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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法竞争 ,应在工商企业中倡导采用完全成本订价法测定产品或劳务的单位价格。这种方法是在完全成本即全部成本的基础上 ,加上一定百分比(或数额)的利润来制订价格 ,因而又称为成本加成订价法。又因这种方法所依据的基数即完全成本 ,在计算上一般是平均的完全成本 ,所以又称这种方法为平均成本订价法。完全成本订价法不仅适用于产品销售订价 ,而且适用于劳务供应订价。现就按完全成本加一定百分比(或数额)、按投资回收率加成和按工、费成本加成等测算单位价格的方法举例介绍如下 ,供参考。1 按完全成本加一定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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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济与科技》2000,(4)
在形成产品竞争能力的诸因素中,价格因素是关键因素之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如何确定不同的销售价格,是关系到企业能否维持或扩大经营规模,并取得效益的关键。在实际工作中,长期广泛应用的订价方法是全部成本加成订价法。该方法是按单位全部成本(一般采用标准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毛利额,以全部成本加上毛利额作为产品的价格。只要企业的生产能力得到充分利用,固定成本就会完全被产品成本吸收,企业也能按全部成本的一定比例取得毛利额,但该方法没有考虑到可能的市场竞争价格。往往因高于竞争对手的出价,使企业在竞争中丧失部分市场份额。如果因为销售量的减少使生产能力得不到充分利用,即使所有的产品都高于标准全部成本价格出售,仍然会使企业不能实现预期的利润,甚至亏损。相反,当企业的产品供不应求时,却因机械的订价原则可能妨碍企业以较高的价格销售产品,获得高额利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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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理论界提出来的剪刀差计算方法不下六七种,归结起来基本上都是“比价法”和“比值法”两类计算剪刀差的基本方法的各种变形。 “剪刀差”最初的含义是“剪刀状价格差”的简称,指两种商品价格的变动趋势在图表上按时间序列表现为呈剪刀张开的形状。主要有工业品和农产品的剪刀状价格差、制成品和原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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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品价格是国民经济价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国民经济活动各环节中处于首要环节的基础价格。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市场经济机制的逐步引入,研究工业品价格水平的涨落和变化特点,对于进一步完善价格体系,提高上海工业品市场竞争能力,保持工业和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与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90年代以来上海工业品出厂价格资料,翔实地反映上海市工业品出厂价格走势及其价格变化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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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人们在木材的长期供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在木材市场动态模型方面还缺乏足够的研究。本文介绍了一种新的木材市场的动态模型。在充满竞争的木材市场流通过程中,必须根据木材市场洪求变化随时对林分进行调整。调整的过程受到供求变化时的最初价格、长期的渐变价格、采伐林龄及采伐强度的影响,林分调整的结果,是使其达到按 Fanst-mann 轮伐期进行经营管理的新的稳定林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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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林业是培育森林、生产木材和林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生产既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社会化大生产,同时又是商品生产。因此,在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中,必然存在价格、价值、利润和成本等经济范畴。要正确理解这些概念和经济范畴,积极利用客观经济规律,解决生产、流通和分配中存在的问题。目前,随着国民经济调整的深入进行,已经暴露出木材价格是林业生产中突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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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是发展生产、引导消费的第一推动力。从1990年11月10日起,国家对东北、内蒙古统配材出厂价格进行了调整。分析新的价格结构,研究木材价格政策,积极调整木材产品结构,实现合理造材、按需加工,对提高木材产品的经济效益,缓解森工企业“两危”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木材价格结构剖析木材价格结构包括各树种、材种价格水平和它们之间的比价。它体现了国家引导生产和消费的价格政策,是企业制定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的重要依据。对各材、树种提价额和提价率的分析。重点分析次小薪材、坑木、胶合板材、特级原木和加工原木等主要树种的调价额和提价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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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产品是森工企业的主要产品,具有品种规格繁多、用途广泛、价格高低悬殊的特点。根据国家颁布的木材标准,共有200多个品种和规格,各品种、规格木材的价格相差悬殊。木材的上述特点产生了很多不利的影响,其一是企业成本核算困难较多。因为如按品种、规格计算成本,工作量将会十分繁重,而且现行的林木资源收费制度及生产工艺组织和原始纪录也难以提供必要的和可靠的核算依据。所以,正确合理地核算木材产品成本和结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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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从产生到扩大,理论界对此的认识一直存在分歧和争论。近两年,这种争论异常激烈。现将有关观点简述如下。一、关于剪刀差的概念 一种观点认为,由于农产品价格指数的上涨速度不及工业品价格指数的上涨速度,使得一定数量农产品换取工业品的数量逐渐减小,形成工农产品之间剪刀状的价格差,即剪刀差。这是从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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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木材价格形成的机制(一)木材的市场价格和生产价格批发价格或零售价格等日常显示的商品价格,一般称为市场价格。木材价格,也通过这种市场价格体现出来,每年每月都有很大的变动。木材的市场价格同其它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一样,在下述情况下随之发生变动:(1)该商品价值的变化(例如,由于开发出新技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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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价格问题是木材销售管理和市场管理的重要问题,因为价格的高低不仅关系到木材消费者的利益,而且更重要的是价格对生产的刺激作用。指导性价格是国家依据木材生产和市场供求情况规定最高和最低价格幅度,靠间接掌握、控制的价格形式。指导性价格体系和管理体制,到底采取什么模式为最佳,这在经济理论界还正处于研究和探索阶段,总的指导思想是:宏观决策、调节、控制,微观放开、多样、搞活。随着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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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价格偏低是个不易解决的问题,多年来似乎形成一个规律:先是农产品价格偏低,粮价尤低,于是调高粮价,再调其它农畜产品价格。过不久,工业品价格上涨,农产品价格相对降下来,粮价又降到谷底;再调,工业品价格再涨,如此循环。现在,粮价在相比之下又很低,调价的呼声又高起来了。这个问题是有根源的:我国的农业经营规模太小,资本有机构成极低,因而农业劳动生产率太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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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市场开放后,在木材生产流通中长期存在的价格背离价值的矛盾得到了缓和。但由于现行木材议购议销价格不太合理,目前林区出现了大材好材畅销,小材次材滞销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径级差价、等级差价没有执行好。如有些地方为了省事,实行按“统货”作价办法,不分等级、径级,因此用户都要好材、大材,而次材、小材没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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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是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重要生产资料,长期以来,国家对木材价格实行高度集中管理,地方定价权很小,企业基本上没有定价权,形成了传统的计划固定价格模式。1978年以后,国家虽然对木材价格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到1985年以前,我国木材价格仍然处于国家高度集中管理的状态。1985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5]1号文件的精神,国家放开了集体林区的木材市场,取消了对集体和林农木材的统购,允许集体和林农生产的木材自由上市,议购议销,全面放开了集体林区的木材价格。这标志着我国木材价格改革进入了木材价格双轨制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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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木材价格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理顺经济关系,发展林业,国家曾两次调整了木材价格。但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较多,木材价格仍不合理,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一)价格偏低,不利于调动生产积极性和限制木材消费。首先是木材收购价格偏低。一是从比价方面看。据调查,解放初一立方米杉木可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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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对于要建立一个健全的木材经营管理模式,以促进林业生产,发展林区经济,我认为必须遵循以下三条基本原则:一森林资源保护原则;二木材流通经济原则(即加强木材商品流通速度,减少流通费用);三协调木材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物质利益分配原则。木材统购统销时期和木材市场开放初期的实践证明,无论是完全计划下的木材商品流通经营体制,还是完全市场调节下的商品流通经营体制都无法保证这三条基本原则的全面贯彻。因此,木材流通经营体制的改革必须是这两种典型体制,并以计划为主的不同比例、适度的融合。本文正是持这一思想来介绍、探索尤溪县的木材经营管理模式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