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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当一些“三靠”社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启发下,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将包产到组、联产计酬责任制改为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的时候,曾有人提出:“这种做法会导致帮的帮,雇的雇,穷的穷,富的富,走向两极分化……。”三年后的今天,农村中果然出现了“帮的帮,雇的雇”了。这个新问题是怎样出现的呢?它有哪些表现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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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雇工的概念和雇工经营形式雇工经营是原始社会解体后出现的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结合的一种方式。“它个别地和分散地同奴隶制度并存了几百年。”一直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雇佣劳动才由“一种例外和救急办法,”变成“整个生产的通例和基本形式”;才由“以前是一种副业,‘变成’工人的唯一职业。”“暂时的雇佣劳动者变成了终身的雇佣劳动者。”可见,雇工是一个很古老的概念。尽管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雇工这一概念所反映的生产关系有所不同,但这只是外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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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关于农村雇工经营的性质问题,学术界在内部开展了讨论。有些问题巳经比较清楚,很少有人再坚持雇工经营是合作经济的一种经营方式、雇工没有剥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这类观点了。并且在对策上取得了基本一致的意见。因此,目前制定一个明确的具体的农村雇工经营的政策,条件已基本成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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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问题已越来越成为广东省目前农村的一个突出问题。不仅较为普遍,而且数量较多,有逐步发展的趋势。雇工较多的地方,一般是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生产门路较多或实行包干责任制较早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一是集体经营的企业雇工(包括公社、大队和生产队企业);二是集体经济的承包单位雇工(包括联合承包单位和个人承包者);三是各种经济联合体雇工(包括社员之间、集体之间、集体与社员之间的各种经济联合体);四是社员户个人雇工。以第二、第三种雇工比较普遍。雇工大都以商品生产盈利为目的,经营社会上需要的短缺产品。有的是新开发的资源,如采石,捞沙,挖煤,烧石灰,做砖瓦,办果林场、农场、养殖场等。雇工人数少的2~3人,多的上千人。被雇人员多是当地社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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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有的农村在发展多种经营和联合办企业的事业中产生了“雇工”问题,对待这个问题认识很不一致,有的认为雇工就有剥削,是绝对不允许的;有的认为雇工不一定有剥削,而是个人之间自愿互利的联合,是平等的劳动伙伴关系,是一种新的劳动组合和协作。究竟性质如何?不能简单做出结论,必须进行具体的考察与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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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农村的雇工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过渡性产物。就其主体构成、作用及性质而言,具有复合性的特点,其存在和发展,依附于社会主义主导经济形式。因此,雇工经营是社会主义经济中一个具有独特性质的体系。同时,现阶段我国雇工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采取的法律对策也必然具有不同于对其它经济关系进行法律调整的特殊性,并能以此构成一个独特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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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地区雇工经营大多从去年开始出现,为数不多.据全区十七个县(市)统计(缺德阳),有个体雇工户(包括新联合体)1,241户,约占17个县(市)240万农户的0.052%,占10万户"两户"的1.2%;雇工人数(包括临时雇工)3,156人,占这17个县(市)一千多万农业人口的0.032%.雇请7人(包括临时工)以上的仅40户,占雇工户的3.2%.雇请人数最多的26人,是北川县治城公社马什双,属于经营高山茶场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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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雇工经营:要素重新组合的一种形式毫无疑问,不同的民族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会有各自不同的发展商品生产的特殊道路。但是,作为商品经济的内基本法则则是共同的,这就是通过对各种产品价值的社会评价,来调节资源的配置结构使之适应社会需求结构,千变万化的要求。十分明显,资源的流动是商品经济的根本前提。中国80%的人口是农业人口,其中绝大多数又长期束缚于狭义的耕地经营,这既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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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农业经济丛刊》上看了何廼维同志《对当前农村“雇工”问题的探讨》一文(下简称《探讨》),受益不少,同时也有点不同看法。为了使讨论更有裨益,我们认为,在评议农村不同行业的“雇工”问题时,最好要用同一尺度,以免对同一性质的事物,得出不同性质的结论。《探讨》一文对福建省仙游县盖尾公社李金耀承包林场和广东省高要县沙浦公社陈志雄承包鱼塘的分析,由于使用的尺度不一,得出的结论就不同,前者被认为具有“公私合营”的性质,可以进行大胆试验。后者呢,作者认为:1980年,陈志雄靠雇工剥削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22.9%,如按1950年土改时的规定,剥削收入不超过25%,应划为富裕中农,问题还不算大。1981年,陈的剥削收入占总收入的66.4%,问题大不大?作者虽然没有明说,但读者一想,问题就不能算不大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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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雇工经营产生的原因农村实行“大包干”责任制以后,农民家庭成了组织生产和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一种自负盈亏的经济单位。农民除了承包集体生产(可称为承包经济)以外,还以过去的家庭副业为基础发展了所谓自营经济,其经营独立性和自负盈亏的特点更为明显。家庭经营在商品生产的推动下,迅速向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形成了越来越多的商品率高、专业化程度高、经济效益高的所谓专业户。这是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特点和基本趋势。这些专业户要扩大生产有四条路可走,一条是广泛采用机械,以机械代替活劳动的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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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自1982年第3辑开展当前农村雇工经营问题的讨论以来,广大读者对这一讨论十分关心,不少同志来信来稿,反映了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同时中央书记处政策研究室和全国农经学会等单位,也先后召开座谈会进行了讨论。我们根据1982年9月份以前各方面的反映和不同看法,综合整理了这个材料,供同志们参考。在讨论中,主要涉及到五个方面的问题,现将各种不同的观点综述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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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年多,我国农村出现了雇工经营,有的地方(如广东、福建等省)已发展成为一种较普遍的形式,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中央(83)1号文件对农村雇工的政策作了原则规定.四月中旬,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在北京召开了雇工理论与政策讨论会,对当前农村雇工的性质、应采取的政策措施及共产党员能不能雇工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主要观点如下:一、关于雇工经营的性质一种观点认为,目前中国农村的雇工经营,基本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但有不同程度的剥削,带有资本主义因素.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占统治地位;农村土地、水利设施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雇工经营受到限制,它只是在部分地方、某些生产领域中存在的特殊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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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和性质目前我国农村的雇工经营多种多样。从形式上看,一类是非盈利性的临时雇工,如缺少劳力的“四属五保户”雇工、农户之间的互助变工或企业请技术人才,这类雇工不占有剩余劳动,因而不算雇工;另一类以自己劳动为主,请少量帮工,或是有手艺的师傅带几名徒弟,这类雇工已占有剩余劳动,但很少,因此,我们也不把它算作雇工。我们要研究的对象是雇工多人经营的企业。从经营形式上看,它们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私人(或合股)办的企业雇工;一种是私人(或合伙)承包的企业雇工。从投资情况看,私人或合股企业的投资,有的大部或全部由私人或合股投资,有的主要甚至全部是靠贷款;私人或合伙承包的企业,有的全部生产资料都是集体的,有的承包后又自己增加了一些生产资料。从分配情况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