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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效果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研究有利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缓解无偿无限期带来的土地超占乱占和闲置问题。[方法]文章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2016年和2018年泸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政策效果进行评价。[结果]政策的开展能有效推进村民自治建设进程,但政策的实施要注重公开透明性;有偿使用政策能有效缓解一户多宅、低效闲置、超占乱占等土地浪费现象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政策的实施能有效地改善基础设施和农村面貌,但对泸县生产方式转变、新业态发展、农户生活水平提升影响力较小;总体来看农户对有偿使用政策满意度和支持度较高。[结论]针对当前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该文认为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还应该完善有偿使用费收取管理政策,增强政策执行透明度;注重基层队伍建设,实现有偿使用费保值增值;合理选择安置模式,发展农村新业态;加强宅基地有偿使用与有偿退出的高效联动,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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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有偿使用是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突破口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是当前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心和难点。纵观各地的探索和实践,之所以未能形成大势,笔者认为有四方面的原因。一是集体土地入市受法律政策的制约,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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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是当前正在进行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考察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的变迁史,经历了从私有到公有,从任意流转、限制流转再到今天的鼓励退出四个阶段。目前农村宅基地退出还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健全,缺少宅基地流转平台,宅基地退出缺乏激励机制,农民宅基地腾退意愿不强,利益分配不明等因素。促进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必须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构建宅基地流转平台,制定合理的宅基地退出激励机制,增加农民非农经济收入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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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江苏省阜宁县列入省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的试点后,全县已签订宅基地退出协议20428户,拆除相关建筑12011户,11993户退出了宅基地,复垦后净增耕地7000亩左右。在农村宅基地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等方面做了有益的实践与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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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开发利用的案例研究——浙江联众公司“城仙居”模式利弊分析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研究目的:有效利用农村宅基地,最大程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价值,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研究方法:综合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研究结果:得出联众模式的运行机理图,分析这种模式的优势和不足。研究结论:企业参与有助于农村宅基地利用,并能促进乡村旅游发展,但需要政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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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利用中存在宅基地需求量增多、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建筑规划之后等问题,同时宅基地有偿退出也面临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补偿资金陷入困境、农民腾退意愿不强等阻力,进而从增加农民收入、补全宅基地立法空白、建构相关退地的激励机制以及构建宅基地入市交易制度等加速农村宅基地退出的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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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2021,(8):46-53
宅基地有偿使用是实现宅基地优化配置的有效措施。为调节存量宅基地利用和促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试点政策将宅基地有偿使用范围限定在历史原因形成的超标准占用、一户多宅及非本集体成员占用的宅基地。为实现宅基地公平分配、健全收益权能,试点地区在宅基地初始取得环节开展了成本价取得、"择位竞价"等试验,在保有环节开展了用于经营性用途和跨集体流转有偿使用试验。试点自发开展的有偿使用探索在群众接受程度、理论基础和应用前景方面均优于国家部署的试点内容,同时,宅基地有偿使用存在缺少上位法支持、有偿使用标准缺少科学依据、有偿使用范围过宽和农民集体主体地位难以体现等问题。在新一轮改革试点中,应健全宅基地有偿使用改革内容、明晰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框架,并通过实践探索不断完善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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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制度有偿改革是针对过去宅基地无偿取得和使用而展开的市场化改革,包括宅基地制度的有偿分配、有偿使用、有偿流转、有偿抵押、有偿退出等。各项有偿改革是一个整体,贯穿了宅基地权利的“得丧变更”。其所涉基础权利应定性为“三权分置”中的宅基地使用权。因所涉客体的不同,存在两条基本路径。在“一户一宅”或者“户有所居”的路径下,该权利所具有的收益、处分权能与《民法典》宅基地使用权所肩负的居住保障功能冲突尤显。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三权分置”中的宅基地使用权应派生于宅基地所有权,并可依《民法典》宅基地使用权的制度框架为其立基者,但其行使应受到审核批准、用途规划、登记、物权法定等法律制度的约束,并且其物权效力和法律效果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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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人口结构和产业结构急剧变化的情况下,农村土地资源供求矛盾不断加剧,构建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进而盘活农村数量庞大的宅基地资源不仅十分必要而且也具有现实可行性。虽然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是一项可以实现多方共赢的制度设计,但必须在已有探索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优化推进思路和政策制度,而且高度重视其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趋利避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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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比较、剖析试点地区宅基地资格权实现形式案例并进行理论阐释,为宅基地资格权立法与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研究方法:理论研究法,案例研究法。研究结果:运用“经济—社会”产权理论分析义乌、湄潭、余江农村宅基地资格权案例可知,不同发展阶段下村庄内经济产权与社会产权的主导作用不同,造成资格权认定、行使等实现方式方面差异明显。义乌资格权偏向于财产性权利,实现方式更加灵活,善于运用市场方式运作。余江资格权则是偏向于内部成员的身份性权利,是原住村民的福利资源,依赖村庄内部的宗族血亲关系来实现。湄潭资格权则是介于二者之间,在实现对本地村民福利保障基础上,适度向外来人口开放,以稳定流动人口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研究结论:从立法层面,宅基地资格权立法应将底线思维与动态灵活性相结合。从理论层面,可以从动态性视角去理解宅基地资格权的多种实现形式。从实践层面,各地要依据村庄发展实际,搭配不同的资格权认定与行使政策工具才能符合现实的生产、生活需求,使宅基地资格权真正服务于乡村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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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关于农民宅基地与房产制度问题,北京市城郊经济研究会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政研究中心联合课题组于2004年至2005年在北京市进行过一年的调查研究。这里,我依据课题研究成果谈几点情况与看法。宅基地产权由私到公的演变农村宅基地与城市房基地有区别,它既是农民的居住消费场所,又是农户家庭经济的组成部分,承载着农民生产、生活、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功能。新中国建立以后,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经历了由私有到公有的过程。在很长一段时期我国农村宅基地和房屋都是农民私有。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也做到了“居者有其屋”。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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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30年农村改革发展实践的理论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章从浙江农村30年来在"三农"发展上取得的巨大成绩出发,认为发展的最大特点是解放农民、以人为本、以民为大、以农为重,进而提出了民本发展经济学的理论并进行了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