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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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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宝华 《经营者》2014,(14):176-179
低速电动车能否名正言顺地进入中国新能源汽车产品序列?尽管阻挠力量强大,但有识之士正努力曲径通幽。  相似文献   

2.
正如西部乳品协会秘书长魏荣禄所说,“禁鲜令”涉及的问题,“实质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涉及到三农问题,已经不是一般的技术问题了。”由于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反应强烈,《通则》和《指南》可能会重新修订。王丁棉表示,一种可能的妥协方案是:巴氏奶和常温奶两者都可以标“鲜”。在他看来,这是反对“禁鲜令”的很无奈的胜利。  相似文献   

3.
“鲜奶不鲜”风波以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鲜牛奶,人们曾一度关心的话题。昔日风波稍平,今日记者又不得不再次将它提起。因为,细心的人们一定已经发现:外地知名品牌的盒装奶已经并仍在继续占领南宁乳制品市场。  相似文献   

4.
背景链接"禁鲜令"是指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文件规定,我国奶制品的外包装上不能再使用"鲜牛奶"等名称,而必须使用"灭菌奶(乳)"和"巴氏杀菌奶(乳)"等标准名称。此后上市标有"鲜"字的乳制品都要去掉"鲜"字,包装上要注明是用巴氏消毒法灭菌,借此来区别于常温奶。  相似文献   

5.
一次性发泡餐具被称作"白色污染",14年来一直禁产禁用且多次查处。但2013年2月国家发改委的一纸"21号令",却将它突然解禁。食品包装专家和多家餐盒企业指出,发泡餐具目前缺乏产品标准、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以及成熟完备的回收机制,呼吁政府部门尽快制定相关文件解决这些问题。2013年3月13日,记者从相关权威人士处了解到,质检部门正准备起草有关准入文件,此后发泡餐具才能  相似文献   

6.
《企业标准化》2005,(1):26-29
国家质检总局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标签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规定:凡是加工食品就不存在“鲜”,凡是加热过的食品,其标签上一律禁止使用“鲜”字。指出只有从奶牛身上挤出后未经任何加工的牛奶才有资格叫“鲜奶”,而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奶品都是经过消毒等加工处理的,今后不得在包装上标示为鲜奶。不论是常温奶,还是巴氏杀茵奶,都将作别“鲜”字标识。这项规定将于2005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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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散装“裸卖”的速冻水饺、汤圆、面点等一直是各大卖场的抢手货。其价格比同类包装食品低廉,并可满足消费者多种口味自由搭配的需求,消费者还可根据自身需要随意选择需购买的份量,因此速冻面米食品的“裸卖族”一直深受很多上班族和家庭主妇的青睐。然而商务部出台的行业标准《速冻面米食品》(SB/T 10412—2007)作出了新规定,不经预包装的速冻面米食品不得销售,该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也就是说今后超市里的散装速冻水饺、汤圆、面点都将穿上正规的包装袋出售。[编者按]  相似文献   

10.
一个接着一个的食品安全事件让普通老百姓从“什么都敢吃”变成了“什么都不敢吃”。随着对食品安全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按照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提醒,开始倾向于依赖正规渠道和品牌产品来规避食品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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