金持有者及弱势群体)博弈过程中,如何化解股权分置难题。  相似文献   

6.
《上海经济》2006,(2):77-78
关键词一:股权分置改革启动2005年4月29El,经过国务院批准,巾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宣告启动。在总结两批试点的基础上,9月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并实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9月7日,沪深两交易所等联合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出台施行。股权分置改革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体制性革命,也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据统计,截至12月15口,共有234家公司召开了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改方案,其中已有190家变身G股。  相似文献   

7.
股权分置问题属于我国内地证券市场的历史遗留问题之一,该问题是指某些上市公司同时存在可以流通的股权(流通股)和非可流通的股权(非流通股)。其中流通股指上市公司所持有的,通过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非流通股指在某一段特定时期内不可公开发行,且暂不上市交易的股份。此两种股份的主要不同点在于持股成本和流通权,但是,二者又同时行使着相同的权利,因此,造成了持有同一公司不同种类股份的股东之间的巨大利益差异。  相似文献   

8.
股权激励的中国路径折射出一种新型激励模式的艰难成长历程 2006年1月1日,在经历了多年的艰难等待之后,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管理办法》重在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予以规范。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遵照该办法的要求实施股权激励,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9.
股权分置即上市公司的股份总额被人为的划分为流通股写非流通股,是我国证券市场所特有的一种经济现象。股权分置现象之所以产生是和我国经济改革初期特殊的社会经济背景密切相关的。采取股权分置的方式作为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在改革初期,起到了平稳过渡避免经济动荡过大的作用,也符合人们当时的经济意识水平,在这种体制下建立了我国最初的股票交易市场。在股权分置状态下,非流通股可分为国有股和法人股,这两种性质的股份是不允许在二级市场自由交易的,允许交易的只是少量由个人所持有的流通股。[第一段]  相似文献   

10.
政策     
《上海国资》2005,(9):10-10
8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昨天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有利于市场稳定和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中国证监会要制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调整和完善国资管理、企业考核、会计核算、信贷政策、外商投资等方面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股权分置改革前后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霞 《北方经济》2007,(2):105-106
由于以前的经济体制原因使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其中非流通股所占的比例很大,使得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出现与传统理论相背离的地方,也是我国证券市场不健全的原因,2005年证监会提出股权分置改革,说明我国已经认识到这方面的问题,本文介绍了股权分置及其改革,并针对改革前后股利政策的变化作了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12.
2006年1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这为股权分置改革在预期轨道上稳步前进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可以说是正当其时。从2005年5月9日我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与首批四家试点公司的确定,标志若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到2006年元月1日,沪深两市共有423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中49家公司方案中带有高管股权激励措施,占股改公司总数的11.58%,其中有27家公司明确了股权激励的具体激励对象与股票来源。开展股权激励是一项制度创新,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有力地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3.
股权分置改革并未涉及股权激励机制,但其实质是对股权结构的再调整,从而使得引入对高管进行长期的股权激励成为可能。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完成和2006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实施,解决了股票期权激励股份的来源、流通和行权价格等问题,为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扫除了障碍,使得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更加关注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因此,有必要明确后股权分置时代,实施股票期权应具备的条件,以保证股票期权的长期激励效果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14.
股权激励的中国路径折射出一种新型激励模式的艰难成长历程2006年1月1日,在经历了多年的艰难等待之后,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管理办法》重在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予以规范。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可遵照该办法的要求实施股权激励,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此前,2005年11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股权激励的胎动,成了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的一道亮光。一个新的激励时代拉…  相似文献   

15.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总股本7149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国有股份在非流通股份中占74%,这同2003年的水平大体持平。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严重的股权分置现状。结合市场行情,可以分析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存在的一些基本特点:①股权结构复杂,容易在不同股种间形成价格歧视,违背“同股同价、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②流动性差的非流通股份处于控股地位,非流通股股东不参与融资却参与利润分配,这不仅妨碍了市场经济中资本市场有效配置资源作用的充分发挥,还严重伤害了同流通股股东的感情;③非流通股中的国家股占绝对比重,股权高度集中,使得上市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仍然难以摆脱行政指令这条锁链。  相似文献   

16.
浅谈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对价和分类表决机制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4年2月2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稳步解决目前上市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股份的流通问题”。2005年4月29日,证监会发出《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紧接着,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随即,首批参加改革试点的三一重工等四家上市公司先后公布了试点改革方案。这标志着对困扰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股权分置这一制度性问题的解决拉开了序幕。  相似文献   

17.
股权分置、上市公司的融资偏好及其投资效应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实证性地研究了中国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条件下的融资行为特征及其投资效应,结果表明:股权分置状态下的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分离是造成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的制度根源,股权融资偏好内在地决定了上市公司投资行为的低效率,造成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闲置和空转,以及大量的盲目投资、规模型投资和速效型投资。  相似文献   

18.
股权分置是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一种现象。因为特殊的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我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存在着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当时之所以对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处理,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股票市场尚处在初创探索阶段,国家出于稳妥的考虑,就将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其中国有股和法人股为非流通股,只拿出面向社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上市探索性流通,以免股票市场失败对社会造成大的震动;二是担心国有股上市流通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动摇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正是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考虑,上市公司股份就被人为地分割成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笔者认为,股权分置改革势在必行,其改革必将对资本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19.
孙航  邵维佳 《中国经贸》2009,(24):120-121
股权分置改革(以下简称“股改”)一直以来都是我国股市最为敏感的问题。2005年4月的“股改”作为我国股票市场的一次重要尝试,从务虚讨论到务实开展,历时长、涉及面广,其初衷由之前的单纯变现转变为解决非流通股股东流通权的取得问题、强化市场对上市公司约束机制。此次改革后大盘连续攀升并不断创出新高,使我国资本市场呈现少有的市场繁荣,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大量的研究分析都一致肯定了“股改”的重要推动作用。2008年非流通股“解禁”到达高峰期,股市一路下跌,2008年4月20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股东集中出售超过一定数量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行为进行规范。接着,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出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严管大小非减持。目前深沪两市“股改”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但是“股改”后续非流通股“解禁”对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化存在什么样的影响,“解禁日”前后股票价格的变化路径如何却不得而知。本文从“股改”历程入手,剖析了“股改”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以便为理解上市公司“股改”行为的后续市场反应提供有益的启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分析展望与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财经资讯     
《产权导刊》2005,(7):59-60
证监会推出42家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公司;国家发改委:我国将重点在七方面清理乱收费;房地产投资增长幅度放缓;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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