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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刑法中可以分为法定型和非法定刑目的犯、占有型和占用型目的犯。合同诈骗罪属于法定型目的犯、占有型目的犯。刑法和司法解释对取得型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规定,为实务中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2.
敖刚  陈章新 《商场现代化》2005,(12Z):359-359
在市场经济发展深入之际,经济犯罪非常突出,本文作者试图从保险诈骗的主观方面着手,以保险诈骗罪的主观要素“非法占有为目的”为论述中心,从而主张认定保险诈骗罪必颁坚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主观方面的越备要素。  相似文献   

3.
在市场经济发展深入之际,经济犯罪非常突出。本文作者试图从保险诈骗的主观方面着手,以保险诈骗罪的主观要素“非法占有为目的”为论述中心,从而主张认定保险诈骗罪必须坚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  相似文献   

4.
邹淇曲 《商》2013,(1):177-177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犯罪活动作出了明确的解释,这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集资诈骗案件时提供了指导意见。但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主观方面认定仍存在较大争议,尤其是该罪要求行为人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但何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其应如何认定?实践中没有统一标准,理论界亦无统一学说。  相似文献   

5.
李楠 《市场论坛》2006,(4):186-187
贷款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存废问题,向来是法学理论界同司法实践界争论的焦点。文章以肯定现行立法为基调,尝试从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和司法推定操作两个角度,解决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6.
在市场经济发展深入之际,经济犯罪非常突出.本文作者试图从保险诈骗的主观方面着手,以保险诈骗罪的主观要素"非法占有为目的"为论述中心,从而主张认定保险诈骗罪必须坚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  相似文献   

7.
李宁 《商》2013,(6Z):89-89
互联网的产生为网络虚拟财产的形成提供了平台,在网络技术日益发展的当今社会,发生在电子商务或网络游戏中侵犯财产犯罪的数量也日益增多。网络虚拟财产能否成为侵犯财产犯罪的对象成为学术和实践中都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笔者将通过对侵犯财产犯罪对象和网络虚拟财产定性等相关内容的研究,从而明确网络虚拟财产可以成为侵犯财产犯罪的犯罪对象这一命题。  相似文献   

8.
我国对侵犯著作权犯罪"营利目的"要件存废问题,大致有取消论和保留论的对立。TRIPS协定中"蓄意"规定不应排除成员采取"营利目的"实施方法,"蓄意商业规模"一般可意味着以营利为目的,故我国侵犯著作权犯罪"营利目的"要件与协定具有符合性。基于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因特网条约"在我国的适用,"传统——网络二分论"应成为"营利目的"要件在我国侵犯著作权犯罪中存废与否的未来走向。  相似文献   

9.
闵晶晶 《商》2014,(12):173-173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关等,经其决策机构集体决定或负责人员决定,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依法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这个定义比较科学的揭示了单位犯罪的本质属性,也符合我国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是比较明确的。  相似文献   

10.
宗朋  尚绪芝 《商》2013,(19):262-262
“扒窃”是盗窃犯罪中的一种普遍的作案方式,发案率较高而且破案难度大,为了有效地打击日益猖撅的“扒窃”,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私财产安全,因此,《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中有关“扒窃”的规定在此背景下产生,《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扒窃”行为写入刑法,其目的是保护公民财产不受侵犯,更是保护社会善良风俗。“扒窃”直接入刑,虽然符合刑事政策,但在司法适用中出现了的如何认定“扒窃”行为的困境。本文通过对“扒窃”行为的分析,认为解决此困境的关键是对“扒窃”行为中的构成要件进行严格的司法认定。  相似文献   

11.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认定与立法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是根据法律所规定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主体的多重法律认定的。我国刑法规定的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缺乏科学性,以客观损失“量”为基点确认罪否的立法模式,在商业秘密犯罪中是完全不适宜的。这种立法模式在违法与犯罪的划分上不科学,导致在实践操作中商业秘密犯罪的认定极为困难。应借鉴商业秘密法律制度较发达国家的经验,通过制定商业秘密专门法规,以附属刑法形式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则更具有现实性与有效性。  相似文献   

12.
盛振全 《商》2014,(34):222-222
刑法目的理念对刑事法治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目前理论界对我国“刑法目的是什么”的论断仍然莫衷一是。笔者认为,刑法目的应当满足具体性与宏观性,进程性与终极性的要求,以实现目的论实践性与理念抽象性的统一。预防犯罪应当与惩罚犯罪一道,成为我国刑法的手段目的,人权保护是我国刑法的终极目的,三者有机衔接、贯通,共同构成我国刑法目的金字塔形三元结构。  相似文献   

13.
签订、履行合同是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和国有事业单位经常性业务,但有些单位由于主管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使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诈骗罪。而此罪与非罪的界限应从犯罪主体、犯罪主观、犯罪客观和犯罪客体四个方面来加以考察。  相似文献   

14.
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手段侵犯著作权,是网络发展时期侵犯著作权罪的一种新形式。该罪是以“复制发行”为入罪行为,以“情节严重”为入罪门槛。其中,“复制”包括不改变裁体方式的复制,也包括改变载体方式的复制;而“发行”的核心是使公众能够获得复制品的内容而不是复制品本身。与此同时,该罪在主观方面并不再适合“以营利为目的”为构成要件,在采取“形式上的强保护与实质上的弱保护”战略下,今后必须取消“以营利为目的”的犯罪要件。“P2P模式”的经营网站在客观上达到了“情节严重”.主观上有侵犯著作权的故意的程度下,是可以构成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手段侵犯著作权罪的间接正犯。  相似文献   

15.
在不动产交易中,双重抵押与买卖中诈骗行为的定性常常成为法律实务中争论的重要问题,应当认为一些双重抵押与买卖中的诈骗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类犯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通过隐瞒动产或不动产实际所有权的归属,利用民事法律中的公示公信、善意取得制度隐秘地达到其诈骗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徐琳 《商业科技》2009,(9):284-285
在不动产交易中,双重抵押与买卖中诈骗行为的定性常常成为法律实务中争论的重要问题,应当认为一些双重抵押与买卖中的诈骗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类犯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通过隐瞒动产或不动产实际所有权的归属,利用民事法律中的公示公信、善意取得制度隐秘地达到其诈骗的目的。  相似文献   

17.
《商》2015,(18):218-219
本文以李某某抢劫、故意杀人案[1]为视角,对既具有自动性又具有被迫性的放弃重复侵害行为能否认定为犯罪中止进行分析,意图通过一个生动具体案例来展开对犯罪停止形态的讨论,把抽象的理论知识回归至生活中真实的案情,带着规范意识投目光于生活之中。本文通过对案情客观事实的分析以及与法院判决的角度对比,结合法律规范的理论背景,从行为人意志原因、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法律性质等角度进行分析论证,以求对既具有自动性又具有被迫性的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是认定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有一个理性的认识,也尽力为该争议问题的解决路径提供思路与想法。  相似文献   

18.
许玲  魏诚诚  许迪 《商业科技》2010,(27):151-151
共同侵权行为,在侵权法理论中仍被评价为最混乱的问题。在理论层面,共同侵权行为与过错及因果关系等原理夹杂。在司法实践层面,法的解释方法的价值判断的差异和极其多样化的事例类型导致判断模式的相应变化,影响到法律适用的统一。2009年12月26日我国《侵权责任法》的颁布为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和适用统一了标准,使共同侵权制度内外部的关系得到相应的调和。  相似文献   

19.
共同侵权行为,在侵权法理论中仍被评价为最混乱的问题。在理论层面,共同侵权行为与过错及因果关系等原理夹杂。在司法实践层面,法的解释方法的价值判断的差异和极其多样化的事例类型导致判断模式的相应变化,影响到法律适用的统一。2009年12月26日我国《侵权责任法》的颁布为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和适用统一了标准,使共同侵权制度内外部的关系得到相应的调和。  相似文献   

20.
杨路锦 《商》2013,(22):261-262
“犯罪所得”的界定直接决定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与否,除了主观明知肯定是犯罪的所得除外,一旦有合法行为介入,可阻却“犯罪所得”的认定。在数额犯及次数犯中,“犯罪所得”应可溯及整个犯罪行为的每一次所得。而在部分销赃的情况下,只要前罪构成,分开销赃的行为不应阻却“犯罪所得”的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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