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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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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这一概念的提出对各国立法、判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评为法学上的重要发现。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发生在双方缔约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这一责任承担方式而不是表现为具体的契约,因此,缔约过失责任又被称为一种"先合同义务",即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因诚实信用原则所必须承担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保证缔约当事人的信赖利益不受他人侵害,将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融汇其中的特殊义务。缔约当事人在履行缔约过程中应着重尊重诚实信用原则,在交易上尽必要之注意,相互协作、相互照顾、相互保护等等义务,从而使合同善意的得到成立,生效直至被履行,实现对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  相似文献   

2.
张骏翔 《中国市场》2015,(4):60-61,64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本文叙述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在国际上的发展,以及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现状。笔者将通过对学界不同观点的分析,详细阐述我国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并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其他法律规范,具体分析我国缔约过失责任的四种不同类型。  相似文献   

3.
缔约过失责任是对处在缔约过程中的双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保护,是诚实信用原则在缔约过程中的适用。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完善了我国的合同责任制度。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赔偿责任,是缔约一方当事人对他方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但只有在符合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时,缔约当事人才能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4.
周辉 《商场现代化》2010,(22):118-118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过错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为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维护市场经济交易安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合同签约的效益和经济的安全运行,我国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契约自由被称之为"现代私法的核心",它强调契约拘束力的根源在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思或意愿,而不是来自外部力量的干涉,从而使市场经济的运转得以顺利进行,为近代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无穷的活力.但是20世纪"诚实信用原则"的应运而生,并与契约自由相互妥协,产生了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缔约过失责任是对契约自由原则的有限限制,目的在于对该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之间形成一种衡平,将现代社会所肯定的自由观和正义观和谐地体现在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之中.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分析信赖、信赖利益的概念入手,论证了信赖是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规范目的。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本文拟对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予以阐述,对目前颇有争议的一些理论问题做一粗浅探讨,以期达到很好地理解和适用缔约过失责任,防止不适当扩大之目的。  相似文献   

7.
恶意抗辩是一种违反诚实信用,滥用抗辩权的行为.合同一方当事人通过主张合同无效,逃避合同义务且无需背负任何责任甚至获利,而合同另一方则因对方的恶意行为不得不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和不利.  相似文献   

8.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缔约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充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制裁过错,实现合同价值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缔约人在缔约过程中有违反合合同义务行为的存在,缔约过程中当事人有过错的存在,缔约当事人损失的存在,缔约人的过错行为与相对人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存在等四个要件。  相似文献   

9.
栗胜华  李荣辉 《商业研究》2007,(11):210-213
合同法中缔约过失制度的适用范围,各国法律规定不尽相同。1861年,耶林最先提出缔约上过失责任时,他所指的只是在契约无效或不成立时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责任。随着实践的进一步发展,它开始向着更广阔的范围伸展,合同有效情况下的缔约过失也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10.
江金凤 《商》2014,(16):125-125
本文以《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为视角,以证明侵权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竞合的存在是有其合理性。侵犯商业秘密应该承担责任是由于行为人违反保密附随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法上的保密附随义务有可能发生在三个阶段: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履行完毕后,此处指合同订立过程中产生的先合同保密义务。  相似文献   

11.
《商》2015,(37)
缔约过失责任源于《缔约上的过失、契约无效与不成立时之损害赔偿》一文,该文由德国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发表。自该理论产生以来,关于该理论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缔约过失责任的请求权基础也备受争议,理论界主要有"法律行为说"、"侵权行为说"、"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说"四种学说。目前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请求权基础究竟属于何种学说仍不明朗,故明确缔约过失责任的请求权基础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12.
刘燃  卿予绫 《现代商业》2007,(26):288-288
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有的学者直接称为缔约过失。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理论已逐渐完善,并为各国判例、立法所肯定。虽然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未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具体概念,但我国现行《合同法》也以一般规定和具体规定相结合的方式明确规定了这一制度。缔约过失责任作为民法理论问题在许多方面仍存在较大的理论争议。本文从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着手,对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观要件、过程界定、适用范围试着进行了一些尝试性的探讨。  相似文献   

13.
一、缔约过失责任 是指由于当事人签约失误,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无论属故意或过失,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主要表现是:(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如:以破坏别人签订合同为目的……属恶意的一种。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相似文献   

14.
王明中 《商场现代化》2006,(33):260-262
本文以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为着手点,分析缔约过失责任存在的理论基础,并结合缔约过失责任理论与制度产生于对缔约过失事实的研讨和规制这一事实本身,就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契约自由、人性与正义等方面予以分析,并对我国缔约过失责任的立法现状进行评述,提出了设立缔约过失责任的立法方案。  相似文献   

15.
论缔约阶段固有利益损害的法律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敏 《商场现代化》2007,34(26):282-284
在缔约过程中由于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不仅会给对方带来信赖利益的损害,而且还可能会造成其固有利益的损失。对信赖利益的损害可以通过追究缔约过失责任来进行救济,但对于固有利益的损失,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明确救济的途径。但正是基于信赖对方当事人能对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给予超过一般人应负的注意与保护义务,当事人才能够直接进入双方的缔约过程,因此缔约过程中固有利益的损害同样也应该纳入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保护的范围。当然,对固有利益损害的赔偿责任应当有合理的限制。  相似文献   

16.
于新循 《商业研究》2004,(3):139-142
合同过程分为成立、生效、履行和履行完毕四个阶段。与此相对应 ,合同责任分别有三种样态 :先合同责任 ,即合同生效前之订立阶段的缔约过失责任和成立后至生效前的效力过失责任 ;合同中责任 ,即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完毕前之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完毕后之后合同责任。这三种合同责任样态以诚实信用原则为理论基础。共同构建合同责任系统。  相似文献   

17.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合同法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国<合同法>对缔约过失责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合同法责任制度的体系,实现了对缔约当事人利益的扩大化保护,体现了合同法的价值关怀.但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修改与完善,以促进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刘海芳 《市场周刊》2004,(10):83-84
在传统的合同法中,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仅仅存续于合同的成立与履行完毕这一段时间。如果合同关系尚不存在或未成立,就无所谓违约责任可言。因此,在合同因一方当事人缔约时的过失不成立或无效时,如何保护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就成为违约责任不能解决的问题。缔约过失责任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而产生的。但由于理论争议较大,缔约过失责任在实践中产生了一些争议。本为即对这一问题作一初步探析。  相似文献   

19.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合同法》上独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的性质。本人详细讨论了缔约过失责任的起源、理论依据、构成要件、法律特征及其与相关责任的关系。通过对国内外立法和不同学者的学说的论述。让读者清楚了解和掌握缔约过失责任,明白其在规范民事主体的缔约行为,促进诚实信用原则的贯彻,健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缔约环境,使合同法律制度得以更好的实现的巨大作用。  相似文献   

20.
赵宝岳 《现代商业》2011,(20):100-101
经济合同是一个企业经济往来最重要的法律性文件,签订合同的法律主体都是平等的,当事人行使自己权利,履行自己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非法干预。一切对外经济业务往来,都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经济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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