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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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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山区,消费调解是消费者权益救济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展现山区工商所魅力和作为的一个良好平台。从我们苍南县工商局矾山工商所近年来成功调解的几起消费纠纷案例来看,一般是事情不大,但影响不小。在实际操作中并非无规律可循,坚持原则、讲究对策,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相似文献   

2.
卞俊 《上海工商》2003,(12):72-73
近年来,数码相机因其在数据保存、编辑方面的独特优势正日益普及。相应地,有关数码照片冲印方面的消费争议也有所增加。今年5月,徐汇区消费协会接到了一起因数码照片冲印引起的消费投诉,颇具典型性。  相似文献   

3.
2009年,作为全国21城市(武汉、成都、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深圳、厦门、广州、大连、青岛、昆明、杭州、西安、济南、长春、沈阳、哈尔滨等19个城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消费维权合作体发起成员单位之一的武汉市消费者协会,与各联盟成员单位一致同  相似文献   

4.
我们上城区是杭州繁华商业区,每年的消费投诉都在5000起左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消费纠纷出现了新的发展和变化,其调解难度也随之增大。如何从消费纠纷产生的心理学背景进行分析,进而探求解决问题的良好途径,如何准确把握消费纠纷的成因和特点,开展行之有效的化解工作,在当前的12315调解工作中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5.
消费纠纷非诉讼程序解决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消费纠纷是指在消费领域中,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因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现实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形形色色,千差万别的消费纠纷,即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也可以通过非诉讼程序解决,通过非诉讼程序来排解消费纠纷,具有程序简易,节省时,社会成本低等优点,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拟就消费纠纷非诉讼程序解决过程中必须注意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一、商场消费纠纷调解预案1.商品退换坚持三不出、四为主的原则。三不出即:小问题不出组,大问题不出部门,难问题不出门店。四为主即:可修可不修的以修为主,可换可不换的以换为主,可退可不退的以退为主,责任分不清的以我为主。2.商品退换实行首次接待负责制及衔接负  相似文献   

7.
消费纠纷诉讼解决的困境及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消费纠纷诉讼解决中存在着起诉难、举证难、鉴定难以及诉讼成本大、代价高等困境,本文探讨了解决的出路。  相似文献   

8.
本文以消费纠纷解决的诸种方式之一的仲裁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它与其他解纷方式的系统对比,理性认知仲裁这样一种现代解纷方式对解决消费纠纷的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集中力量,对餐饮、美容美发、旅游、修理等四个行业进行了“维权反欺诈”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当前服务消费领域各类侵权“陷阱”比比皆是,严重损害了消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南宁市民陈某为订阅广西日报社主办的《南国早报》,向该报社发行中心(以下简称发行中心)支付订报款168元,发行中心向陈某出具了一张订报发票,其上注明:报刊名为《南国早报》,订报日期从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数量为1份,价款为人民币168元。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各地价格认定机构着眼群众急难愁盼的“关键小事”,深入基层、服务民生,不断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联合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赴湖南调研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调研组在深入了解湖南省长沙、衡阳两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上,收集各类调解案例,总结出以“三个聚焦”为代表的地方工作亮点。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联动配合度有待提升、调解资源配置仍需优化、激励考评效果不佳和公共服务品牌效应不足等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深入推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保障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更好作用。  相似文献   

12.
武汉市民徐某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中国经营报社(以下简称经营报社)、北京红都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都公司)发布虚假广告,使其上当受骗,损失近19万元,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13.
任何社会,纠纷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也没有什么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解决纠纷的途径,就像高压锅没有装上减压阀。所以,原则上说,所有纠纷都应该有解决之道。一般认为法院是专门的解决纠纷的国家机关,但是纠纷解决机制应当是多元的,行政机关  相似文献   

14.
消费维权行政约谈切入点是充分调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积极性,落脚点是引导理性维权、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两年多的行政约谈实践与探索,在慈溪已经形成了一条数据分析一实地走访一民意约淡一点评整改一培训建站一工商转流一自行和解一及时反馈的新型维权模式;一个集消费教育、消费指导、消费监督、消费维权的综合维权方式初步建立,企业的消费争议自行和解机制已经在慈溪初步形成。  相似文献   

15.
2009年3月1日,浙江省嘉兴市首个以干部个人命名的消费维权调解室——“老姚调解室”在秀洲分局王店工商所成立。“老姚调解室”的消费维权干部姚雪荣同志,1988年由部队转业至王店工商所工作,从事消费调解工作多年,小至几元钱的包子大到上百万元的商品房,成功调解各类消费纠纷300多起。老姚同志的消费调解工作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合情合理,经常放弃休息时间为消费者排忧解难,成为广大群众信赖的“老娘舅”,同时也被上级授予嘉兴市“十佳维权人物”、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相似文献   

16.
近来因理财问题而导致的家庭纠纷案件有上升趋势。失财的同时“又永失吾爱”,而更为不幸的是血脉相连的亲情也因为理财失败而发生裂痕,在家庭生活中造成的创伤是永远抹之不去的。在钱面前,亲缘或姻缘也显得如此微不足道,但这显然不是理财的初衷。  相似文献   

17.
《工商行政管理》2013,(8):77-78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荔湾工商分局联合建立了“诉前联调、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争议金额在1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合同纠纷、消费纠纷可由法官、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在诉前调解。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我们上海市工商局闵行分局以日常消费维权中矛盾突出的群体性预付费消费为切入点,不断探索和完善群体性预付费消费纠纷"五环节"处理模式,受理涉及10人以上的群体性预付费消费纠纷9件,涉及消费者2900余名,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均成功处理和化解。我们的做法是:  相似文献   

19.
20.
汪黎 《现代商业》2012,(36):23-24
"女色消费"作为一个古老的话题,其内涵和外延在当今的大背景下是迅速发展,且日渐丰富多彩;而现代文明的不断前行,更让人们看到了"男色消费"这道极具时代特色的风景线,本文试从"女色消费"与"男色消费"的形成,背景,实质的角度出发进行了一定的解读和比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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