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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以下简称"220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操作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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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学习》2013,(9):8-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现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在进行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纳税申报时,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格式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分支机构在办理年度所得税应补(退)税时,应同时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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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以下简称64号公告),对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同时废止了《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及《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以下简称635号文)。新报表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下就新、旧预缴申报表的主要变化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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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税务》2008,(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国税发[2007]132号2007年12月29日2008年1月1日则》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河北、青岛、福国税发[2007]131号2007年12月29日2007年12月29日建三地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和纳财税[2007]176号2007年12月28日2007年12月28日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国发[2007]40号2007年12月26日2008年1月1日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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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
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报(以下简称12万申报)工作,提升本市个人所得税征管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的通知》(税总所便函[2017]6号)等的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度本市12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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