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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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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自创商誉之确认与计量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工业经济时代,传统会计模式及惯例并未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和计量,但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总资产中自创商誉的比重越来越大,对企业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也越来越深刻。针对现有会计制度不确认自创商誉的现状,从资产定义等角度阐述了确认自创商誉的必要性,并进一步提出了计量自创商誉的若干方法和数学模型。  相似文献   

2.
随着企业兼并、收购浪潮的涌起,企业产权交易日益活跃,在产权有偿转让过程中,商誉越来越重要.特别是自创商誉在企业的资产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确认自创商誉是非常必要的.本文着重指出在新准则下自创商誉应当被确认的理由.同时提出其计量的方法.  相似文献   

3.
本文通过分析认为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与计量并不符合资产计量的目的,自创商誉不应予以确认计量;外购商誉是购并企业为达到自身目的而支付的代价,因而可作为递延项目进行处理;在特定的购并情形下会出现负商誉,对负商誉的处理应本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4.
商誉具有无形性和带来超额收益的不确定性。自创商誉应当评估确认并以资产入账;对于购并企业在购并被购并企业时所支付的超过公允市价的部分,应作为递延资产处理,而不是确认为商誉。  相似文献   

5.
自创商誉能否像外购商誉一样被纳入会计核算,是近年来会计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认为,自创商誉与外购商誉一样都能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收益,符合资产确认的条件,因此应对其加以确认和计量。同时,考虑到其特殊性,主张对自创商誉不予进行摊销,但应进行减值评估。一、自创商誉的确认1.自创商誉符合资产的确认标准。(1)自创商誉符合可定义性原则。自创商誉是企业所拥有或实际控制的并能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收益的资源,从它能给企业带来未来超额收益这一点来看,它具备资产的特性。(2)自创商誉符合可计量性原则。随着预测科学的发展,自创商誉给企业带来的未来超额收益是可以预测的。只要选择较合理的贴现率,自创商誉的价值就不难计量。(3)自创商誉符合可靠性原则。不能因形成自创商誉的各单项因素不够可靠就否认自创商誉存在的可靠性,因为各单项因素对自创商誉的作用最终都会反映到企业的未来超额盈利能力上,既然企业未来超额盈利能力是可以预计的,则自创商誉也就能可靠地计量。(4)自创商誉符合相关性原则。在知识经济时代,很多高科技企业中自创商誉占总资产的比例越来越高,有关利益各方时刻都在关注着自创商誉的存在及其变化情况,其相关性也就不言而喻了。2....  相似文献   

6.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商誉在企业经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商誉这一具有复杂性、特殊性和争议性的领域,本文从会计的角度,对自创商誉如何进行科学的确认、计量、会计处理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7.
对商誉处理的通行做法是不确认自创商誉,新的观点认为:在知识经济条件下,自创与外购商誉一样,也应确认。在对上述两种做法进行了探讨的同时,笔者认为自创商誉与外购商誉均不应由帐,而是通过其它途径加以说明。  相似文献   

8.
商誉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但目前人们所谈论的商誉更多的是对企业购并中产生的商誉如何进行评估与核算的总理2,很少论及自创商誉,而自创商誉才是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对自创商誉进行正确的评估与核算,有利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重视对企业商誉形成因素的投入,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9.
黄松平 《新智慧》2007,(9):16-17
一、自创商誉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商誉的来源可分为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自创商誉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创立和积累的、能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资源。外购商誉是指在企业合并时产生的、非企业自创的商誉。新旧会计准则均对自创商誉不予确认,新会计准则规定的商誉实际是外购商誉。笔者认为,承认外购商誉、不承认自创商誉不符合一致性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现行会计制度对企业商誉的确认和计量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商誉的特点,使得自创商誉在确认、计量方面存在争议。本文认为,自创商誉会计上应予揭示和确认,并在分析了自创商誉在会计上得不到反映的原因之后,强调了自创商誉确认与计量问题解决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自创商誉符合资产的定义,应予以确认,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当企业在连续若干年内总体市价都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开始确认自创商誉,并在以后逐年评估,对自创商誉不断再确认。对自创商誉的摊销可采用逐年重估法。  相似文献   

12.
在现实会计世界里,究竟是否应该确认自创商誉,这主要取决于是否满足资产的确认条件。笔者认为,商誉(无论是自创还是外购)都是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一种无形经济资源,且基本符合确认的条件,因此,主张应对自创商誉也加以确认与计量,但考虑到自创商誉的特殊性,即将自创商誉作为永久性资产(不摊销)进行披露,但进行减值评估。  相似文献   

13.
一、自创商誉的确认和计量1.自创正商誉的确认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资产确认的标准有四个:可定义性、可计量性、可相关性和可靠性。而自创商誉是企业在持续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超额盈利能力的无形资源。从可计量性来看,企业若对自创商誉外在的超额盈利能力的大小作为计  相似文献   

14.
梁锦联 《全国商情》2009,(23):70-71
商誉是现代企业一种重要的资产,由于它的不可辨认性,新准则将其从无形资产中分离而独立确认为一项资产并进行合理的计量。由于自创商誉是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收益的经济资源,本文从自创商誉的确认、计量、账务处理和摊销四个方面对自创商誉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5.
长期以来,我国的会计制度对自创商誉价值不予确认;对企业自行研究开发成功的无形资产仅仅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入账价值。这不仅造成企业账面资产价值被低估,也不符合历史成本原则、真实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本文提出了自创无形资产价值应予揭示的理由、计量方法和相应的账务处理方法。一、自创商誉应予揭示1.自创商誉价值应予揭示的理由。自创商誉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创立和积累起来的各种优越条件和无形资源。诸如企业信誉、社会形象、商品品牌、人才素质、长期形成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特色等。这些资源对企业发展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使企业能比其他同类企业获得更高收益。然而,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只确认外购商誉,对自创商誉不作为无形资产入账。传统观点认为,与形成自创商誉相关的各种支出,如广告费、培训费、研究与开发支出等,在费用发生时难以预测其经济效果,更难具体确认其成本计算对象,从谨慎性原则考虑,在费用发生时均作为期间费用处理而不当作无形资产入账。但是,就外购商誉与自创商誉的关系来说,自创商誉是外购商誉的基础,外购商誉是自创商誉的转化形式,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外购商誉实质上是被购入企业的自...  相似文献   

16.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自创商誉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应在企业资产中得到充分体现。本文对自创商誉应予充分揭示的原因从多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并对如何揭示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7.
传统会计理论认为,只有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外购商誉才能在会计中加以确认,而自创商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确认。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能否确信提供给财务报表使用者的是真实而公允的信息?本文试图从自创商誉的特征与会计确认标准出发,谈谈对几个问题的认识。  相似文献   

18.
理论界对商誉的争论至今也未停止过 ,传统会计仅对外购商誉予以确认 ,而对企业自创商誉不予计价入账。本文则认为虽然自创商誉具有不确定性 ,但其作为企业一项不可确指可预期的未来收益 ,符合资产的定义及确认的基本标准 ,应予确认。  相似文献   

19.
对企业自创商誉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自创商誉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应在企业资产中得到充分体现。本文对自创商誉应予充分揭示的原因从多个方面进行了探讨,并对如何揭示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0.
知识经济时代,自创商誉作为企业价值的组成部分,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深远,然而如此具有高价值相关性的信息却被排除在财务报表之外。文章将重要性水平运用于自创商誉的处理中,以自创商誉的构成因素——品牌为例测算了品牌资产对企业的价值贡献度,然后判断其重要性水平。高于重要性水平的企业信息需要披露给信息使用者,这样便于将重要的自创商誉信息传递给信息使用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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