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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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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投资协定在WTO多边体制框架下一直备受争议,长久以来,发达国家一直在说服发展中国家签订国际投资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发达国家将投资规则列入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谈判议题(TRIMS)中,而发展中国家无法接受发达国家提出的投资规则,只是同意谈判签订与贸易相关的投资议题。发达国家在1995—96的WTO谈判中再次试图谈判签订投资协议,  相似文献   

2.
王小龙  谢融辉 《商》2014,(44):99-99
当前国际规则进入重塑期,国际投资体系迫切需要重塑。在全球投资治理框架下。国际直接投资呈现不平衡的发展态势.传统的全球投资治理体系包括双边投资治理协定、世界银行下的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和多边担保机构、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目前缺乏一个全球性的多边投资治理协定。中国参与全球投资治理的最佳路径是推动中芙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从而撬动多边投资体系的建立。  相似文献   

3.
国际投资已成为即将展开的 WTO 新一轮回合谈判中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以现有的 WTO 体系内与投资有关的多边协议为基础,结合近期内国际社会对未来多边投资谈判提出的种种建议进行分析,着重讨论了在 TRIMS 和 CATS 基础上的多边投资协议的扩展,可能面临的焦点问题,以期能够提示 WTO 框架内多边投资谈判的可能性走势。  相似文献   

4.
外国直接投资激励政策的约束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内在要求使得投资领域国际协调和监管的必要性与日俱增。在此背景下,WTO范围内正在准备和组织多边投资框架问题的谈判。多边投资框架的最终建立必然会对世界各国普遍使用的FDI激励政策加以限制或约束,从而对发展中国家产生重要影响。对中国来说,激励政策的约束会对中国利用外资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有利于外资超国民待遇的规范化。  相似文献   

5.
国民待遇原则在国际投资领域被广泛认可,但发展中国家基于自身经济安全及"经济主权"的考虑往往对外国资本施行有限度的国民待遇,对美国提出的准入前国民待遇更是持反对态度。准入前国民待遇也是中美双边投资条约谈判的争议焦点。但是在2013年,我国决在准入前国民待遇基础下进行下一步的谈判,并在之后设立上海自贸区。  相似文献   

6.
WTO框架下国际多边投资立法存在的障碍及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投资自由化的背景下,国际投资对推动全球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遗憾的是,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全面规范投资待遇、投资保护、投资争议解决等所有有关国际投资的重要问题的综合性条约,这无疑是国际投资法律保障体系的一个欠缺,也与国际投资进一步全球化、自由化的要求不相符。本文通过对国际多边投资立法各种努力进行回顾,并结合WTO历届部长级会议有关多边投资谈判的进展,分析了目前在WTO内进行多边投资立法存在的障碍,并对其未来发展予以展望。  相似文献   

7.
国际直接投资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因此,就投资问题制订相关的国际投资规范是世界各国和众多国际组织一直以来努力的方向。本文在对WTO框架下的投资规则进行解读认为,WTO多边投资规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并便利国际投资,但其协议范围的有限性和协议之间缺乏协调性约束了该职能的发挥。WTO多边投资规则在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国际制度保障同时,抑制作用不可忽视。  相似文献   

8.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国际投资自由化的背景下,国际投资对推动全球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遗憾的是,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全面规范投资待遇、投资保护、投资争议解决等所有有关国际投资的重要问题的综合性条约,这无疑是国际投资法律保障体系的一个欠缺,也与国际投资进一步全球化、自由化的要求不相符。本文通过对国际多边投资立法各种努力进行回顾,并结合WTO历届部长级会议有关多边投资谈判的进展,分析了目前在WTO内进行多边投资立法存在的障碍,并对其未来发展予以展望。  相似文献   

9.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自然人流动谈判上的分歧导致GATS框架下的服务贸易自由化谈判步履维艰。由于WTO成员方在政治、经济和法律方面的利益需求存在巨大差异,成员方现存移民管理机制使得WTO谈判机制及GATS承诺模式在回应这些不同需求时捉襟见肘。WTO应以"发展优先"为指导理念,在搭建多边对话平台机制、促进利益相关方形成共识、建立互信的基础上,澄清和完善现有自然人流动规则,转变GATS谈判模式,建立"嵌入式"自然人流动多边监管机制,进而推动自然人流动规则多边化的谈判进程。  相似文献   

10.
田丰 《中国海关》2009,(6):77-77
在多边规则缺位的情况下,双边投资协定是投资领域国际治理的主要法律武器。  相似文献   

11.
地理标志多哈回合谈判进程及对我国农业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众多国际条约的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包括地理标志在内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已经进入了全球化的时代。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如何在国际知识产权相关问题谈判中为自身的发展赢得空间,已经不单单是一个技术问题,这将对其经济利益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本文认为在传统知识产权领域核心技术大部分被发达国家占据,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主要由发达国家制定的情况下,发挥我国的传统优势,加大地理标志的保护将有利于我国参与贸易全球化,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因为地理标志的保护往往最能够发挥我国的资源优势,对增强我国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放大作用。文章介绍了多哈回合地理标志的最新谈判情况,以及我国目前有关地理标志的立法及保护现状。文章呼吁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应该采取"内外兼修"的方法。即对"内",将保护地理标志作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内建立起一套管理统一、权利义务分明的地理标志法律体系;对"外",合理运用多边谈判和双边谈判的国际场合,在给予别国进一步市场准入的同时,大力地推动有利于我国农业发展的地理标志国际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国际多边贸易体制改革遭遇困境,WTO改革出现停滞,暴露出其在多边规则制度规范、多边贸易谈判和贸易争端解决上的局限性。特别是贸易谈判的制度性、实体性局限,极大程度制约着现有问题的解决。针对WTO多边贸易体制改革,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提出了各自的主张,中国也提出了"三原则五主张"的方案。基于研究结论,提出了进一步明确中国方案、维护多边贸易体制,进一步细化应对措施、推动多边贸易体制发展,进一步深化国内改革、实现主动应对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中国入世10周年与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裴长洪  郑文 《财贸经济》2011,(11):5-13,136
本文回顾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年来的改革与发展历程,指出中国对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主要贡献在于推动国际经贸发展、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忠实履行多边贸易规则、努力协调多边贸易谈判、积极参与多边贸易机制建设以及切实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10年来,多边贸易体制的变迁主要表现为力量结构、议题结构及外部透明度的变化。展望未来,多边贸易体制的改革应重在制度建设与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基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的实践经验,本文得出了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几点启示。  相似文献   

14.
Are negotiators who rely on justice principles in the process of bargaining and drafting agreements more—or rather less—effective than others? This article examines whether adherence to principles of procedural and distributive justice in negotiations contributes to more effective results, with a focus on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negotiations. Effectiveness is defined in terms of the extent of agreement (among parties and on issues), time to reach agreement, and comprehensiveness of the agreement. A set of hypotheses is evaluated on a selection of bilateral and multilateral cases of environmental negotiations, using statistical methods. The analyses reveal that adherence to principles of procedural justice contributes to more effective results in multilateral environmental negotiations. These principles are found to hinder effectiveness in the bilateral cases. On the other hand, adherence to principles of distributive justice is only moderately related to effectiveness in both the bilateral and multilateral cases.  相似文献   

15.
为减少与包括WTO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内的其他涉税条约争端解决机制之间的冲突,特别是,避免原有的投资者与国家间投资仲裁机制对本国税收主权的过度限制,中国晚近缔结的国际投资协定引入了专门的税收仲裁机制。这一尝试值得期许。然而,该税收仲裁机制仍存在诸多的不足,这可能会削弱其应有的作用。对此,中国应参考有关国家的实践,作出相应的调整。  相似文献   

16.
We study the endogenous network formation of bilateral and multilateral trade agreements by means of hypergraphs and introduce the equilibrium concept of multilateral stability. We consider multicountry settings with a firm in each country that produces a homogeneous good and competes as a Cournot oligopolist in each market. Under endogenous tariffs, we find that a multilateral trade agreement governing the rules and norms of tariff setting, that is the WTO/GATT regime itself, together with a bilateral 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 (PTA) is multilaterally stable. We also find that the existence of the WTO is necessary for the stability of the trading system. We further analyse the impact of PTAs on multilateral tariffs within the WTO. We find that the formation of PTAs increases countries' incentives for multilateral tariff reduction.  相似文献   

17.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旨在取代中国与26个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双边投资协定,在中欧之间构建全面、综合、高水平、自由化的双边投资制度安排,其谈判完成具有历史性意义。公平竞争规则涉及国有企业、补贴、产业政策等敏感领域,曾一度是谈判难点。竞争中立在一些区域自贸协定中扩展到投资领域,表现为对国有企业的投资母国施加特殊规制性安排。中国对特殊安排做出重要承诺,但并未接受有实质影响的额外约束,既促成谈判收官,也能够保障国有企业海外投资的核心利益。欧盟近期的外资和法律政策呈现阶段性保守的新动态,以国家安全为名的《欧盟外资审查条例》对高科技、战略性领域的关切具有所有制歧视色彩,针对外国补贴可能引起内部市场扭曲的《关于外国补贴方面建立公平竞争环境的白皮书》对国企的海外投资有潜在风险。为此,我们应在国内层面进一步厘清政企关系,对“国家安全”进行清晰界定,在多边、双边、区域层面继续推进新一轮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同时加快升级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标本兼治,内外兼修,趋利避害。  相似文献   

18.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从闭门谈判,到举世瞩目,再到无人问津,经历了大起大落的过程。本文对《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谈判的背景进行了回顾,随后对《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文本进行了系统介绍,特别是从宗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投资和综合规则等方面以及从与WTO规则对照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展现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先进性"和"代表性"的特征。本文认为,作为新一代贸易与投资融合的规则,《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文本必将成为未来多边规则的范本。《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文本不仅为未来多边贸易和投资规则指明了发展方向,为所有参与谈判的人员提供了文本便利,而且能够成为测试各国谈判意图的工具,因此《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文本研究,包括对《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文本宗旨和条款的细致研读,应该得到重视和加强。  相似文献   

19.
日本应对外贸摩擦手段变化趋势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后期,日本应对贸易摩擦的手段以双边磋商为主。20世纪90年代后,双边与多边手段并重成为日本处理外贸摩擦的新趋势。日本应对外贸摩擦手段的变化既有自身的原因,也有外部原因。我国入世已七年多,与WTO成员关系的磨合期已基本结束,目前已具备适时调整外贸摩擦应对手段的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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