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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2006年4月,A地A公司与某韩国公司签订了一份外贸加工合同,约定A公司为该韩国公司生产加工并于2006年5月底交付标注“LACOSTEE及鳄鱼图形”的T恤衫11000件,商标标识由该韩国公司提供。由于交货时间紧,A公司又委托相邻的B地B厂为其加工其中的2000件,面料由A公司裁剪好后连同商标标识、  相似文献   

2.
2006年4月,A地A公司与某韩国公司签订了一份外贸加工合同,约定A公司为该韩国公司生产加工并于2006年5月底交付标注“LACOSTEE及鳄鱼图形”的T恤衫11000件,商标标识由该韩国公司提供。由于交货时间紧,A公司又委托相邻的B地B厂为其加工其中的2000件,面料由A公司裁剪好后连同商标标识、专用钮扣一并提供给B厂,加工费每件4元。5月中旬,B地工商局根据举报,在B厂加工车间当场查获已加工完备的1100  相似文献   

3.
张跃强 《中华商标》2013,(11):39-40
案情 2013年2月,某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某珠宝经销商刘某销售假冒A商标的黄金饰品。经查,2011年8月17日,A商标珠宝生产商甲公司授权当事人刘某在该县城关镇设立A商标珠宝品牌专柜,负责销售和推广A商标珠宝。同年9月20日,当事人在该县城关镇设立A商标品牌珠宝店(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2013年1月8日,当事人将其店内销售的由乙公司生产的黄金饰品上贴附的B商标标识,全部拆除并更换为甲公司随货提供的剩余A商标标识,然后重新在店内销售。  相似文献   

4.
张林 《中华商标》2015,(3):82-86
按照新《商标法》第9条和第49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而如果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则不再具有显著性,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显著性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因为商标的使用、广告宣传以及市场竞争者的行为而发生改变。商标显著性是消费者对于商标标识的主观认知状态,而不是某一个商标审查员或法官对该商标标识的主观认知状态,因而在判断商标显著性过程中,需要通过一定的证据证明普通消费者对于该商标标识的认知状态,而对于文字商标而言,词典具有重要的证明意义。《美国传统词  相似文献   

5.
马翔 《中华商标》2006,(9):22-23
2006年6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于中国彩信商标侵权第一案公开宣判,认定深圳市彩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秀公司)在其网页上使用“彩秀”标识的行为侵犯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公司)注册商标“彩秀”的商标专用权。彩秀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该判决于日前生效。由于此前在国内彩信服务领域尚无商标侵权案件,故此案被称为彩信商标侵权第一案。  相似文献   

6.
我国地第三十八条对商标侵权的规定包括:示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而故意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十分近似的商标(所谓商标相同或相近,是指商标在视沉上令人难以辩认其区别)。泰山公司假冒新华公司生产的出口装“SUNWATT”R20型电池,其外包装商标标识与真品一模一样(如图),然而该案从案发至今,历时一年多了,仍然被当地有关部门认定是违反了《产品质量法》而作出责令造假者改正,消除不合格标识,在原假冒商标外面套上自己的商标标识,如此“合理”改正后,又堂而皇之地流入市场。此案在底是商标侵权,还是违反《产品质量法》?一年来,被侵权者--新华公司为维护利益而踏上了艰苦的维权之路,在多次上诉无果后,于最近又一次向国家有关部门递交了要求将此案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申诉报告。  相似文献   

7.
叶身铭 《中华商标》2013,(11):83-85
一、UGG案判例之演绎 澳大利亚德克斯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德克斯公司)是一家著名跨国企业,在中国注册的UGG商标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河南省孟州市光宇皮业有限公司(下称光宇公司)分两批申报出口了共计5900双标有UGG Grand Australia标识的羊皮靴,被青岛海关查扣,德克斯公司认为光宇公司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光宇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  相似文献   

8.
正要旨:证明商标是为了向社会公众证明某一产品或服务所具有的特定品质,证明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以保有、管理、维持证明商标为核心,应当允许其商品符合证明商标所标示的特定品质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正当使用该证明商标中的地名。案情当事人:原告(上诉人)舟山市水产流通与加工行业协会被告(被上诉人)北京申马人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被告(被上诉人)北京华冠商贸有限公司案由:侵害证明商标专用权纠纷2005年11月23日,舟山市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申请注册第5020381号"舟山带鱼  相似文献   

9.
对我国商标侵权判定标准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商标侵权案件。这起商标侵权案件的原告是某美国公司,被告为一家西班牙公司和两家中国企业。该案的特殊之处在于在西班牙另有其人注册了同一商标,而且是在1932年取得的注册,这一事实导致该美国公司在西班牙注册该商标的申请被驳回,而本案的西班牙被告在西班牙拥有合法的权利使用该商标或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该西班牙公司在中国定牌加工一批货物计划出口西班牙,但货物在中国海关被扣。美国公司作为该商标在中国的权利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西班牙公司及中国供货商侵权,并要求没收货物、赔偿损失。本文作者试图从传统法学侵权理论和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来对比分析两者在判定商标侵权问题上存在的分歧,进而对商标侵权的构成要素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名士威”是广西桂林名士威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名士威”系列食品被评为广西优质产品。今年6月份,该公司向工商部门举报:江苏省姜堰市某食品厂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名士威好”、“名士威旺”字样的广告宣传语,其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致使其在北京一大型食品超市的销售额急剧下滑。桂林、姜堰两地工商闻风而动,联合作战,分赴北京、广东潮安、汕头、广西荔浦等地,从包装标识的设计、印刷、使用、销售、库存等诸多环节层层逼近,步步为营。  相似文献   

11.
闫卫国 《中华商标》2004,(12):27-28
某甲公司拥有注册商标“海洋”,商标有效期限为1989年3月至1999年3月。该商标有效期届满,商标注册人因未申请续展被注销后,某甲公司不仅仍然继续使用该商标至案发而且加注注册商标标记。某乙公司2001年在与某甲公司同样的产品上申请注册“海洋HAIYANG”并于2002年8月获准注册。2003年10月,  相似文献   

12.
现代商标技术的产生可以追溯到18世纪,那时商标首次出现在爱尔兰Guinness品牌的瓶装淡色啤酒和烈性啤酒,以及法国生产的葡萄酒和甜酒的酒瓶包装上。后来,罐装食品的加工使商标的应用以极快的速度蔓延开来。20世纪20年代,3M公司开发出不透明胶带和玻璃胶纸,导致各种不干胶应用纷纷涌现,而在70年代首次推出的通用产品代码又派生出大量条形码商标解决方案。显然,商标是一个传统的产品,而在当今信息爆炸、技术领先的时代也在蓬勃地发展着。本文简要介绍四家公司对商标的应用情况,以及商标对他们的产品销售的影响。了解商标一…  相似文献   

13.
耿宁 《中华商标》2014,(3):43-47
颜色可以传递一种信息,常被用于商标和服务标识,比如“百事可乐”的蓝色、“可口可乐”的红色已经深入人心,因颜色所具备的直观识别功能,起到了标识商品的作用。然而,一种单一的颜色可否作为商标受到保护一直是世界各国争议的论题。1995年美国最高法院通过Qualitex公司诉Jacobson公司一案明确了单一颜色的可注册性,从而使美国成为最早对颜色商标进行保护的国家。  相似文献   

14.
近日,我局查处了一宗冒充注册商标案件,“游子街”标识(图1)是广州市某公司在第25类(使用商品:鞋)上的注册商标,2005年4月许可给当事人鹤山市某鞋厂使用,生产销售皮鞋。但该鞋厂在皮鞋及包装上使用的商标标识为“SW”(图2),并标明注册标记,且“SW”没有在皮鞋中核准注册,因此被我局立案查处。  相似文献   

15.
定牌加工的法律风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蒋志培 《中华商标》2008,(12):13-16
对于受境外商标权人委托定牌加工的商品仅用于出口,其商标标识与他人在中国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问题,在学术界、企业界和司法界都颇有争议。总的讲,一种观点认为定牌加工,对我国注册商标权人和国家无害,且对发展出口、促进经济发展有利。另一观点认为定牌加工的经营行为,触犯我国商标等法律和法规,伤害我国注册商标权人的权益,长远看对经济的发展有害。定牌加工的“有益论”与“有害论”之争,有经济层面的宏观经济发展问题,也有法律层面的实务操作问题。  相似文献   

16.
亚太地区非传统商标注册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湛茜 《中华商标》2010,(3):33-38
非传统商标是相对于传统商标而言的,传统商标一般只限于平面标识,包括文字、图形、记号和颜色组合等,而新型商标则包括多种型态。就普遍性而言,非传统商标一般是指单一颜色、立体、声音商标以及气味商标。21世纪技术的飞速发展促使商家积极突破传统的商标保护模式,寻求新型的非传统品牌推广方式。商家往往会选择使用非传统商标能够以更直接、更迅速的方式为消费者所接受,并在消费者意识中建立起其产品与该商标之间的联系,从而给商家带来竞争优势。  相似文献   

17.
汪正  张妍 《中华商标》2014,(10):28-32
正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其中的在先权利包括在先著作权。在先著作权是商标争议案件中可以运用的一个重要武器,具有无需登记即可自动保护、跨地域保护以及跨类别保护的优势。针对商标争议案件中在先著作权的保护,认定某标识是否属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时,需判定该标识是否具有著作权法规定的独创性高度,认定系争商标是否侵犯在先著作权时一般采用实质性相似加接触原则。  相似文献   

18.
袁博  武博 《中华商标》2014,(4):39-41
商标权本质上是商标所有人对特定符号与特定商品之间对应关系的支配权,而不是对商标符号的支配权。…因此,侵犯商标权的本质并不是对物理标识的歪曲、篡改或者替换,而在于切断商标标识与生产商的联系,欺骗消费者使其发生混淆和误认,  相似文献   

19.
一段时期以来,尤其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美国耐克公司诉西班牙公司、浙江进出口公司、平湖服装厂商标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后,我国法律界、企业界对定牌加工企业的生产行为究竟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讨论愈加广泛和深入。在此,笔者就自己对该问题的理解谈几点粗浅认识。  相似文献   

20.
陈飞 《中华商标》2010,(1):72-73
最近与一个客户沟通,反映了如下问题:该公司是斟内一家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上市子公司,其目前所有的商标均以集团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目前在国内市场,尤其是海外市场中,该上市公司已经成为商标的主要使用者。该公司被许可每年从集团公司无偿使用商标,待若干年后可以议价将该商标转让给上市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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