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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2008,(2):I0002-I0004
各区(县)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为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1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17号)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了《北京市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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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以来,本着规范市场、制度先行的原则,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及相关部委接连下发了若干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件,特别是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部11号令)和2003年颁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部21号令),对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又从程序上、技术标准上和可操作性上对原先的两个《规定》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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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2008,(2):I0009-I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有关规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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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1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开始至2004年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补充规定》京政办发(2004)4号令,政府收拢了所有经营性土地继续以协议方式进行出让的渠道。北京房地局对外公布历史遗留项目总土地面积为16362公顷,建筑面积为20189万平方米,在所有开发商、媒体的关注与期盼下,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于8月16日和19日、8月26日分三批公布了协议出让的经营性项目用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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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工作高度重视。200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等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件。为加快推进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市政府于2001年5月对原《上海市土地出让办法》(1996年)进行了修改,规定从2001年7月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六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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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补充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4]4号),严格控制协议出让。2月26日,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就贯彻市政府4号文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程建华就4号令出台背景以及该文件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说,同时就记者关心的话题进行了解答。北京仍有8800万平方米协议出让土地2002年6月30日,北京市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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