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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报统计资料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谕期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这是基层统计工作中的最为常见的一种统计违法行为,但因统计法只做出了对屡次迟报进行处罚的规定(<统计法>第二十七条),且屡次迟报的认定条件又相对狭窄,造成了被调查单位虽有迟报行为但无法处罚,只能待其发展成屡次迟报才能予以处罚的问题,从而影响了统计资料的及时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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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统计法>的规定,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是统计违法行为,<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在两年内累计三次迟报统计资料属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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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统计法》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必须如一旦发生迟报、拒报国家所需的统计数据资料,势必影响各级统计数据质量无法得到保障,一、迟报统计资料是违反《统计法》的行为迟报统计资料,是指被调查单位的行为人违反逾期报送统计资料的行这种行为的特点是:虽然报送了统计报表,但没从而影响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统计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统计报表催报通知单》送达当事人且记录在统计催报是指在被调查单位行为人在统计制度统计行政机关将《统计报表催报通知单》送达行为人在收到《统计报表催报通知单》后,应及如果行为人在限定的期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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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统计的基本法,是统领统计法体系的龙头大法,它对统计管理体制、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设置、统计资料的管理及统计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回顾统计法颁布20周年来,无论是从统计立法,还是统计执法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有效地保障了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了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然而,作为统计执法工作者,我们却在实践中时常因统计法律法规本身的缺陷而感到无能为力,同时感受到统计法律法规屡遭亵渎的难堪与无奈.笔者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践,针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软肋",提出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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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拒报统计资料行为的认定方法在统计行政执法实践中,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对是否构成拒报统计资料违法行为还无法直接认定,只能通过间接方式进行认定。首先,向行为人进行催报。当行为人在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未履行提供统计资料法定义务时,统计行政机关应及时启动统计资料催报程序,通过向行为人送达《统计资料催报通知书》,要求行为人在规定的限定期限内补报应报的统计资料。然后,视行为人补报情况认定。统计行政机关向行为人进行催报,一般会有两种结果。一种结果是,经过催报,行为人补报了统计资料;一种结果是,经过催报,行为人仍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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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及文书 所谓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是指具有统计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行政机关,对在统计执法检查活动中发现的或者经社会公众举报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情节较重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据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予以立案并追究统计违法行为人统计法律责任的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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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2002年4月7日第7版刊登一条消息:《官员夸大政绩将被撤职--浙江出台首个"数字腐败"行政处分规定》.浙江省在统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中,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情节处罚作了量化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数额占应报数额10%以下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10%以上20%以下的,给予记大过、降低或者撤职处分;20%以上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处分.浙江省的这个处罚规定,无疑对统计调查违法行为具有很强的威慑作用,完全符合法律"量刑"明确的要求,应当说是统计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发达国家的的统计法无论是对被调查者,还是调查者违反统计法都有明确的处罚条款.下面着重介绍日本统计法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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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行为处理的几个关键之处 1.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行为"年"和"次"的界定 在认定行为人构成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违法行为时,至关重要的就是对"年"和"次"进行科学的、正确的界定和计算.关于"年"的界定和计算较为简单.这里所指的"年",是时间的概念,指的是按照公历计年计算的年.所谓"两年",是指从行为人发生第一次迟报行为当年的1月1日起,到次年的12月31日止连续计算的两整年.关于"次"的界定和计算相对复杂一些.这里所指的"次",是数量的概念."次"的界定和计算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由谁界定和计算,二是如何界定和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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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共35条,从第三条至第十九条共列举了17类58项违法行为(包括每一条最后一项的"其他"行为),与原<处罚规定>(共25条)相比较,增加了9类48项违法行为.<条例>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处理、处罚、处分的规定上作了衔接(详见2005年第1期<中国审计>第69页至第72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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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4,(9):20-21
本案是典型的计量违法 安徽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赵剑、新疆巩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常雪英、山西曲沃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金岩民、王永年认为:本案例是典型的计量违法行为.根据<商品量计量违法处罚规定>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销售、收购等经营活动中,必须保证商品量的量值准确,不得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川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27条也规定:"必须据实收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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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根据统计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和司法部<关于开展〈统计法〉和"两办通知"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的精神,为惩戒统计违法者,教育大多数,市统计局研究决定,对北京一汽销售公司等5个单位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行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经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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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刑法》第269条转化型抢劫罪的规定及适用在《刑法》第269条中:"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从此规定可以看出转化型抢劫罪的行为人必须先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我国刑法立法原意将"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理解为有盗窃、诈骗、抢夺的行为。《刑法》第263条对于这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