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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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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揭是一项古老的制度,在外国有着广泛的应用,但我国的按揭制度起步较晚,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使得按揭存在较多的争议,因此明确按揭的法律性质对按揭实际应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关于按揭尤其是楼花按揭法律性质的观点有其各自的合理性,但又有其弊端,应根据其本身的特性将楼花按揭看作是一种担保信托,以附解除条件的债权让与制度来规制楼花按揭。  相似文献   

2.
对楼花按揭的一点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内地的按揭制度来源于香港,但又进行了一些改造。我国司法解释对楼花按揭效力作了规定。楼花按揭不同于抵押,也不同于让与担保,楼花按揭在我国内地也不是一种新型物权,楼花按揭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权利质押。  相似文献   

3.
按揭制度是起源于英国的一种物的担保制度。我国将移植于香港地区的楼花按揭加以改造并已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立法滞后,法制不健全,造成按揭市场混乱无序,因此建立和健全防范各方主体市场风险的法律机制和系统,对楼花按揭市场进行规范是必要的。从楼花按揭实务的特征出发,探讨其法律定位问题,从而对楼花按揭的制度完善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4.
我国大陆地区商品房按揭贷款方式是从香港地区引进的,与英美法上的按揭制度相去甚远,也与大陆法中的抵押等物权担保制度有所区别,由此产生许多问题影响着商品房按揭制度的正常运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将我国现有按揭制度中的现房按揭视为不动产抵押,楼花按揭视为让与担保加以区分,结合合理的按揭贷款证券化.并以强制保险制度作为保障,进一步规范按揭贷款的活动,完善我国的按揭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我国学术界对商品房按揭法律性质有多种理解,且在法律上无明确规定。商品房按揭不同于抵押,不同于权利质押,也不同于让与担保,更不同于合同联立。将商品房按揭与其他相关担保形式综合比较,可认定其法律性质应是一种物权担保形式。我国应从立法上确认按揭担保独立存在的法律地位,结合实务发展需要,规范按揭担保的形式与内容,进行合理的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6.
对于楼花按揭抵押是否具有物的担保效力问题,现行《担保法》及其解释尚未明确,在理论上和法律适用中均存在很大争议。文章针对该情况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将按揭房屋抵押视为物的担保,并以该性质适用相应法律,符合有关法律精神和客观情况,利于保证法律规则在适用上的统一,并有助公平解决实际纠纷。  相似文献   

7.
现在我国大多数商品房买卖都通过按揭的方式付款,由于我国法律并无按揭的明确规定,按揭纠纷在法律实务中层出不穷。而我国法律却从来没有采用过按揭这一法律用语,所以实务界和理论界对按揭的法律性质有很大的争议。  相似文献   

8.
按揭是房地产市场上一个实践性很强,又颇具理论性的问题。在我国又称为房地产抵押,与英美法上的原义有很大区别。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尚不够完善,对纠纷的处理各地存在不同的做法,借鉴英美法系的按揭制度,有助于解决按揭中的纠纷,可以有效地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按揭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广为流行的一种融资购房方式.我国<担保法>等法律中没有按揭这种物权形式.我国不少城市开办了楼宇按揭业务并形成了一整套操作程序,"按揭"逐渐成为人们融资购房的重要方式.在物权法立法中明确预售商品房按揭的性质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为商品房预售按揭实践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0.
按揭贷款证券化是按揭贷款制度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虽然按揭贷款是一种收益率极高、风险较低的贷款种类,但是按揭贷款资产的期限一般较长,对于银行而言往往是一种负担,由此才会开发出按揭贷款证券化业务。资产转让与分级担保是证券化的典型形式,但是由于按揭贷款作为一种零售资产本身的复杂性,其中最为主要的问题便是转让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住房体制商品化进程加快。个人住房私有化趋势日益明显。但由于广大中低收入者尚不具备一次性付清房款的经济实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则成为近年来房地产业,金融界及法学界人士共同关注的热门话题。本文对我国个人住屋按揭制度的含义和操作程序作了简要的说明,以及区别于英国法和香港地区的按揭制度的分析。最后就按揭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立法上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试论一人公司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人公司逐步为各国立法所承认。虽然一人公司对交易与投资利弊并存,且其法律性质及存在合理性在学术界莫衷一是,但就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状况而言,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性,完善其制度设计并强化法律规制,必将产生积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论建立让与担保制度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让与担保制度是一种段移转标的物上权利归属的非典型的物的担保制度。让与担保所移转的权利主要是标的物的所有权,但也可以是设定于标的物上的他物权、债权、无体财产权、集合财产权以及正在形成中的权利等。虽然德国、瑞士和日本等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并无让与担保物权的直接规定,但其学说及实践却广泛采认种担保形式。在我国,近年来以房地产按揭为代表的让与担保在实践中大量涌现,对于这种能促进社会流转与交易安全、合理,可行的担保物权类型,法律应尽快加以确认和规范,以便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法制。  相似文献   

14.
法律是用以维护公平正义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也必须引入“效益”观念,即以“效益”作为法律活动的宗旨。新老违约金制度除了其性质不同外,前者比后者更能体现效益观念,更公平,更能增加合同当事人的交易安全感。  相似文献   

15.
论我国让与担保制度的创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创设我国让与担保制度已有理论基础 ,市场经济的共同性为借鉴国外法系创设我国让与担保制度提供现实可能。增设“让与担保”法律制度 ,统一房地产按揭制度于让与担保制度中。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住房制度逐步走向货币化。但我国恪守物权法定义,实务中已对按揭做了很大的改造,改变了按揭须转移标的物权利这一基本特征。  相似文献   

17.
按揭贷款证券化是按揭贷款制度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虽然按揭贷款是一种收益率极高、风险较低的贷款种类,但是按揭贷款资产的期限一般较长,对于银行而言往往是一种负担,由此才会开发出按揭贷款证券化业务。资产转让与分级担保是证券化的典型形式,但是由于按揭贷款作为一种零售资产本身的复杂性,其中最为主要的问题便是转让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  相似文献   

18.
动产抵押担保是为适应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而在传统民法体系之外创设的法律制度。我国《担保法》虽也规定了动产抵押担保制度,但这一制度的法律规范本身及实施中均存在相当问题。本文对动产抵押担保的物、动产抵押登记与动产抵押契约发生冲突时抵押权效力的界定、动产抵押登记期间的法律性质、动产抵押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等重要问题作一探讨,以期有助于实务中的理解和运用。  相似文献   

19.
检察权作为一种独立的国家权力,在实现法律控制,维护国家统一,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以及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研究检察权的性质,以及如何使检察权更好地在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发挥其功能有着重要的法律意义。而目前,学术界对检察权的定性一直存在争论,本文从完政的角度出发,研究分析认为检察权作为一种独立的国家权力,其性质应定义为法律监督权。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开展“倒按揭”很有必要,因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现实急需通过多种途径拓宽社会养老功能,老年人消费需求的多样化正在促使老年人寻求更多可自行支配的经济来源。同时“倒按揭”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和保险业的发展。但短期内“倒按揭”在我国还很难全面实施,在实际工作中还将解决一些问题,如产权问题、观念问题、法律问题和技术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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