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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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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中国赴美并购企业频频遭遇美国国家安全审查风险。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或以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或以"受中国政府控制"为由,对并购方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最后导致并购方功败垂成。然而,美国对"国家安全"这一核心标准始终不作明确定义,"控制"概念也十分模糊,这就为美国总统及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留下了相当大的裁量权,也导致美国国家安全审查的政治性不断增强。此外,美国对华外资并购企业的审查会进行特别的政治考量。这些情况,对我国赴美并购企业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  相似文献   

2.
2018年8月13号生效的《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即FIRRMA法案),旨在进一步加大对华企业投资审查力度,扩大审查范围,特别是在尖端科技、新兴产业等领域。面对这些挑战,研究美国对华投资并购安全审查的最新进展,可以促使中国企业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对该提案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并归纳其主要特点,研究认为,基于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力度、审查机制、审查方法,当前局势下中国政府必须积极应对,中国政府、企业各自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相似文献   

3.
外资并购中政府的角色与法律规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勇 《国际贸易》2006,(6):56-60
2005年年底,我国累计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已达6224亿美元,外商在华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与此同时,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方式开始从合资、合作到独资建厂,发展到大规模合并、收购、接管(以下统称并购)我国重点敏感产业和龙头企业,外资并购所导致的产业安全问题日趋凸显.借鉴美加等国的立法经验和实践,建立外资并购国家产业安全审查法律制度,完善政府职能,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已成为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4.
季仙华 《中国市场》2012,(11):77-81
良好法制环境是外资并购的关键因素。美国通过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来平衡引进外资发展经济与保障国家安全关系这一问题,并最终催生了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美国国会2007年通过的美国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扩大了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范围,进一步改进了外国投资领域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为有效维护国家利益,我国也应借鉴美国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和完善外资并购领域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保持吸引外资发展本国经济,努力限制外资威胁国家安全之间的平衡,保障我国的国家安全。  相似文献   

5.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随着国门的不断开放,外资的大量涌人,外资并购的比例在对华直接投资的方式中逐渐提高。凯雷并购徐工、达能并购娃哈哈、高盛并购红狮水泥等并购大案的出现开始让我们认识到外资并购中国家安全问题,我们也认识到外资并购要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的必要性。在我国的《反垄断法》的第31条,“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  相似文献   

6.
相较于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时发达国家对外资的极度渴求,近年来随着经济艰难复苏,各国又开始加大对外资的管控力度。其中外资并购安全审查这一本意在于平衡国家安全与外资引入的制度更被大肆政治化利用,美国、澳大利亚及德国等发达经济体对外资审查的立法均趋于严苛,有些更带有对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的歧视。这一举动引发中国、印度等国的不满与反弹,并纷纷效仿建立外资并购审查制度。世界各国投资保护主义抬头,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可能沦为国际投资新壁垒。遏制投资保护主义,促进国际合作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7.
《中国经贸导刊》2011,(4):25-26
国家加强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为引导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近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以下简称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军工及军工配套企业,重点、敏感军事设施周边企业,以及关系国防安全的其他单位;  相似文献   

8.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是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一项新制度,作者在考察美国外资参与经营者集中的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指出该项制度在实体法上存在缺乏对"外资"、"国家安全"的准确界定以及程序法上不完备等问题,并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上完善对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法律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9.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外资国安审查制度日臻成熟,但其制度内容较多停留于操作流程,程序正义尚未能完全体现。外资国安审查属于行政许可,完善权责配置、公开决策程序、敞开沟通途径是我国外资国安审查制度仍需完善的方向。为更好平衡国家安全和投资自由,应通过优化正当程序建构外资国安审查“经纬网”。在程序性规则上形成类案检索、行政公开、听证等程序,运用“利益均衡测试”衡量现有程序正当程度并加以改进;在实质性规则上确立非歧视自由裁量基准、引入监督问责制、加强与外国投资者交涉等制度。  相似文献   

10.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快速发展与中国经济的崛起紧密联系,随着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的趋势将必然转变为资本净输出。中国企业在美国的并购活动自2006年以来多以失败告终,研究美国对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将对中国企业实施海外并购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对其他企业在当前的贸易摩擦背景及逆全球化思潮下的在美并购具有相当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1.
经过30多年的变革和发展,美国CFIUS的外资并购审查制度日益完备和严格。近年来,由于受CFIUS安全审查的限制,我国“走出去”的企业如中海油、华为、鞍钢、西色公司等对目标公司的收购都以失败告终。要规避赴美收购中的法律风险,应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交流与游说、建立支持机制、选择并购对象、制定并购策略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12.
张广荣 《国际贸易》2007,(12):53-55
最近我国刚刚颁布的《反垄断法》(2007年8月30日通过)第31条规定,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上述规定中提及了对外资并购我国境内企业过程中的国家安全审查问题,但该条规定并没有对国家安全的概念做出较为具体的界定,  相似文献   

13.
尽管主流观点认为,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个行业真正被外资垄断,但在跨国并购成为全球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方式的背景下,研究外资在华并购的演变趋势及其可能产生的经营者集中问题,对于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及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根据外资并购呈现出的新趋势,我国对外资并购的管理重点应从重视市场建设的经济层面上升到重视市场与规制建设并重的法治环境层面,以维护产业乃至国家经济安全。  相似文献   

14.
21世纪以来,欧盟主要国家纷纷修改外资并购立法,加大对外资并购国冢安全的审查,审查标准趋亍严格.审查范围愈发扩大。这种外资审查立法权扩张的冲动受到来自《欧共体条约》所确立的资本自由化原则的制约。在国际投资政策趋紧的背景下,中国公司近年来在欧美国家的外资并购不断受阻。深入理解欧盟外资并购立法的规定是当前中国企业制定国际化战略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5.
冯晴 《中国市场》2014,(45):25-31
发达国家金融业兼并收购监管制度建设以反垄断下建立公平市场竞争环境为第一原则,将全经济层面上的反垄断法及其反垄断法执行程序和机构建设与金融行业自身层面的并购监管政策及其执行有机结合;同时,发达国家在企业并购监管方面还采取了严格区分外国投资人与本国投资人的态度,以国家安全名义对外资并购进行审查。只有通过了专门的审查,才能够进入到在本国市场,继而统一从是否影响公平竞争角度进行审查。随着我国金融业并购重组现象的不断活跃,欧美发达国家金融业并购重组监管规则和实践对于我国金融业并购重组监管制度建设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高国伟 《商业科技》2014,(12):105-105
美国外资委员会进行的国家安全审查是中国企业在美国投资面临的最主要障碍,美国政府的反垄断审查、利益集团的阻挠也是中国企业拓展美国业务面临的重要障碍。另外中国企业对目标资产的尽职调查不够详尽、与监管机构交流不足、公共关系运作和舆论宣传力度不足也是导致企业损失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7.
对外直接投资对东道国和母国的经济增长有着重要的作用,自中国入世以来,美国对华直接投资增长速度十分快,中国企业虽逐渐增加了国际投资比重,但对美国的投资所占比重较为低下。通过从投资方式和投资主体两方面出发,具体分析和比较自中国入世以来中美双向直接投资的结构变化,发现,在投资方式上,美国对中国的投资方式主要是以绿地投资为主,中国对美国直接投资主要是以并购为主;在投资主体上,美国对中国直接投资主要是私人企业,中国对美国直接投资以私营企业为主。为了加强两国之间的直接投资,中国可以建立健全企业对外投资制度,加强与美国的沟通与协通。进而进一步为中美双方间的投资创造更良好的双边环境。  相似文献   

18.
中海油(CNOOC)收购美国优尼科(UNOCAL)案是近年来我国所进行的最大的一次海外并购活动,由于美国国会要求对该收购进行严格的国家安全审查,最终迫使中海油放弃了此次收购计划。认真分析该案不仅有助于了解美国的国家安全审查规则和程序,也有助于我们采取因应措施,保障我国在海外投资中的利益。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美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刺激经济,对外资的进入相对放松了限制,这给中国投资者"走出去"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挑战。因此研究这个问题也极具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从六个方面分析了美国在华直接投资制约因素,包括:我国居民消费水平低,制约了美商市场寻求型投资;企业生产技术落后、研发能力低下,对美商投资先进技术产业配套能力不强;高素质人才缺乏,不能满足美商直接投资的需要;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制约了美商在金融保险业的投资;企业并购难度大,制约了美商通过并购方式投资;美国对华高技术出口的限制,制约了美商在相关高技术领域的直接投资。  相似文献   

20.
《商》2015,(17)
<正>一、我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现状1、我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初步形成。2006年,发改委的《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标志着外资并购领域产生了国家安全审查的意识。2007年《反垄断法》第31条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提出了国家安全审查的要求,但是此法条只涉及了经营者集中;并且只有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的操作过程。2011年《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和《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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