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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对于初入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试用期是首先要面对的职场“挑战”。不过,在职场上,把“试用期”当成“剥削期”已经成了一些无良老板逃避法定义务的惯用伎俩。据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负责人介绍,在日常巡视检查中他们发现,部分三资、私营企业和餐饮服务业的老板,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利用求职者想急切上岗的心理,在劳动者“试用期”上玩花活。他们往往以“试用”为由,想尽办法延长员工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并在试用期快结束时把员工辞退,使劳动者合法权益严重受侵。为此,劳动…  相似文献   

2.
1.海尔集团的“三工”动态转换制度。在海尔集团,员工分为试用、合格、优秀三种类型,三类员工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动态转换。凡新进员工均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如果符合职位要求,即可转为合格员工。  相似文献   

3.
人才沉淀积压 ,多余人才流不走必然影响企业人力资源的进一步开发 ,影响企业的管理效率。现介绍一些企业在防止人才沉淀方面的成功做法。海尔集团“三工”动态转换制度在海尔集团 ,员工分为试用、合格、优秀三种类型 ,三类员工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动态转换 ,凡新进员工均有一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 ,如果符合职位要求 ,即可转为合格员工。在试用期中表现优异、有发明创造者可提前转为合格员工。合格员工中的佼佼者即可转为优秀员工。与此同时 ,合格员工也可能因为工作中的失误而转为试用员工 ,优秀员工也可能因为工作中的失误而转为合格员工…  相似文献   

4.
笔者在与HR新手交流时,经常被问到一个关于试用期员工转正标准的问题,即企业处于制度非常不健全的时期,新员工转正流程尚未规范化,不知道应该评估新员工哪些方面的素质.其实,不论企业处于哪个发展阶段,员工转正考核都是一个验收员工试用期表现成果的关键节点,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便可在试用期满后做出是否人岗匹配的判断.有经验的HR会事先拟订新员工试用期培训计划,以便达到事先告知、过程监控、结果导向的目的,既帮助新员工尽快融入,也能预防用工风险.  相似文献   

5.
面对逐步完善的劳动法规,对于解聘试用不合格的员工,企业该如何出具证明?面对企业发展的人才急需,面对招聘过程已经付出的成本和精力,企业该如何让更多的新员工顺利度过试用期?  相似文献   

6.
专家坐诊     
韩英花 《人力资源》2022,(13):38-39
<正>公司与北京、上海地区员工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约定2个月试用期。现觉得部分员工表现不佳,希望将试用期延长至6个月,是否可行?Q&A试用期延长后超过了法定的最长期限,显然是违法的。但如果延长后的试用期仍在法定最长期限内是否合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第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延长后的试用期未超过法定最长期限的,试用期延长是有效的。有些地方对此有明文口径。例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五)》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  相似文献   

7.
马勇 《人力资源》2012,(10):48-50
新员工顺利度过试用期快速进入角色是每个企业都期望的,然而事与愿违,解雇没有通过试用的新员工也是每个企业都会遭遇的。如果因此劳资双方闹得不愉快,甚至对簿公堂,于情于理受伤的又岂只是劳动者?企业能否防患未然,规避这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  相似文献   

8.
由于对“试用期”的概念望文生义,一些用人单位常常在实践中,对“试用期”内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和认识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误区:有的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可以随便辞退;有的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可以不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有的企业认为试用期可以随意设置、延长、增加……这些误区在实践中比比皆是,而这些行为一旦遭员工起诉,对用人单位来说恐十白就会“凶多吉少”。  相似文献   

9.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从立法原意看,立法者对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员工的条件是比较宽松的.按理说,用人单位以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该频发争议,即使出现争议,也不应存在败诉风险.然而,在劳动争议仲裁实施中,很多用人单位却因此承担了本不应该承担的损失.究其原因,大都是由于用人单位忽略了“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中“被证明”要件.  相似文献   

10.
如何使新员工迅速适应工作的要求并有效控制新员工转正的质量,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关键环节。以往传统的做法是:新员工进入企业后,一般都有3-6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结束以后,都要进行转正考核。但是,企业的转正考核大多做得不理想,经常有转正后不久被辞退的员工。我们常常会将把不住转正考核关的责任归结为直线经理,然而事情却并不那么简单。一、传统试用期管理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传统的试用期管理本身存在设计思想和操作的双重问题。操作上的问题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1、企业往往把试用期管理的主要功能,定位为新员工的甄别的延续…  相似文献   

11.
文海撷英     
上海:劳动合周期限不足半年不得“试用” 《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一至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单独签定的试用期合同,其所约定的试用期无效。这一期限应视作劳动合同的期限,而超出有关部门规定期限的那部分试用期,也  相似文献   

12.
《人力资源》2006,(6):63-65
案情简介 2005年5月,某化妆品公司招聘大学生.面试中根据应聘大学生的血型分组面试,最后录用的50余名学生基本为O型血和A型血,其中30余人为男性,20余人为女性.该公司与录用大学生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该公司决定,部分员工需要延长试用期两个月.这些员工绝大部分为女大学生.其中的杨某、黄某等人非常气愤,认为自己在试用期表现良好,并不比男员工差,公司不能仅仅因为自己是女性便给予不公正的待遇.与公司多次协商未成,遂将公司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撤销公司延长其试用期的规定,按转正工资标准补发其超过法定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差额.  相似文献   

13.
李伟 《人力资源》2013,(4):36-37
在众多员工关系管理问题中,试用期员工管理是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最头疼的问题之一,而90后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更是一大难题。90后试用期管理难上加难对于相当一部分企业来讲,试用期员工管理的理解误区一直存在着,而且总是经历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的过程。一部分企业管理者认为,试用期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员工觉得企业不适合自己,可以选择离开;而当企业觉得员工不合适时,也可以  相似文献   

14.
景素奇 《中外管理》2008,(9):98-100
试用转正,是职场日常工作。可连很多人力资源从业人员都不知道试用期试什么!而试用评估,又仅仅凭感觉!  相似文献   

15.
当前企业处理劳动关系存在的误区:试用期和临时工不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变正式;解聘员工无依据;违法赔钱又丢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无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6.
众所周知,试用期的时间长短是根据劳动合同期的期限相应确定的,而且试用期不能超过法定的上限。那么试用期结束后,单位能够以员工不符合企业要求为由延长或再约定一个试用期呢?  相似文献   

17.
在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对试用期时间和试用期工资有了更明确的规定。在传统招聘识别的基础上,基于企业招聘的流程与任务,利用减少业主与员工间不对称信息的途径,提出试用期识别新员工能力的三种组合方法,以期对企业确定最优试用期与最优试用期工资数量及结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8.
HR来信:我公司有位员工试用期即将届满。前段时间员工外出走访客户路上发生车祸,此种情况算不算工伤?员工发生工伤费用怎么承担?员工正处于试用期间,可否解除?专家回复:工伤认定的三个要素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根据规定,因工作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  相似文献   

19.
某金融企业发布招聘信息,经过笔试、面试后,将张某招录为业务员。企业人事主管告诉张某,按企业管理规定,凡是新招用的员工要先进行实习试用,待试用合格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求职心切的张某无奈只好同意与企业签订了6个月的实习试用期协议,  相似文献   

20.
一是要在试用之前就签订好正式的劳动合同有的用人单位认为只要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不受劳动法律的约束,在辞退劳动者时较为便利,并且不必经济补偿,于是他们往往以试用为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只签订一份所谓的试用期合同,许诺等试用合格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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