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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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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庆市永川市一村民兰某来信说:我村有5个社,1973年由全村劳动力开荒种茶树共占了其中3个社百余亩土地。上世纪80年代初期茶树有收获时给所占土地的社每亩2元的补助,后来增加到每亩7元。1998年,因茶叶价格下滑,村里把茶树地承包给个人改种果树,期限为30年。需要说明的是,该土地没有进行土地所有权登记。请问,村里是否有权发包?答《: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  相似文献   

2.
《乡镇论坛》2009,(22):40-40
吉林省长春市某村干部问:1976年,为解决村里孩子上学问题,我村将村里5公顷土地口头划给村办中学使用,以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1992年,村办中学被另一所中学合并,但5公顷土地并没有退还我村。现我村村民要求收回土地发包给村民,但学校却认为该块土地已变为国有土地,应当由学校继续使用。请问,对这5公顷土地我村能否收回?  相似文献   

3.
江苏省丰县一农民来信反映:他所在村的党支部书记,于2000年在自己自留地建房,没有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请问村支书是否有权自己审批?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答:根据1998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中可以得知,农村村民宅基地的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审批。村支书未经批准在其自…  相似文献   

4.
步萍 《东南置业》2006,(12):108-109
一、商品房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土地使用杈是从国有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自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出台后,市、县人民政府代表国家以土地所用权人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并由土地使用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拍卖、协议的方式取得有偿出让的土地使用杈。开发商与政府笠订土地出让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土地的面积、用途、容积率、土地使用年限等,开发商在缴清土地出让金、契税后,向政府的主管部门申诘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领取土地证,标志着土地使用杈已经由出让方转让给了受让方,受让方开发商成为土地使用权人。  相似文献   

5.
《乡镇论坛》2010,(19):18-19
<正>一位村民来信咨询:"一事一议"筹措的费用,应是在村里使用还是归乡政府或县政府使用?我们村筹措的费用被乡政府拿走是否合法?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  相似文献   

6.
山东省沂源县某村民问:我村村干部在未举行村民会议、未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将村里15亩苹果园承包给其中一名村干部。该村干部承包果园后,又将果园前的水沟填平,侵占公共土地0.5亩。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村干部应负什么责任?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这15亩果园的承包应当属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即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的承包。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其他方式的承包也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应当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也规定: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村民委员会必…  相似文献   

7.
《乡镇论坛》2014,(34):41-41
湖南省怀化市某村农民来信咨询:我们村位于公路两侧,交通条件比较有利。最近有老板来村里找村主任和村支书协商,想买我们村里几十亩地搞工业建设。最后村里与该老板协商.准备卖给老板20亩地.每亩5万元.共计100万元。村里领导说.这块土地已经规划为建设用地,可以搞建设。村里直接卖地,所得收入用于村集体经济,这是好事。请问。村里的集体土地.村干部能自己决定类吗?是否需要国家批准?  相似文献   

8.
村民小组长的权力有多大?对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有明文规定,村民小组是村民委员会的下设机构,也是村民开展群众自治的基本单位。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好党的政策、法规,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然而,笔者最近调查发现,有部分村民小组长办事超出自己的职责,严重越权,突出表现在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上。有的村民小组长这样说:“一个村里,土地是小组的,由组长说了算,宅基地想怎么划就怎么划,留的机动地想卖给谁就卖给谁,村里管不着。”有一个小组,村民建房,不经村委研究、乡建办审批,组长一手就划给村民7亩宅基地。还有一个组,…  相似文献   

9.
辽宁省辽中县满都户镇三道岗子村村民来信反映:村两委没有通过村民会议讨论同意,也未组织竞标,村支部书记私自将上面给村里的60亩荒地造林任务给了自己的弟弟和现任村主任,他们借此机会占耕地100亩左右。请问,村支书这样做合理吗?答:如果反映情况属实,村支书的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19条规定,有8类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其中一类事项就是“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0.
蔡茹 《价值工程》2010,29(18):132-132
中小城市因为用于开发房地产的土地面积相对较小,且通常一块地被分划给多个开发商,导致开发商在进行住宅建设过程中难以建立起设施齐备、服务完整的小区模式。因此从宏观上讲,对于中小型城市的小区住宅建设设计应尽可能整合规划、集约管理。  相似文献   

11.
甲方乙方     
对违纪员工可以罚款吗HR来信:我公司通过合法程序制定的《员工手册》中规定:如果员工违反了公司某些行为规范,企业有权给予相应的开除、除名及经济处罚等处理。这样的规定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失效后是否还可以使用?  相似文献   

12.
近期,某公司IPO过会,发审委关注问题第一题即为: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租赁基本农田用于种植灵芝、铁皮石斛等中药材,是否改变了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是否构成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改变或者占用"情形,是否事先经过了有权部门批准,是否会构成对所租赁基本农田的破坏,是否会造成基本农田生态利用条件难以恢复不再适合种植粮食等农作物?利用基本农田种植非粮食作物这是农业企业常见问题,实务中一直有疑惑,基本农田可否用于种植中药材等经济作物?  相似文献   

13.
土地     
《湖南房地产》2007,(11):4-5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正式实施;五部委将开展招标投标普查调研;上海:钻石级闲置地块齐开工;北京:年内再供地400到722公顷;广东:房地产开发商购置土地两成未开发;国土部加大闲置土地清理  相似文献   

14.
为搞小城镇建设,以前有个重要的政策设计:要让农民“离土不离乡”。 什么叫“离土”? 说到底,就是要让农民把承包地交出来,交给谁? 交给国家。这个“国家”,既下是全国人大也不是国务院,其处分权在很大程度上是捏在城市或城镇政府手里的。有权的地方政府,可以拿这些通过“征用”来的地搞公共建设,也可以有偿出让给开发商或其他经营者。通  相似文献   

15.
江苏省新沂市某村村民王某来信反映:我村几个农户在1990年承包了村里的荒地,种植板栗。经过十多年的经营管理,板栗已由小树苗长成大树。去年秋天,村里进行土地调整,决定收回板栗地,进行招标拍卖,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答:村里能否收回你们承包的板栗林地,要根据你们当初与村里签订的承包合同具体确定。如果在去年秋天土地承包调整时,你们与村里签订的合同没有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关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规定,村里无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收回土地。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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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国土资源部发布新规定闲置土地将被无偿收回或收费根据两年前的全国土地清查表明,全国闲置土地达174.7万亩,其中94.2万亩耕地已有55%被破坏,无法复耕。为改变这种状况,国土资源部发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未经原批地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办法》规定,有两种闲置土地必须有偿收回:一是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二是在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闲置土地。对土地闲置费的收费标准,《…  相似文献   

17.
问题: 1、恒丰公司的分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2、粮油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偿还货款? 律师解读: 1、恒丰公司的公司分立程序不符合法定程序.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分立,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程序及规定进行.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相似文献   

18.
《乡镇论坛》2014,(28):42-42
安徽省明光市某村干部来信咨询:最近一家开发商找到村里,准备和村里搞合作开发建养老地产.由开发商出钱,村里出地,建好后以养老地产的名义出售。请问,这种做法符合国家规定吗?答: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明确提出,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  相似文献   

19.
《乡镇论坛》2008,(1):40-40
河南省温县某村一位农民来信说:我们村处于城乡接合部,近年来,城市建设占用了我村的许多土地。最近,一些单位也看中了村里的土地,纷纷找村里的干部洽谈土地意向.准备通过租用的方式使用土地。目前村主任已经决定将村里的一块土地租给他的朋友建厂房,村民对此意见很大。请问.他是否有这个权力?  相似文献   

20.
法律顾问     
村党支部书记有权买卖集体土地吗江苏省大丰市一读者来信:我村党支部书记为了偿还乡基金会贷款,将集体耕地以每一个宅基地4700元卖给村民建房 ,另外还将村中空闲地以每亩5000元至3.5万元的高价卖给村民。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国家法 律?答:你村党支部书记为了偿还乡基金会贷款,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村中空闲地高价卖给村 民,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 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土地管理法》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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